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相关解读(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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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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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
生产相关解读
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与实
施
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旧条
文对比
二.
刑法修正案有关生产安全的内
容
三.
如何保障生产安全的合法性
四.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通过与实施
01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通过与实施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旧条文对比
02
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旧条文对比
条目 原条文 新条文
1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
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
教养。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
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
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
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
第一百三十三条新增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
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
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
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
罪处罚。”
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旧条文对比
条目 原条文 新条文
3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
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
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
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
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
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或者明知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
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
第一百三十四条新增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
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
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
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
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
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
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
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旧条文对比
条目 原条文 新条文
5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
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
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
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
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
款的规定处罚。
6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
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 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 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
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
款的规定处罚。
7第一百四十二条新增之一见下页
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旧条文对比
条目 原条文 新条文
7
第一百四十二条新增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
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
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
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
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
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8
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在招股
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
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
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
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
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
债券募集办法 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
者公司、企业债券、 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
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
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 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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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相关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与实施一.刑法修正案(十一)新、旧条文对比二.刑法修正案有关生产安全的内容三.如何保障生产安全的合法性四.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通过与实施01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通过与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旧条文对比02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旧条文对比条目原条文新条文1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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