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文本
下载此文档
加入vip,每篇下载不到2厘

国务院第466号令《民用爆炸物品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VIP免费
3.0 2024-05-01 7 0 108KB 9 页 1库币 海报
投诉举报
|||||||||
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国务院文件>>国务院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 05 22 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466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 2006 年 4 月 26 日国务院第 134 次常务会议通
过,现予公布,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五月十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
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
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
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订、
布。
  第三条 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
爆破作业。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条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
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
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
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第五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以下称民用爆炸物
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
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负责。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安保工作的点单位,当依法设置安保
配备治安保,设置技设施,防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当建安全管理制度、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
施和事故应急,设置安全管理机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
  第六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事处的人,
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当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位技
培训,从业人考核合格的,上岗作业对有资格位,配备具
应资格的人
   国家建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标识管理,监
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业、销售业和爆破作业单位当建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
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数量和流向信息
计算系统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权举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
到举报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立即查处,报人,对报有员给
   国家鼓励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性能的新技
鼓励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送、爆破作业一体的经营模式
第二章 生  产
  第十条 设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业,遵循统筹理布则。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业,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结构和产业技术标准;
  (二)厂房仓库的设结构安全距离以及防火、防爆、防雷、
等安全设、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三)生产设、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四)有具备相应资格业技、安全生产管理人和生产位人员;
  (五)有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位安全责任制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业,当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
申请书、可行性研究以及能够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
。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当自申请之日起 45 日进行查,对符合条件
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许可证》,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业为调整生产能力及品进行建、建的,当依照前规定
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第十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在基本建设完成后,向国务
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当依照《安
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查,对符合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证》上标注安全生产许可。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业持经标注安全生产许可的《民用爆炸物
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可生产民用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办理工商登记后 3 日,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
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当严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定的
和产进行生产,生产作业当严格执行安全技的规定。
  第十五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当对民用爆炸物品做出警示标识登记标识,对
雷管编码打号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和雷管编码规则,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
同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当建立健全产品检验制度,保证民用爆炸物品
质量符合相标准民用爆炸物品的包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
  第十 试验或者制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在专场地或者门的试验室进行。
生产车间或者仓库内试验或者制民用爆炸物品。
第三章 销售和购买
  第十 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业,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业规的要求;
  (二)销售所和仓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仓库管理人员;
  (四)有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位安全责任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条件。
  第十 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业,当向所在地省治区直辖市
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申请书可行性研究以及能够符合本条例第
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当自
申请之日起 30 日进行查,申请单位的销售所和仓库等经设施进行
,对符合条件的,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业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
登记后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
摘要:

网站首页 | 今日中国 | 中国概况 | 法律法规 | 公文公报 | 政务互动 | 政府建设 | 工作动态 | 人事任免 | 新闻发布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2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字体:大 中 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4月26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五月十日 民用爆炸物品安...

展开>> 收起<<
国务院第466号令《民用爆炸物品物品安全管理条例》.doc

共9页,预览9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66文库网--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一直注重给大家带来优质的阅读体验;让知识分享变得简单、有价值;海量文档供您查阅下载,让您的工作简单、轻松而高效!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66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广大用户、作者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对下载的任何内容负责。 3. 广大用户、作者上传的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不承担下载资源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分类:法规文献 价格:1库币 属性:9 页 大小:108KB 格式:DOC 时间:2024-05-01
/ 9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