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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44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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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05-0010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2005 年 07 月 09 日
标  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发文字号:
国令第 440 号
发布日期:
2008 年 03 月 28 日
主 题 词:
工业 生产 许可证 管理 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4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经 2005 629 日国
务院第 97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91日起施行。
 
总 理 温家宝
  
           二○○五年七月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
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
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
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
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
品。
  第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
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
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消费者自我判企业自律和市场竞争
证的,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可制度能保证的,实行生产许可
证制度。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进行
评价、调逐步缩减,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营活动中使用列目录
产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列目录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行。
  第五条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
不得销售或营活动中使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目录的产品。
  第六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一管理工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
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
  国家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一目录,审查
求,一证一监管理。
  第七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公开透明程序合
法、便高效则。
  第条 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及其人验机构和
,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义务。
第二章 申请与受
  第九条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照;
  (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技术
  (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疫手段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技术文件和工文件;
  (五)有健全有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六)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
全的要求;
  (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淘汰禁止投资建设的
后工高耗能、污染环境资源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第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
件,根据工业产品的特性,制定并发布取得目录产品生产许可证的
体要求;要对列目录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体要求作特殊规定的,应当会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
  制定列目录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体要求,应当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
品行业协会的意见。
  第一条 企业生产列目录的产品,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治区
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
  企业正在生产的产品目录的,应当在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
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
  企业的申请可以通过信电报、传真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式提出
  第二条 治区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收企业的
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理。
  第三条 治区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任何
单位不得另任何条件,制企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
第三章 审查与决
  第四条 治区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理企业申请
后,应当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查依照列目录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体要求,应当
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查的,治区
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5内将全部
请材料报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
  对企业的审查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对产品的验。
  第五条 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
治区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指派 24名核查
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条 核查经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合格
取得核查从事核查
  第 核查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和列目录产品生产许
可证的体要求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核查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不得刁难企业,不得企业的财物
不得谋取其他不当利益
  第十八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治区市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30 内将对企业实地
的结果书告知企业。核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九条 企业经实地核查合格的,应当进行产品验。送样检
的,核查员应当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7内将该样送达具有相应资
验机构。要现场验的,由核查知检验机构进行现场验。
  第二条 验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产品验,规定
间内完验工
  验机构和验人员应当客观出具检验报验报
验人员签字后,由验机构负责签署验机构和验人验报告负责
  第二一条 验机构和验人进行产品验,应当遵循诚则和
便企业的则,为企业提供便捷务,不得拖延不得刁难企业。
  第二二条 验机构和验人员不得从事与验的列目录产品相关
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得以其推荐或者监制、验的列目录产品。
  第二三条 由治区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组织对企
业进行审查的,治区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在完
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
  第二四条 自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60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主管部门应当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定,作出准予许可定的,国务院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决日起 10 向企业发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证);作出不准予许可定的,国务院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企业,并说明理由。
  验机构进行产品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将作出的相关产品准予许可的
定及通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等有关部门。
  第二五条 生产许可证有期为 5年,但是,食品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
的有期为 3年。生产许可证有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
届满 6所在治区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
提出换申请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治区市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对企业进行审查
  第二六条 生产许可证有,产品的有关标准、要求发生改变的,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治区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组织核查验。
  生产许可证有,企业生产条件、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发生
化的,企业应当所在治区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
提出申请,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治区市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组织核查验。
  第二七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证的及公
利益的重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并证。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作出的准予许可的应当向社会公
布。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治区市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主管部门应当将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有关料及时归档,公权查阅
第四章 证和标
  第二十八条 许可证证分为本和本。许可证证书应当载明企业称和
住所、生产地、产品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期等相关容。
  许可证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九条 企业称发生化的,企业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
、直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手续
  第三条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许可证证,许可证证书遗失或损毁
当申请补领,企业所在地的治区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
时受申请补领手续
  第三一条 生产许可证有,企业不再从事目录产品的生产
动的,应当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企业不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的,国
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向社会公
  第三二条 生产许可证的标式样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
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三三条 企业必须在其产品者包装、说明书上生产许可证标
号。
  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标装产品,可以
产许可证标号。
  第三四条 销售营活动中使用列目录产品的企业,应当查验产
品的生产许可证标号。
  第三五条 任何单位不得变造许可证证生产许可证标
号。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许可证证
和生产许可证标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六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生产列目录产品的企业以及
验机构及其验人的相关动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工进行监
  第三七条 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
嫌疑据或报,对涉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有关生产、销售或营活动中使用列目录产品的单位
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有关涉嫌从事违反
条例动的情况
  (二)查阅制有关生产、销售或营活动中使用列目录产品的
验机构的有关同、发账簿以及其他有关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于违反本条例生产、销售或营活动中使用的列
目录产品予以查封或者扣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
可以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并定期向治区
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企业对报性负责
  第三九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实施定期定期的监督检查要对产品
进行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实施监督检查或者对产品进行应当2员参加并应当出
证件。
  第四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企业的常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取或者收企业的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第四一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对监督检查情况
理结予以录,由监督检查员签字后归档权查阅督检查记录。
  第四二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查阅检验报
验结方式,对验机构的验过验报告是否客观
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三条 核查验机构及其验人员刁难企业的,企业有向国
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
投诉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应当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四条 任何单位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向国务院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报。国务
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
到举报,应当查处理,并为报人保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五条 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
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停止生产,法生产的
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3以下的款;有所得的,
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六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
发生化,依照本条例规定理重新审查手续的,停止生产、销售
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的,处违法生产
销售产品(包售出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3以下的款;有
所得的,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称发生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变更手续的,
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的,停止生产、销售法生产
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以下的款;有所得
所得
  第四七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产品、包装
明书上生产许可证标号的,改正未改正的,处违
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30%以下的款;有所得的,所得
节严重的,生产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 销售或营活动中使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目录产
品的,改正5万元20万元以下的款;有所得的,
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九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转让许可证证生产
许可证标号的,改正20 万元以下的款;节严重的,
生产许可证。法接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生产许可证标
的,停止生产、销售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
货值3以下的款;有所得的,所得;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自动用、损毁被查封财物的,改正
动用、损毁财物520以下的款;不改正的,
动用、调损毁财物13以下的款。
  第五一条 伪变造许可证证生产许可证标号的,改正
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3
下的款;有所得的,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二条 企业用欺骗贿赂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由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20 万元以下的款,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可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五三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定期向治区
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的,由治区市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改正未改正的,5000 以下的款。
  第五四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产品质量国家监查或省级
查不合格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改正复查
不合格的,生产许可证。
  第五五条 企业生产许可证的,3内不得再申请同一列
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第五六条 承担发证产品验工验机构伪造检验结论或出具
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改正,对单位处 5万元20
万元以下的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处 1万元5
万元以下的款;有所得的,所得节严重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七条 验机构和验人员从事与验的列目录产品相关的生
产、销售活动,者以其推荐或者监制、验的列目录产品的,由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2万元10 万元以下的款;有所得的,
所得节严重的,资格
  第五十八条 验机构和验人员利验工作刁难企业,由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改正不改正的,资格
  第五九条 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
对列目录产品以的工业产品设定生产许可的,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主管部门改正者依法予以
  第六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及其工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者监机关改正节严重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依法予行政分:
  (一)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的申请不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依法应当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定过中,申请人、关系人行法定告知
义务的;
  (四)申请提交申请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告知申请
必须补正的全部容的;
  (五)依法说明不受申请或予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照本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应当举而不举
证的。
  第六一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的工员办理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他人财物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予行政分。
  第六二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
行政机关、机关者有关机关改正,依法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和其他直接责任依法级或的行政分;构成犯罪的,依法
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超越法定职权作出
准予许可定的;
  (二)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予许可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准予许可定的;
  (三)发现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自生产列目录产品,
依法查处的;
  (四)发现验机构的验报验结实,依法查处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者本条例的规定,收费的。
  第六三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法实施许可,当事人的
权益造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
  第六四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法行监督职责或者监
力,重后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者监机关改正,对直接
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依法予行政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事责任
  第六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生产许可证的行政由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主管部门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将作出的相关产品
产许可证的行政定及通报发展改革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等有关部门。
  本条例第四六条第五一条规定的行政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
管部门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定。法律、行政法规
对行使行政的机关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
第七章   则
  第六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工业产品管理有规定的,其规定。
  第六七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治区市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收费目依照国务院财
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收费标准依照国
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行,并应当公开透明的费用
必须全部不得截留用、分。财政部门不得任何
形式向其还或还所的费用。
  第六十八条 根据需要,治区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
可以负责部分列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法由国务院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行制定。
  第六九条 体工商生产销售目录产品的,依照本条例的规
行。
  第七条 本条例自 2005 91日起施行。国务院 1984 47日发布
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条例》同
适配|电脑版
权所有:中国政
| 国务院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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