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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7692-198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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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 GB 7692-87 UDC 658.314:667.6
1 总则
 1.1 为使涂漆前处理作业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
促进生产建设发展,特制订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室内进行的金属表面涂漆前处理作业;在室外进行的船舶、机车车辆、大
型金属构件(如:电视塔、钢结构桥梁等)的涂漆前处理作业,可参照本规程的原则,结合实际
条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措施。
 1.3 涂漆企业(车间、工段)的涂漆前处理工艺应采用先进技术,以无尘毒或低尘毒、低噪声、
不需防火防爆的安全工艺代替有尘毒、高噪声、易爆、易燃的不安全工艺,逐步实现管道化、密闭
化和自动化。
2 作业场所
 2.1 车间(工段)涂漆前处理作业的场所,应设置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与
生产过程相衔接的钣焊、机械加工、装配、金属材料库、成品库分隔。
 2.2 车间(工段)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宜布置在单跨单层建筑物内,当不得不布置在多跨建
筑物内时,应一侧近外墙。
 2.3 用有机溶剂除油、除旧漆的前处理作业场所,属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场
所应有泄压面积,其面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及与相邻生产车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建筑物防
爆,以及消防车道等,均应符合 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4 用有机溶剂除油、除旧漆的作业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严禁吸烟和引入火种,作业过
程中不准电瓶车、汽车和金属轮车进入。
 2.5 在距离有机溶剂除油、除旧漆作业场所外界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 3m 范围内,属于 1 级
危险场所,不宜设置电;当采用良好通风装并有联锁 2 级;在相
距水平和水平方向 3m 以外的场所低一级。作业场所的电,应符合有危险场所电
安全规
 2.6 车间(工段)前处理作业场所的围护结构的内面宜涂浅色涂料,当采用腐蚀性处理
梁、面及墙应涂涂料。
 2.7 车间(工段)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的面应平,易于清扫、不水积水。经常
碱液流散或积面,应采用耐腐蚀材料设,并装置冲洗地面和墙的设施,水应能排
水处理系统
  有机溶剂漆前处理场所宜采用不发火地坪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关地坪设计的
 2.8 用有机溶剂除油、除旧漆工作围 15m 范围内,用机动工工作围 5m 范
围内,均严禁积易燃、易爆物料,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防火墙或防火隔措施。
 2.9 与高压喷射清洗装置配、配件及管路系统喷丸(或除旧漆)装置的体和
胶软国家标1987-04-20 批准 1987-12-01 GB 7692-87 管,按国家
和密试验
 2.10 涂漆前处理作业用的手持明灯具,应符合 GB 3805-83《安全电压》的规
3 作业劳动卫生
 3.1 车间(工段)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的夏季空气温度,应符合 TJ 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
准》中49 条规根据生产需要和机械状况闭的作区域相应采取局部
,以保作业区环境温度不低于 12
 3.2 车(工段)涂漆前处理作场所天然低值为 50lx;采光系最低值为 1%
惟磷膜质量检测区域的室内天然光最低值为 100lx,采光系数最低值为 2%
 3.3 车间(工段)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当采用合照时,最低照为 150lx;采用一
时,最低为 50lx膜质量检域内,当采用时为 500lx,一
为 150lx
 3.4 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的最高容许浓度,应符合 TJ 36-79
 3.5 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的各项应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使作区的噪声
级不过卫生(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工业企业噪声设计卫生准(草案)》的规
 3.6 车间(工段)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应设置更衣室、休息室和吸烟室,并在其近设置 (车
间)室和事故冲洗用水力根高不过 1.76×10^5 Pa应配
快开阀门长度 1.2m 以上的管。
 3.7 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的卫生特为 2 级。
 3.8 涂漆前处理机械除锈限制使用干喷砂,应用真空喷砂湿式喷砂喷丸抛丸代替,当
工艺有特要求,上工艺方代替时,允许使用干喷砂应在密闭内进行,并必须
隔离作。
 3.9 涂漆前处理作业中严禁使用
 3.10 大面积除油和除旧漆作业中,禁使用甲和汽油,应分采用水基清洗
碱液和水漆剂代替。
 3.11 涂漆前处理作业中产生的漂洗水、冲淋水、废液废酸排放,应符合 GB J4-73《工业
三废排放试准》的规
 3.12 机械方除旧漆必须设置独立系统和除尘装置,于大中城市排放至
中的含量不大于 150mg/m3。
 3.13 涂漆前处理车(工段)的化学药存放量许超两个的需要储存柜
近使用
 3.14 涂漆前处理作业人员应按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当进行喷丸、除
旧漆作时应佩戴长管面
4 除油清洗
 4.1 用可燃性有机溶剂除油时,应先拆去产品或件上的或其装置;其作业场
所应设有醒目标牌,并配置可燃快速测量仪定期检测
 4.2 用可燃性有机溶剂除油清洗作业完毕,必须将废移放指定的安全地点
 4.3 除油清洗用的机动工,所配置的电机、电、照明灯具等宜采用密闭型,防止清洗
液溅入。
 4.4 大型浸渍清洗槽应配置起重,桥和梁式起重机的驾驶室应避开清洗槽。向浸洗槽
装工件时应采用起重备吊钩用工,严禁作人员直接用手搬运或使用钢丝绳吊装。
 4.5 大型浸渍清洗槽槽口宜高出地0.8m,并配置网盖体全部埋面时,在
槽边四周GB 4053.3-8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设置防护栏杆GB 2894-82《安全标志
的规,设置警告标志
 4.6 采用水基清洗液碱液的大型浸渍清洗槽,其体内底部宜设置底盘或金属网架
便污泥时宜设置配料,配料上加盖封闭,上设置开启门
 4.7 喷淋除油清洗的结构应为密闭半封,制件口两端应设置防清洗液飞溅
室,屏幕室的门洞挡帘,并设置独立系统
 4.8 高压喷射清洗装置应配置油压、水压压力控制和联锁装置,并与动高压水用的
电动机联锁
 4.9 长臂高压必须配置自安全机构,喷射将喷
 4.10 高压水工作时,必须行使用前应封质量,并作
试验
 4.11 相除油清洗半封进行,应有严的防止清洗液的措施;体内
衬里材料宜用不钢、陶瓷燃型不酯树脂玻璃钢。
 4.12 相除油清洗装置应清洗液温度液位的自动视,以及冷却
,其中测温温度计的分值应不大于 0.5
 4.13 除油清洗用的清洗槽长期腐蚀,必须定期检,防止槽底破裂事故
5 除
 5.1 中小型工件机械除真空喷砂湿式喷砂;大件应喷丸抛丸,实
现除过程密闭化,改善劳动条件。
 5.2 工除铲刀铁锤等工,作业前应性。相邻作人员的间距宜为 1m。
 5.3 2m 以进行工除业,必须设置用金
结构等防措施,坐身板。工具放固定,不使坠落
 5.4 除手持式电动打磨必须符合 GB 3883.1-83《手持电动工的安全》的规
 5.5 除用风动打磨打磨,应照所用的磨片材料制其线速度。作业前
进行2min机动工性,作业过程应经常检查磨损耗限度
不准使用。并符合 GB 2494-84《安全规则》的规
 5.6 轮、磨片丝盘回转强GB 2493-84回转强检验
JB/GQ-Z 32-81《行。
 5.7 直60mm 以上的风动打磨机应设置防护罩壳罩壳开口夹角不大于 150°
 5.8 喷丸作业必须在密闭的喷丸室内进行。喷丸室的通风除尘系统,必须与喷丸
空气源联锁有当通风除尘系统常运动。作人员一应在室
作。作人员不得不在喷丸室内作时,必须穿戴长管面防护作人员吸区域
应符合 TJ 36-79 的规
 5.9 喷丸室围护结构应在对流区设置不易材料制作的观察窗室外作人员进行安
护。喷丸室应时设置室内外能控动和开关喷具上或上应设置与
护人员联系的声信号开关
 5.10 喷丸室内应设置材料制与其配喷射软管应电。
,置于处。
 5.11 喷丸室宜设置动吸装置,集丸地上应有
内装扶梯步,进入集丸地的入应装置
 5.12 回收备地室的高应保人员入安全。进入室应有固定扶梯室应
设置照装置、排气口水设施。
 5.13 室内室内应设置防护结构的照装置并设置固定,照
考虑尘的影响,不小于 240lx铁轨喷丸室,其间应设有低向通道,通道
铁栅,设置局部。通道应配置良好防水层。
 5.14 当采用装置或手架进行作人员应为网状底
四周设置高为 1.2m 的栏杆保护。
 5.15 抛丸抛丸室内进行。大件如机车车辆的钢结构车体或船舶分段等进
连续式抛丸室进出口两端应设置隔离区段,在区段中采用多层
或其结构隔,并应使空气中的符合 3.4 规
 5.16 喷丸室的围护结构、部耐防护设置、料的,以及配套软管等要求,
应符合 5.9--5.13 的规
 5.17 抛丸室配置的通风除尘系统应与作业设备联锁行,
作业;当抛丸,通风除尘行,为 2--3min使室内
度明作人员准进入抛丸事清理。
 5.18 抛丸室在工作时人员不得近。连续式抛丸作业距抛丸室进出口两端 10m
处, GB 2894-82 设置安全标志。严禁在抛丸作业进行过程中开抛丸室的密闭,进
入室内翻转搬运工件。
6 钢材处理线
 6.1 钢材处理线包括锈系统,高压无气喷涂车间漆装置、室和输送辊
半封闭的生产线。生产线分均应按国家,并设置机械系统
 6.2 钢材处理线抛丸作业应符合 5.15--5.18 的规
 6.3 钢材处理线中高压无气喷涂车间漆及其的安全技术,以及车间漆的储存
应符合 GB 6514-8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的规
 6.4 车间漆的漆应严制,钢材切割,焊接时产生的烟尘,其最高
许浓度应符合 3.4 的规
  的车间漆的漆膜干膜为 15--20μm。
  于不(铁红)的车间漆的漆膜干膜为 20--25μm。
 6.5 车间漆的分中,不得分,并
7 除旧漆
 7.1 除旧漆宜用机械方碱液基清洗液有机溶剂或漆剂使用火法清
除旧漆。
 7.2 机械方法清除旧漆有具清除,机动工具清除,喷丸清除,湿式喷砂清除,真空喷砂
除和喷丸清除,其安全技术要求与5
 7.3 用有机溶剂或漆剂除旧漆,不得时使用钢制的铲刀等易产生火的工
应采用有金属制的不发火的工。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与5
 7.4 漆剂不得用木屑和化纤织揩擦清扫,应采用棉纱头布等揩擦
废脱漆剂和漆剂的纱头布等应回收处理。
 7.5 用漆剂和有机溶剂除旧漆的工作场作人员不得穿不防电的化工作
靴鞋
 7.6 用漆剂除旧漆时,作人员暴露分应涂防护用有机溶剂
皮肤
8 酸洗 化和化处理
 8.1 酸洗化、化处理中的作业场所宜布置在单建筑物内,如与其生产车间合用
建筑物,应作业场所布置在建筑物的沿外墙区域,并与相邻生产场所用到顶
  建筑物宜面积和设置增强通风效果,建筑物的内面应涂耐腐蚀
料,照和其设施宜采用防型。
 8.2 用浸渍法酸洗化和化处理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或内耐腐蚀材料,
内加搅拌和管道件等应耐腐蚀性,四周地坪耐腐蚀材料。
  半地的处理四周应设防护,护应符合 GB 4053.3-83 的规。并
GB 2894-82 的规设置安全标志
 8.3 浸蚀处理配制处理时应先水,处理,配制宜施覆盖
雾抑制剂,并
 8.4 酸液药液容器均应加,并有醒目标
 8.5 用喷淋法酸洗处理、化和化处理装置应为密闭密闭,制件通过的
设置橡胶挡帘空气幕
 8.6 喷淋应与系统联锁风机常后泵动,喷淋过程结,最切断
机。
 8.7 喷淋装置的输送管道及管道配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配的电动机应为密闭型
止腐蚀质浸入。
 8.8 喷淋液的加用的,宜采用低压汽或其能量头热,当采用电时,必须
用密闭式耐腐蚀热元件,并定期检绝缘耐腐蚀的可性。
9 
 9.1 车间装置应设置通风系统,当通风系统发生障应自动切断系统
 9.2 车间装置,不得采用在内部点火的可燃体为结构。
 9.3 装置应配置隔热绝缘层,外温度过 40℃
 9.4 装置内漆和油漆中冷凝物要定期清除。
10 密闭间内的涂漆前处理
 10.1 密闭间内涂漆前处理作业密闭间本进行涂漆前处理以及固定于密闭间内
的装置进行涂漆前处理作业,如容器、船等场所。
 10.2 进入密闭间作业前,应有一资格的人员先行作业环境测定,以确定空间内可
体和有毒体的浓度有当可燃浓度低于其爆的 20%气含量在 10--20%
间,有气浓度应符合 3.4 的规允许操作人员进入作业。
 10.3 当在密闭间作业区域内浓度高于其爆的 20%作人员应离
作业现场,并应进行制通风。
 10.4 密闭间内前处理作业应采用防爆照,并符合 2.10的规;在无照条件,不
进入作业,严禁入一火种进入密闭间。
 10.5 进密闭内作业的人员有 2 人在进外面设置标志,并应有
负责护,时与密闭间内作人员保持联系。在密闭间进行前处理作业的
焊接、切割火作业,应符合 GB 6514-8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的规
摘要: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GB7692-87UDC658.314:667.61 总则 1.1 为使涂漆前处理作业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促进生产建设发展,特制订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室内进行的金属表面涂漆前处理作业;在室外进行的船舶、机车车辆、大型金属构件(如:电视塔、钢结构桥梁等)的涂漆前处理作业,可参照本规程的原则,结合实际条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措施。 1.3 涂漆企业(车间、工段)的涂漆前处理工艺应采用先进技术,以无尘毒或低尘毒、低噪声、不需防火防爆的安全工艺代替有尘毒、高噪声、易爆、易燃的不安全工艺,逐步实现管道化、密闭化和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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