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模板】股权质押协议
VIP免费
3.0
2024-06-21
0
0
35.5KB
4 页
1库币
海报
投诉举报
股 权 质 押 协 议
(推荐文本仅供参考)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上海 公证处签订。
出 质 人: (以下简称“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质 权 人: (以下简称“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鉴于:
1.出质人合法持有 有限公司(下简称“ ”)总
股数 股股份;
2.出质人和质权人基于相互合作的目的,签署了《借款协议》;
3.出质人同意将其持有 股份中的 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质
权人,作为出质人履行《借款协议》的履约担保。
故此,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
质权人:指
质押股份:指出质人持有的 中的 万股限售流通股;
借款协议:指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借款协议》。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出质人根据《借款协议》以其合法持有的
总股数中的 万股限售流通股借用质权人 万元款项的质押担保,
质权人同意接受该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质权人有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
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因出质人违约给其造成的损
失。
3.如果按上述第 2.2 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质权人的损失,
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处置其持有 总股数中
未质押的其他剩余部分(足以偿还质权人剩余债务金额的相应股份)或资金补
偿;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质权人损失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4.质押的股票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孽息(如送红股、分红派息等),也归
质权人质押。可用于质权人将来行使处置权。
5.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配售时,出质人应提前将配股、配售资金划入质权
1
人在登记中心的特别资金结算账户,质权人配合出质人参与配股、配售 ,否则
一切损失由出质人承担。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约定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
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
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
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
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4)拍卖质押物所得款按第 2.3 条规定处置,优先偿还质权人的债务。
第四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
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
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
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
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
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
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
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
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
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
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
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
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
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与质权人一起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质权人向出质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在满足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质押到期条件和质押权解除条件后十天内,质
2
权人负责完成解除股权质押的全部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提交出质人。
第五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
记手续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期限及解除质押的条件与《借款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与《借
款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条件一致。即出质人按期如数归还贷款后,质押权
解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
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
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
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
任何一方均向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执行条款
本协议为具有法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若借款人不履行还贷义务,质权人
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出质人自愿放弃一切诉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
表签署。
2.双方约定本协议在 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费用由出质人支付。
3、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费由出质人支付。
4、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六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其余供
办理公证、质押登记手续等使用。
第十条 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质押物清;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
3、证券账户卡。
出质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3
地址:
合同签约地:
签约日期:
4
摘要:
展开>>
收起<<
股权质押协议(推荐文本仅供参考)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在上海公证处签订。出质人:(以下简称“出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质权人:(以下简称“质权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 鉴于:1.出质人合法持有有限公司(下简称“”)总股数股股份; 2.出质人和质权人基于相互合作的目的,签署了《借款协议》; 3.出质人同意将其持有股份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出质人履行《借款协议》的履约担保。 故此,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 质权人:指 质押股份:指出质人持有的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 借款协议:指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借款协议》。 第二条质押
温馨提示:66文库网--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一直注重给大家带来优质的阅读体验;让知识分享变得简单、有价值;海量文档供您查阅下载,让您的工作简单、轻松而高效!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66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广大用户、作者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对下载的任何内容负责。
3. 广大用户、作者上传的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不承担下载资源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相关推荐
-
VIP免费2024-04-06 31
-
VIP免费2024-04-07 73
-
VIP免费2024-04-07 49
-
VIP免费2024-07-15 15
-
VIP免费2024-07-28 7
-
VIP免费2024-07-28 8
-
VIP免费2024-07-28 13
-
VIP免费2024-07-28 7
-
VIP免费2024-07-28 18
-
VIP免费2024-07-28 11
分类:合同协议
价格:1库币
属性:4 页
大小:35.5KB
格式:DOC
时间:2024-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