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文本
下载此文档
加入vip,每篇下载不到2厘

【合同协议模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国家合同示范文本)

VIP免费
3.0 2024-06-22 6 0 57KB 12 页 1库币 海报
投诉举报
GF—2004—2505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示范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四章 新建项目建设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六章 项目的移交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八章 违约的补救
第九章 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其他
第十二章 附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
根据 和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 ) ()
( )( )
,职 议另方: (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第三 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 ,主要处理 的垃圾,日处理
规模 吨/日(或 吨/年),主要工艺为 。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 ,确定 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
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 ,和 。
第五条 (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
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
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
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 1 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 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
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
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
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
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并在特许
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供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包括
定日处理、月定日处理、预计定日处理最高日处理最低日处理
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 1 至附
件 ,部分都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资、设计、建设、
运营和移交所的许可、照、同意、授权、准或批准,包括附件 所列举的批准。
仲裁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之日签
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15
标保:指发起人按照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提交的保证
或备用用证。
约保:指根据第八条要求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对项目建设的保证
或备用用证。
维护:指根据第八条要求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
保证或备用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 年 月 日之任何政府门对任何法律、条例、法规、通知
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废除
(b)在 年 月 日之任何政府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修改
实施、修改废除任何性的条件,
无论种情况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日:指完工证日的同一日,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日。
建设工:指建设包商按照项目计在场地进行的工建设的开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
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独家
在特许经营区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包商之间达成的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
政府主管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安装、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
购的一多个协议。
建设包商:指由项目公司过招标所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
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建设个承包商及其自的
继承人和许可让人。
建设: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至完工日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
为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不是由于不可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成的。
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
不可力:是指在签本协议合理预的、能克服和不能避免件或情形
满足上述条件为提,不可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龙卷风旱灾
(2)瘟疫
(3)争行为、入侵冲突外敌行为、封锁军事的使用,暴乱恐怖行为;
(4)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工;
(5)国变更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政府门实行的任何配额
(7)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成的运
移交: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
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地下或周围空气地或污染且该等污
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资文件:指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资或再融资相关的款协议、据、约、
保协议、保套期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认股书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约保和维护保相关的文件。
款人:指资文件中的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
和审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 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的内容:
(1)授权范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
的范
b.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
他业务的权
c.涉及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限: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项目建成运营合同设施的限,条款
与业主政府及其用、项目公司的非常的关,特许经应根据垃圾处
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得超30 年。明在不可件、
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
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为本项目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
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合理地拒绝同意),可以在其资和权利上置担
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定运行 年限应可以转让权,提是不影响项目
续稳定运行。
(4)特许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用,项目的
发费(如征拆迁勘察、设计)、各种(或其他方保)。
第九条 明、保证和提条件
主要是明双方的法律地位、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审、证、批准等情
承担项目资格和力、项目成本条件
第十条 特许经营权的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管内
容和方,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施。
(2)应包括对于运行过处理标准的管、环境标准的管、管和安
生的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组成、务和责任
第四章 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地使用权的获得中双方,场地使用限使用权的改变抵押
地使用费等地使用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 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 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自的责任、建设工质量
质量控制责任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商的选择、项目计
和保证施、工期延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分期建设或照本章行。
第十四条 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验收的人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通知时间通知
(4)明确工程验收可方初步完工证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
工的审和证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验收或审的方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接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或完工证并不
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责任
第十五条 完工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成的完工情况下,双方责任免除及进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情况下,及进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成的情况
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的违约,以及违约最高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成建设工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放弃情况下,项目
公司的责任或违约
(6)明确项目公司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未支取约保(或其他方保)项下的
金额时间或条件。
(8)对项目建设工要求特别,可以考虑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
质量不符合要求,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 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和维护的
责任
(2)在整个特许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和技术要求监督检查要求。
(4)与维护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与维护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
限、程序施和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或其他保)、补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应适用的中国的安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 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标准、标准
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作业情况下进圾处理设施,
监察垃圾处理
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包括运营环境监告等
(12)明确目运营和维护不符合要,特许经营权授予行或指定
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
(13)明确运营期间需建设项目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 垃圾的供应与运
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根据附件 1 的条款,目公司供应垃
圾,项目公司应接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的符合附件 1 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
附件 1 或其补修订协议之的垃圾。
第十八条 垃圾处理务和垃圾处理
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根据附件 1 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目公
支付垃圾处理,或明确收费金额理完收费文件;协相关算和
项目公司成本,提格调
第十九条 项目的资和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的所有资
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资的例要求。
(3)在使用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要以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
使用方法。
(4)在使用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包商和运营维护
包商在中国内开、使用向境外金等事
(5)在使用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项目的人民兑换汇,
支付项目支出支付外股东股等事
(6)在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表的要求。
第六章 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 特许结束的移交
(1)明确特许结束,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无形内容及完
(2)明确最后恢复大修时间、范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场及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垃圾处理设施的要求、缺陷责任期内项目公司的责任责任的限
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损害赔偿、对于移交维护保的要求
(6)明确在移交,项目公司所有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未期满保及保证、所有
单、保单和保单批单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
无形的移交和授让方
(8)明确特许结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的、于移交日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合同
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
(10)明确项目公司移物品的范和方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圾处理设施的全部部分损失损坏风险
除非损失
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用和支出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或其)时间或条
件。
(1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权及
条件。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颁布
的所有有关
法律、法规和法
(2)明确在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行和补
(3)明确可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的审许可、
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获得和保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获得的批准和由特许经营
权授予方给予 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包商及运营维护包商或其自的授
权代表的物品 和设备进出口的批准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包商、运营维护包商的籍人
项目公司 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务的要人取得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中,对项目公司的
经营 及安产情府提交年
监督检查报监督检查工作不 妨碍项目公司的正经营活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
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
(11)明确限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项目公司提交运营
与维护保或其他方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议项下的要义务人,并有相应的
所有权和应
承担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垃圾供应与运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
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议或
特许经营权 的情况
(15)明确协议备案要求,以及理调对项目公司业、业的,应
其限期改正,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成经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责任
第二十二条 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转让的限,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
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的要求。
(3)明确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格调的规定。
(4)接主管门对、安务、质量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项目公司中长期发经营计度报决议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行的有关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
维护垃圾处理 设施对于避免减少对设施、建民区的妨害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改造人,并确保设
施完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业、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历史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使用中国的务、货物条件,对于招标过中对于是使
用中国的或中国务及货物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
货物对于将来其他的 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要求,明确相关劳动和工律和
法规予的 工人的项权。明确应遵守健康和安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
、关收费
(13)明确在特,项目公司应;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
保人或代理人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保要求;对于项目公司许经
权授予方提供保人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其他
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商和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
包商商签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本协要的本协议项下的
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
产抵押或其他权给款人以任何人的限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议的,及在特许经
权授予方同意解协议,项目公司行正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
(1)明确对于不可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称的不可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行本协议项下义
务的理由的限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称不可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
行协议项
下义务的理由的限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影响情况下的用补条件或时间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日之,不可期间支付条件和方
I:明确不可成的终止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不可成建设工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损坏情况下,设施责任
(2)明确在及或及公益、公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
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和限、由项目公司特许
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和限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结束双方的保规定。
(5)明确双方相合作以实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对以欺骗贿赂不正段获得特许经营权
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明。
第八章 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 终止
(])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向通知
(3)明确终止向通知形式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款人的人权和条件、款人的入承的内容要
求、程序效期及其限制等入期结束条件和款人选择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
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和条件以及在项目
公司违约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向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
任何时终止协议的权
(6)明确垃圾供应与运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件、
在垃圾供应与运协议项下不可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的义务,或对其他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
b.明确在生期后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终止本协议,特许经
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
c.因法律变更导致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
(9)明确由于不可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
垃圾处理设施保的保单项下的款的权,以及款的支付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
用的补救施。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遵守本协议的全部
部分使其
损失支出用的赔偿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损失损失威胁的一方应采合理行动减轻最大程
减少另一方违约损失责任
(4)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方的作为或不作为成的,或是由承担风险
成的,赔偿应按照这些因素损失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方对于由于本协议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
任何间接、特、附性或惩罚损害赔偿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止任一方采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任何其他补救
施。
第二十六条 责任与保
(1)明确一方对于其在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生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害
生的责任损害损失用和任何形式求权,对另一方进行
赔偿、提供护的权
(2)明确项目公司是对于保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
营和维护成的环境污染生的所有务、损害损失用和索赔的规定。
(3)明确述规定的方由于在本协议期满终止前发生的任何作为、不作为、
事情生的义务在本协议期满终止后继续性。
(4)明确提索赔程序
第九章 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 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部分的权或义务的条
件和限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部分的权或义务的条件和限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批准
明确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备案的合同,并于附件 10。并明确
合同批准或备案的程序。同,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合同的批准并不目公司在本协
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所有的有关项目的
明、协议或安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变更形式程序
(4)明确本协议任何部分任何有管权的仲裁或法院宣无效,协议其他
的有性。
(5)明确特许内本协议及附件 1 相对于其他协议的先顺
(6)明确行本协议要的一解释。
第三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生争议,组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组的调解组的组成、
调解程序
(3)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组的调解解决争议、索赔,或
组的决议提,进行仲裁解决的机构。
(4)根仲裁(附件 15),明确双方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问题生的争
议,提交仲裁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
(5)明确过司法解决争议、索赔的可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
(注:争议解决方选择仲裁机构和法中的一)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明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独立责任、义务及务。
(2)明确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采的方和文字。
(3)明确一对于协议条款不权的行为。
(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任何司法管权下对其自或其财产益所具有的
行、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主权,同意不求主权并特不可撤销放弃
述主权
(5)明确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6)明确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获得各种执照、许可和审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交复印件备案。
(7)规定协议文本的文字和
第十二章 附件
附件 1 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附件 2 技术规范与要求
附件 3 项目公司建设和运营范
附件 4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设施与
附件 5 建设、运营和维护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附件 6 技术方案
附件 7 资方案
附件 8 项目公司的始股东名单
附件 9照、许可及批准
附件 10 批准的合同
附件 11 保
附件 12 终止金额
附件 13 项目公司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 14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 15 仲裁协议
附件 16 约保

标签: #模板 #合同 #协议

摘要:

GF—2004—2505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定义与解释第三章特许经营权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第六章项目的移交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第八章违约的补救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第十章争议的解决第十一章其他第十二章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和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第二条协议一方: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

展开>> 收起<<
【合同协议模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国家合同示范文本).doc

共12页,预览12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66文库网--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一直注重给大家带来优质的阅读体验;让知识分享变得简单、有价值;海量文档供您查阅下载,让您的工作简单、轻松而高效!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66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广大用户、作者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对下载的任何内容负责。 3. 广大用户、作者上传的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不承担下载资源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分类:合同协议 价格:1库币 属性:12 页 大小:57KB 格式:DOC 时间:2024-06-22
/ 12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