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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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的通知
安委办〔20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
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国务院安
委会办公室在研究总结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制定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
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
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要切实加强组
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做到精准施策。要结合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
键单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
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
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力争尽快在减
少重特大事故数量、频次和减轻危害后果上见到实效。
三、抓好试点,强化典型引路。要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分级选取一批有代表性、
领导重视、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单位开展试点,逐步推进。经推荐研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确定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山西省阳泉市、辽宁省大连市、浙江省宁波市、江西省赣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泰安市和枣庄市、湖北省鄂州市、广东省深圳市、甘肃省兰州市等
11 个试点城市,进行直接跟踪指导。各试点城市要根据《指南》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
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做法。
四、广泛发动,促进齐抓共管。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各级广播、电视、
报刊和政府网站全面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
机报,加强宣传、广泛发声。组织实施安全文化示范工程,积极推进“互联网+安全培
训”建设。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宣传基层安全生
产好的经验做法,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
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形成齐抓共管、
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中的比重,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快各
项工作推进步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
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实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6 年4月28 日
附件: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
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
故频发势头,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
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
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
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
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
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
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主要工作目标。到 2018 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
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构建形成
完善的安全技术研发推广体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构建形
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
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
平低的小矿小厂和工艺、技术、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
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健全
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一)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根据存在的主要
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区域性、
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为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依据。
(二)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在深入总结分析重特大事故发
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本地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
位、重点环节,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
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
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省、市、县以及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
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问题。
(三)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
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
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
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
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落实企业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
“明白卡”制度。
(四)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
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政
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
互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
闭环管理。
三、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一)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
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
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
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鼓励推广“两客
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防碰撞系统。
(二)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及时发布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
术装备目录,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
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
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三)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科
研资源,加大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关键安防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依托省部共建
院校,建设一批安全工程学院、院士工作站。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搭
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完善国家、地方和企业等多层次科研成果转化推
广机制。
四、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
法履职,结合实际分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内
容、执法程序、执法尺度和执法主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二)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
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
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
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
施。
(三)运用司法手段强化从严治理。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
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决
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
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探索
设立安全生产审判庭、检察室,建立查办和审判安全生产案件沟通协调制度。
(四)强化群防群控。推行执法曝光工作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加大举报奖励
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
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五、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一)严格规划准入。探索建立安全专项规划制度,把安全规划纳入地方经济
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并加强规划之间的统筹与衔接。加强城乡规划安全
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研究建立招商
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
业的选址和布局,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
口密集区。
(二)严格规模准入。根据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地
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
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小企业。建立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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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研究总结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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