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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资料:20个固废&危废的常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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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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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十
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
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移出地的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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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
线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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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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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全 #培训 #资料

摘要:

1.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违反条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处罚依据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经批准转移固废出省级行政区域贮存、处置、利用违法行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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