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消防、环保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配备标准
VIP免费
3.0
2024-06-26
0
0
18.07KB
7 页
1库币
海报
投诉举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配备标准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9 年 第 3号〕(注:2019 年6月1日起实施)和《特种设备
安全技术规范》(TSG Z1001-2011、 TSG 08-2017)、《特种设
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DB13T 2092-2014)、《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配备标准》(DB 37/T 3080-2017)等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应严格按标准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并且获得相应的
资格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配备(A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仅设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资格认定(A 证),不
再设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锅炉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原A7 证)、场(厂)内专
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资格认定。
使用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
设备使用(运营)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
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
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
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特种设备安
全管理负责人,并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资格认定证书:
(1)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2)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的电梯,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
用30 台以上(含 30 台)电梯的;
(3)使用 10 台以上(含 10 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 10 台
以上(含 10 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
(4)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5)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大于 50 台(含 50 台)
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
理员,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资格认定证书:
(1)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2.5Mpa 锅炉的;
(2)使用 5台以上(含 5台)第 III 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3)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
(4)使用 10 公里以上(含 10 公里)工业管道的;
(5)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
设施的;
(6)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 20 台以上(含 20
台)的。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配备(T、Q 、N 、Y、G、R、P、S类
证)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规模、特种设备数量、特性
等配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并保证所有在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
设备操作人员(不含辅助人员)配置数量应当不低于以下要求:
1.电梯作业(T证)
电梯作业仅设定修理作业 (包括修理和维护保养作业) 资格认定
(T 证),不再设定电梯机械安装维修、电梯电气安装维修、电梯司机
作业资格认定。
2.起重机作业(Q1、Q2 证)
起重机作业设定起重机指挥资格认定(Q1 证)和起重机司机资格
认定(Q2 证)、不再设定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电气安装
维修、桥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机械式停车
设备司机的作业资格认定。
起重机设备运行时,需要在司机室进行操作的或使用机械式停
车设备、升降机类起重机械的,每台每班在岗司机 1人。
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N1、N2 证)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设定叉车司机资格认定(N1 证)和
观光车、观光列车司机资格认定(N2 证),不再设定车辆维修、搬运
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的作业
资格认定。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人员配备不少于每台/班持证操作
人员应不少于 1名。
4.大型游乐设施作业(Y1、Y2 证)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设定大型游乐设施修理资格认定(Y1 证) 和大
型游乐设施操作(Y2 证) ,不再设定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大型游乐设
施维修、水上游乐设施操作与维修的作业资格认定。
A级大型游乐设施每台每班持证操作人员不少于 2名,B、C级
大型游乐设施每台每班持证操作人员不少于 1名。
修理人员配备如下:
(1)A级设备:每台(套)每班在岗 1人;
(2)B、C级设备:1至7台(套)每班在岗 1人;8至14 台
(套)每班在岗 2人;15 台(套)以上,每班在岗 3人。
5.锅炉作业(G1-G3 证)
锅炉作业设定工业锅炉司炉资格认定(G1 证)、电站锅炉司炉资
格认定(G2 证) 和锅炉水处理资格认定(G3 证),不再设定一级锅炉
司炉、二级锅炉司炉、三级锅炉司炉、一级锅炉水质处理、二级锅
炉水质处理、锅炉能效作业的作业资格认定。
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当按下列
数量配备:
a) 蒸发量小于 4t/h 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 2.8MW),司炉工、
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 1名;
b) 蒸发量小于 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 7MW),大于或等于 4t 的
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 2.8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 2 名,
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 1名,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
于1名;
c) 蒸发量小于或等于 35t/h(热水锅炉供热量 24.5MW),大于或
等于 10t/h 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 7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
少于 3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 2名,水处理不
少于 1名。
锅炉房内有多台同时运行的锅炉,其持证司炉工应当为每台锅
炉人数总和的 70%以上。有机热载体锅炉每班持证司炉工数量,参
照热水锅炉配备。
6.压力容器作业(R1、R2、R3 证)
压力容器作业设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资格认定(R1 证)、移
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资格认定(R2 证) 和氧舱维护保养资格认定(R3
证) ,不再设定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的作业资格认定。
压力容器每班次持证操作人员应当不少于 1名。
对于连续运行的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其装置来确定。因每个装置
复杂程度不同,每个车间(工段)、每班应当配备持证压力容器操
作人员不少于 2名。
7. 气瓶作业(P)
气瓶作业设定气瓶充装资格认定(P 证),不再设定永久气体气瓶
充装、液化气体气瓶充装、溶解乙炔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车用气瓶充装的作业资格认定。
气瓶充装每套装置每班应当配备持证充装人员、充装检查人员
各不少于 2名。
8. 客运索道作业(S1、S2 证)
客运索道作业设定客运索道修理资格认定(S1 证) 和客运索道司
机资格认定(S2 证) ,不再设定客运索道安装、客运索道维修、客运
索道编索的作业资格认定。
每条每班的司机、维修岗位必须持证有相应的作业人员证。其
中,脱挂抱索器客运索道司机岗位应持索道维修作业人员证。
9.压力管道作业
压力管道作业不再设定压力管道巡检维护、带压封堵、带压密
封的作业资格认定。
根据压力管道的分类,每个车间(工段)、每班每个种类的压
力管道应当配备持证压力管道操作人员不少于 1名。
摘要:
展开>>
收起<<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配备标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注:2019年6月1日起实施)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1001-2011、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DB13T2092-20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标准》(DB37/T3080-2017)等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按标准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并且获得相应的资格认定,具体要求如下: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配备(A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仅设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资格认定(A证),不再设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
温馨提示:66文库网--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一直注重给大家带来优质的阅读体验;让知识分享变得简单、有价值;海量文档供您查阅下载,让您的工作简单、轻松而高效!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66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广大用户、作者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对下载的任何内容负责。
3. 广大用户、作者上传的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不承担下载资源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相关推荐
-
VIP免费2024-07-28 35
-
VIP免费2024-09-13 5
-
VIP免费2024-09-15 5
-
2024-09-26 8
-
VIP免费2024-09-29 8
-
VIP免费2024-09-29 2
-
VIP免费2024-10-02 2
-
VIP免费2024-10-04 2
-
2024-10-08 15
-
2024-10-16 10
分类:管理文献
价格:1库币
属性:7 页
大小:18.07KB
格式:DOCX
时间:202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