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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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3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本文有删减)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
策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制
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工作进展。
“十三五”时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防范化
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明显提升,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制,组建应急管理部,强化了应急工作的
综合管理、全过程管理和力量资源的优化管理,增强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
同性,初步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深化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量。建
立完善风险联合会商研判机制、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机制、救援队伍预置机制、扁平化指挥
机制等,推动制修订一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基本形
成。
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稳步推进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国家综合性
消防救援队伍,支持各类救援队伍发展,加快构建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
救援队伍为协同、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中国特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对
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加大先进、特种、专用救援装备配备力度,基本建成中央、
省、市、县、乡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全国统一报灾系统,加强监测预警、应急通
信、紧急运输等保障能力建设,灾害事故综合应急能力大幅提高,成功应对了多次重特大事
故灾害,经受住了一系列严峻考验。
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
产责任制,严格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开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
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
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逐步建立安全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初见成效。按可比口径计
算,2020 年全国各类事故、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起数比 2015 年分别下降 43.3%、36.1%和
57.9%,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8.8%、37.3%和65.9%。
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自然灾害防治
九项重点工程,启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推进大江大河和中小河流治理,实
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平安公路建设、农村危房改
造、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等一批重点工程,城乡灾害设防水平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
升。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十三五”期间全国自然灾害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倒塌房屋数
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下降37.6%、70.8%和 38.9%。
(二)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
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安
全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完善国家应
急管理体系等作出全面部署,为解决长期以来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应急管理
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大机遇。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
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
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生产安全事故仍然易发多发。
风险隐患仍然突出。我国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危险化学品、
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传统高危行业和消防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仍然突出,各种公共服
务设施、超大规模城市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等大量建
设,导致城市内涝、火灾、燃气泄漏爆炸、拥挤踩踏等安全风险隐患日益凸显,重特大事故
在地区和行业间呈现波动反弹态势。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国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极
端天气趋强趋重趋频,台风登陆更加频繁、强度更大,降水分布不均衡、气温异常变化等因
素导致发生洪涝、干旱、高温热浪、低温雨雪冰冻、森林草原火灾的可能性增大,重特大地
震灾害风险形势严峻复杂,灾害的突发性和异常性愈发明显。
防控难度不断加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我国中心城市、城市群迅猛发展,
人口、生产要素更加集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日趋复杂,生产生活空间高度关联,各
类承灾体暴露度、集中度、脆弱性大幅增加。新能源、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新产业、
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引发新问题,形成新隐患,一些“想不到、管得少”的领域风险
逐渐凸显。同时,灾害事故发生的隐蔽性、复杂性、耦合性进一步增加,重特大灾害事故往
往引发一系列次生、衍生灾害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形成复杂多样的灾害链、事故链,进一
步增加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的复杂性及难度。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快速发展,也使灾
害事故影响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增加。
应急管理基础薄弱。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还处于深化过程中,一些地方改革还处于磨合
期,亟待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格局。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减灾等工
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需要进一步理顺。应急救援力量
不足特别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力量短缺问题突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滞后,专业
队伍、社会力量建设有待加强。科技信息化水平总体较低,风险隐患早期感知、早期识别、
早期预警、早期发布能力欠缺,应急物资、应急通信、指挥平台、装备配备、紧急运输、远
程投送等保障尚不完善。基层应急能力薄弱,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自救互救能力不足等问题
比较突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
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系统观念,统
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
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
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深入推进应急管
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损失,全力保护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
国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
路线、基本方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
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
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
提升国民安全素质和应急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源头管控,夯
实安全基础,强化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
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构建适应应急管理体制的法律法规和标
准体系,坚持权责法定、依法应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实现应急管理的制度化、法治
化、规范化。
坚持精准治理。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各环
节,差异化管理、精细化施策,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
法精准。
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挥市场
机制作用,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
意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 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
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
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
面加强,应急管理法治水平、科技信息化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安全生产、综合防
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防范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显
著增强。到2035 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大国应急体系,全面实现依法
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
专栏1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预期值属性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 约束性
2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下降20% 约束性
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约束性
4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 约束性
5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 预期性
6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15000 预期性
7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1%预期性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领导体制、指挥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协同机制更
趋合理,应急管理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
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率、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
备达标率达到 80%。
灾害事故风险防控更加高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多灾
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感知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
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火灾
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引发次生环境事件。灾害事故
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 90%。
大灾巨灾应对准备更加充分。综合救援、专业救援、航空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
救援效能显著提升,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广播、紧急运输等保
障能力全面加强。航空应急力量基本实现 2 小时内到达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地域,灾害事故发
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缩短至10 小时以内。
应急要素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趋合理
高效,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究、重大装备研发取得重大突破,规模合理、素
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初步形成,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一带一路”自然
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逐步完善。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达到
60%。
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
互救能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水平持续提升,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应急力量
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格局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
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治理模式
(一)健全领导指挥体制。
按照常态应急与非常态应急相结合,建立国家应急指挥总部指挥机制,省、市、县建设
本级应急指挥部,形成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部体系。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属地为主的原则,健全中央与地方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
理顺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指挥机制。将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整
合为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
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管理,完善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领导体制,组建统一
的领导指挥机关,建立中央地方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加快建设现代
化指挥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编制员额同步优化机制。完善应急管理部门
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二)完善监管监察体制。
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全监
管执法体系。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重点加强动态巡查、办案等一线执法工作力
量。制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建立完善消防执法跨部门协作机制,构建消
防安全新型监管模式。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
责的部门要加强力量建设,确保切实有效履行职责。加强各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力量建设,
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推进地方矿山安全监管机构
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优化应急协同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作用,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
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信息发布、抢险救援、环
境监测、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
同机制和灾害事故应对处置现场指挥协调机制。
强化区域协同。健全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
城市群及长江、黄河流域等区域协调联动机制,统一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加强重
大风险联防联控,联合开展跨区域、跨流域风险隐患普查,编制联合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联
合指挥、灾情通报、资源共享、跨域救援等机制。组织综合应急演练,强化互助调配衔接。
(四)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强化地方属地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
制。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推动落实地
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纳入
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健全地方政府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
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工作责任制,推动地方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
管安全要求,依法依规进一步夯实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新型燃料、人员密集场所等相关
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健全责任链
条,加强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严格把关重大风险隐患,着力防范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性
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
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以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为基础,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生产
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职代
会)“双报告”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提高
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专业能力。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按规定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中工
伤预防费的比例。
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建立
完善重大灾害调查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坚持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推动事故调查重
点延伸到政策制定、法规修订、制度管理、标准技术等方面。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
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隐患酿成大事故。完善应急管理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定期
开展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综合运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强化对安全生产责
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四、夯实应急法治基础,培育良法善治的全新生态
(一)推进完善法律法规架构。
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规章,推进制修订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
织、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
色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
持续推进精细化立法,健全应急管理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和立法后实施
情况评估机制。完善应急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
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开展丰富多样
的普法活动,加大典型案例普法宣传。
(二)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加大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
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
开”等方式,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告制度,严
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
核三项制度,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健全安全生产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等级。严格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严格执行
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外部监督
机制。
(三)推动依法行政决策。
将应急管理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一般和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分类管理。完
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健
全并实施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定期制定和更新决策事项目录和标
准,依法向社会公布。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予问责等
内容。深化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地方承接能力建设,积极营
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推进应急标准建设。
实施应急管理标准提升行动计划,建立结构完整、层次清晰、分类科学的应急管理标准
体系。构建完善应急管理、矿山安全等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针对灾害事故暴露出的标
准短板,加快制修订一批支撑法律有效实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应急管理领域
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应急产品及服务类团体标
准。加快安全生产、消防救援领域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尽快制定港区消防能力建设标准,开
展应急管理相关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度融
合,开展国家级应急管理标准试点示范。鼓励先进企业创建应急管理相关国际标准,推动标
准和规则互认。加大应急管理标准外文版供给。
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织密灾害事故的防控网络
(一)注重风险源头防范管控。
加强风险评估。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基准,编制自然灾害风险和防治
区划图。加强地震构造环境精细探测和重点地区与城市活动断层探察。推进城镇周边火灾风
险调查。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
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大型油气储存设施等安全风险评
估,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全国工业园区应急资源和能力全面调查,指导推动各地建
设工业园区应急资源数据库。
科学规划布局。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强化自然灾害风险区划与各级各类规
划融合,完善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加强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统筹县域
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推进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
程,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将城市防灾减灾救灾
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予以优先保障。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
局,健全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和后评价机制,严禁随意变更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基础设施的使
用性质。
(二)强化风险监测预警预报。
充分利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遥感、视频识别、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提高灾
害事故监测感知能力,优化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布局,完善应急卫星观测星座,构建空、天、
地、海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网络。广泛部署智能化、网络化、集成化、微型
化感知终端,高危行业安全监测监控实行全国联网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区域联
网。完善综合风险预警制度,增强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发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体系,
优化地震长中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测业务,提高安全风险预警公共服务水平。建立突发事件预
警信息发布标准体系,优化发布方式,拓展发布渠道和发布语种,提升发布覆盖率、精准度
和时效性,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特定时间的精准发布能力。建立重大活动风险提
示告知制度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推进跨部
门、跨地域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共享。
(三)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
山、工贸等“禁限控”目录,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功能,推动建
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强化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建
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准入体系,加强矿用、消防等设备材料安全管理,优化交通运输和渔
业船舶等安全技术和安全配置。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推动实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
标签制度。
加强隐患治理。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实
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废弃报告制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
挂牌督办、及时整改销号和整改效果评价。推动将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纳入政府监管部门信息
平台,构建政府与企业多级多方联动的风险隐患动态数据库,综合分析研判各类风险、跟踪
隐患整改清零。研究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列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
深化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特种
设备、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
问题,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推动安全基础薄弱、安全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统筹考虑
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和项目建设审批,优先保障符合条件企业的搬迁用地。持续推进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推动淘汰落后
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加大重点设施设备、仪器仪表检验检测力度。推动各类金融机构
出台优惠贷款等金融类产品,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实施智能化矿
山、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改造,开展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示范。强化危险
废物全过程监管,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危险废物鉴别、贮存以及水泥窑协
同处置污染控制等标准,制定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
废物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持能力建设。
专栏2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
1.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整治提升、企业分类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
重大危险源管控、硝酸铵等高危化学品和精细化工等高危工艺安全风险管控、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
安全管理、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剧毒设施;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
节。
2.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等设施;生产、经营、进出口、运输、燃放、销毁、处置等环
节。
3.矿山。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煤矿,30 万吨/年以
下煤矿,开采深度超过1200 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入井人数超过30 人、井深超过800 米的金属非
金属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 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头顶库”、无生产经营主体尾
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
4.工贸。冶金企业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工艺环节,涉粉作业人数30 人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
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农贸市场重大事故隐患整治。
5.消防。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等高风险场所;人
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生产加工作坊等火灾易发场所;博物馆、文物古建筑、古城
古村寨等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场所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化学储能设
施和冷链仓库、冰雪运动娱乐等新产业新业态;船舶、船闸、水上加油站等水上设施。
6.道路运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危桥、危隧、穿村过镇路口、农村马路市场等路
段及部位;非法违规营运客车、校车,“大吨小标”、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货车等运输车辆;变型拖
拉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7.其他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民航运输:可控飞
行撞地、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跑道安全、机场净空安全、鸟击、通用航空安全;铁路运输:沿线
环境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路外伤害安全;邮政快递:末端车辆安全、作业场
所安全;水上运输:商渔船碰撞、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城市轨道
交通:运营保护区巡查,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渔业船舶:船舶脱检脱
管、不适航、配员不足、脱编作业、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船员不适任、疏忽瞭望
值守。
8.城市建设。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高层建
筑工程、地下工程、改造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违法违规转包分包;城镇燃气及燃气
设施安全管理。
9.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仓储物流园区安全管理;港口码头等功能
区安全管理。
10.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环节;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
(四)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改善城乡防灾基础条件。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
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
设施建设,优化和拓展城市调蓄空间。增强公共设施应对风暴和地质灾害的能力,完善公共
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统筹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加密消防救援站点。实施农村危房
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
制。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搬迁避让,有序引导灾害风险等
级高、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防灾减灾能力较弱的乡村人口适度向灾害风险较低的地区迁移。
提高重大设施设防水平。提升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
森林和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和重点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实
施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排涝通道建设、雨水源头减排工程。科学布局防火应急道路和火
灾阻隔网络。完善网络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积极推进智能化防控技术应用,增强可替代
性,提升极端条件下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加快推进城市群、重要口岸、主要产业及能源
基地、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径交通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推
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开展已建治理工程维护加固。开展重点岸段风暴潮漫滩漫堤
联合预警,推进沿海地区海堤达标和避风锚地建设,构建沿海防潮防台减灾体系。加强国家
供水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重大环境风险,提升应对海洋自
然灾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加快京津冀平原沉降综合防治和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六、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急难险重任务的处置能力
(一)建强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
坚持党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
火、竭诚为民”重要训词精神,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严格教育、严格训练、
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全面提升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积极适应“全灾种、
大应急”综合救援需要,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填补救援力量空白,加快补齐国家综合
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短板,加大中西部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加
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火灾扑救和地震、水域、
山岳、核生化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建设一批机动和拳头力量。发挥机动力量优势,明确调
动权限和程序、与属地关系及保障渠道。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
练,提高队伍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增强防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中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能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加强城市消防站和乡镇消防队建设。加强跨国
(境)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紧急人道主义援助。适应准现
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需要和职业风险高、牺牲奉献大的特点,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
伍专门保障机制,提高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尊崇度。
(二)提升行业救援力量专业水平。
强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所属各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组建一定规模的专
业应急救援队伍、大型工程抢险队伍和跨区域机动救援队伍。完善救援力量规模、布局、装
备配备和基础设施等建设标准,健全指挥管理、战备训练、遂行任务等制度,加强指挥人
员、技术人员、救援人员实操实训,提高队伍正规化管理和技战术水平。加强各类救援力量
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和社
会各方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加强重点国际铁路、
跨国能源通道、深海油气开发等重大工程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三)加快建设航空应急救援力量。
用好现有资源,统筹长远发展,加快构建应急反应灵敏、功能结构合理、力量规模适
度、各方积极参与的航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引导和鼓励大型民航企业、航空货运企业建设
一定规模的专业航空应急队伍,购置大型、重型航空飞行器,提高快速运输、综合救援、高
原救援等航空应急能力。采取直接投资、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完善航空应急场站布局,加
强常态化航空力量部署,增加森林航空消防飞机(直升机)机源和数量,实现森林草原防灭
火重点区域基本覆盖。完善航空应急救援空域保障机制和航空器跨区域救援协调机制。支持
航空应急救援配套专业建设,加强航空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培养。
(四)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发展。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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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21年12月30日(本文有删减)“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工作进展。“十三五”时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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