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版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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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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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
类别 自查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适用
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
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消防
安全
责任
落实
1、医疗机构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书面明确逐级
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部门(科室)、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设
立消防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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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时,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
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
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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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立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
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属于消防
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
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由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
人担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消防安全责任
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经过专门消防培训,并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
知识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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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提问
4★ 、所属建筑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
任,并确定统一管理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
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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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本单位规模、火灾危险性等特点,按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WS308-2009)、《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32/T4444—2023,以下简称
《规范》)明确的要素,制定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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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隐患整改、微型消防
站或志愿消防队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 查阅资料
建筑
消防
设施
管理
1、单位应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自身不具备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应委
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进行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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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测试
2★ 、建筑消防设施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立即维修、更换,不得擅自挪用、
损坏、拆除、停用或长期带故障运行。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
设施的,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采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维修完成后,应
当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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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3、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
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故障报告、修理和消除等有关情况。查阅资料
4、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箱、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排烟口、正压送
风口、自备发电设备等应当设置名称、位置、使用方法和应当保持的工作状态,
以及禁止占用、圈占的标识。消防泵及其管道阀门等应设置管道流向、供水范
围、阀门启闭状态等内容的标识,水泵接合器处设置供水系统名称和范围的标
识。
现场检查
5、室内消火栓箱内设备应当齐全、完好,不得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在消火
栓箱内堆放杂物。现场检查
6、广告箱牌、医疗设备、床位家具等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
栓、灭火剂喷头、排烟口和送风口、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
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在防火门、防火卷帘下方及两侧各0.3 米范围
内堆放物品。
现场检查
7、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控制阀门,均应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对需要保持
常开或者常闭状态的阀门,应采取铅封、锁具固定等限位措施。 现场检查
8、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单项功能检查,每年应至少
进行一次联动检查和全面检测。 查阅资料
安全
疏散
管理
1★ 、病房楼内应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宜设置在四层以
下楼层)。 现场检查
2★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使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作为疏
散门,不得随意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得减少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宽度。 现场检查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门应设置禁止锁闭、堵塞、占用等内容的标识,
常闭式防火门、电梯应设置“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常闭”、“如遇火灾严禁乘坐
电梯”等标识。
现场检查
4★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锁闭
出口、安装栅栏、设置障碍物,楼梯间及前室内不得设置烧水间、配电柜、可燃
材料储藏室、垃圾道、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不得在疏散通道、楼梯
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疏散门内外1.4 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现场检查
5、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应完好有效。常用疏散通道、安
全出口处的疏散门采用常开式防火门时,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关闭装置,并保证发
生火灾时自动关闭。
现场检查
6、超过24 米的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并
在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不得改变避难间的用途或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
积。
现场检查
7★ 、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应完好有效,不得被遮挡。发生损
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灯光型,不得采用蓄光型。 现场检查
8★ 、每层外墙的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
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现场检查
9、病房内房门或床头及公共区域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
应标明疏散路线、疏散方向、安全出口及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现场检查
10、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在显著位置设
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现场检查
11、超过2层的病房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自救呼吸器、应急照明设备、辅助逃生
设施及使用说明。 现场检查
灭火
应急
救援
设施
1、消防车道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应不小于4米。现场检查
2、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当施划标识、标线并设置禁止占用的标
识。不得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防火间距等设置停车泊位、构筑
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不得在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操作面设置妨碍消防车
作业的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树木等障碍物。
现场检查
3、户外广告牌、外装饰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不得改变或破坏建筑立面
防火构造。建筑外墙上的灭火救援窗、灭火救援破拆口不得被遮挡。室内外的相
应位置应当有明显标识。
现场检查
4、不得埋压、圈占、遮挡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消防水
泵接合器两侧沿道路方向各3米范围内不得有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或停放车
辆。
现场检查
消防
安全
重点
部位
管理
1、将住院区、门(急)诊区、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病理科、检验科、实验
室、药品库房、制剂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被装库,贵重设备室、病
案资料库、档案室、可燃物品仓库(储藏室)、储油间、厨房、锅炉房、液化气
瓶间、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容易发生火灾以及发生火灾时会严
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以及变配电站(室)、发电机房、不间断电源
室、储能电站,制冷机房、空调机房,冷库(氨制冷储存场所),通信设备机
查阅档案
-2-
房、电子计算机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房、防排烟
风机房、避难间等发生火灾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
位。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标识,落实特殊防范和重点管控措施,不得
占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或在内部堆放杂物。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3、厨房区域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建筑面积大于1000 平方米的食堂,厨房内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当设置能够联动
切断燃气输送管道的自动灭火装置,并能够将报警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排油
烟管道应按防火分区设置,并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阀。
现场检查
抽查测试
4、厨房使用燃气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燃气管路的设计、施工及燃
气用具的安装,并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定期检查、检测和保养燃气管道
及其法兰接头、阀门,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备和用具。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5、餐饮区域排油烟管道、共用水平汇集管、竖向立管、油烟净化设备、排油烟
风机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排油烟管道防火阀的自动关闭功能至少每月测试一
次。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6、配电室内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电柜、配电箱应当有区别于其他配电装置的明显
标识。 现场检查
7、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制冷机房、空调机房、油浸变压器室的防火分隔不
得被破坏,其内部设置的防爆型灯具、事故排风机、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等应当
保持完好有效。
现场检查
8★ 、门诊部与急诊部使用乙醚、酒精、胶片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科室应严
格执行危险品领取登记和清退制度,按照操作规程取用和存放,避免邻近或接触
热源或被阳光直射。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9★ 、手术部应与医疗机构的其他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减少其他场所
火灾对手术部的影响;使用的酒精、麻醉剂(如乙醚、甲氧氟烷、环丙烷)等易
燃、易爆危险物品,应严格执行危险品领取登记和清退制度;手术部不使用时,
应关闭电源和供氧设施。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10★ 、病房区护士站内存放的酒精、乙酸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由专人负责,
专柜存放,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热源、避免阳光直射。严格执行危险品
领取登记和清退制度,禁止超额储存。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11★ 、药品库房内不应设置休息室、办公室,值班室夜间不应留人住宿。药品应
分类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储存在危险品库内,禁止储存在地下室
内,不应与其他药品混存。
现场检查
12★ 、实验室使用的汽油、酒精等易燃危险品,乙醚、丙酮等自燃危险品,乙
炔、氢气等爆炸危险品及其他危险品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并远离热源和可燃物,
避免阳光直射。
现场检查
13、供氧房内的氧气空瓶和实瓶应分开存放,并应做好标识。病房内氧气瓶应及
时更换,不应积存。采用管道供氧时,应经常检查氧气管道的接口、面罩等,发
现漏气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现场检查
14、放射机房内严禁存放可燃、易燃物品;机房内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液体进
行消毒和清洗污物时,应打开门窗通风。现场检查
用火
用电
安全
管理
1★ 、电气焊工、电工应当持证上岗。电工应能正确区分消防配电和其他民用配
电线路,熟练掌握消防电源正常工作的操作和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技能。
查阅档案
抽查询问
★2、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焊、
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
现场监护人,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在确认无火灾危
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
全措施。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
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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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类别自查检查内容检查方法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1、医疗机构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书面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部门(科室)、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消防安全员。查阅资料2★、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时,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查阅资料3、公立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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