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
VIP免费
3.0
2024-06-29
0
0
109.5KB
6 页
1库币
海报
投诉举报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风险
自查检查指南
类别 自查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适用
范围
本指南适用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
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
和附属用房),包括县(市、区)级以上的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
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
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消防
安全
责任
落实
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
全工作负责。使用单位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查阅资料
★2、同一办公院落(楼栋)由两个以上单位使用或管理的,应成立办公用
房安全管理委员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共同负责办公区域消防安
全管理工作,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
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查阅资料
★3、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时,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
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其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使
用单位应当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查阅资料
4、使用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
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查阅资料
抽查提问
5、根据本单位规模、火灾危险性等特点,按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32/T4444—2023,以下简称《规范》)明确的要素,制定必要的消防安
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阅资料
6、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隐患整改、微型消防
站或志愿消防队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 查阅资料
建筑
消防
设施
管理
1、单位应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自身不具备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应
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进行维
护保养。
查阅资料
抽查测试
★2、建筑消防设施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立即维修、更换,不得擅自挪用、
损坏、拆除、停用或长期带故障运行。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
防设施的,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采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维修完成
后,应当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3、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
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故障报告、修理和消除等有关情况。 查阅资料
4、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箱、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机械排烟口、正
压送风口、报警阀等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置名称、位置、使用方法和应当保持
的工作状态,以及禁止占用、圈占的标识。消防泵及其管道阀门等应设置管
道流向、供水范围、阀门启闭状态等内容的标识;水泵接合器处设置供水系
统名称和范围的标识。
现场检查
5、室内消火栓箱内设备应当齐全、完好,不得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在消
火栓箱内堆放杂物。 现场检查
6、办公桌椅、设备等物品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喷头、排
烟口(窗)和送风口、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
现场检查
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在防火门、防火卷帘下方及两侧各0.3 米范围内堆放
物品。
7、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控制阀门,均应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对需要保
持常开或者常闭状态的阀门,应采取铅封、锁具固定等限位措施。 现场检查
8、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单项功能检查,每年应
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检查和全面检测。 现场检查
安全
疏散
管理
★1、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使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作为疏
散门,不得随意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得减少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宽度。 现场检查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门应设置禁止锁闭、堵塞、占用等内容的标识,
常闭式防火门、电梯应设置“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常闭”、“如遇火灾严禁
乘坐电梯”等标识。
现场检查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锁闭
出口、设置障碍物,楼梯间及前室内不得设置烧水间、配电柜、可燃材料储藏
室、垃圾道、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现场检查
4、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应完好有效。常用疏散通道、安
全出口处的疏散门采用常开式防火门时,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关闭装置,并
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
现场检查
5、疏散门、疏散通道及其尽端墙面上不得有镜面反光类材料遮挡、误导人员
视线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行动的装饰物,疏散通道上空不得悬挂可能遮挡
人员视线的物体及其他可燃物。
现场检查
★6、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不得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
及时维修或更换相同型号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
灯光型,不得采用蓄光型。
现场检查
★7、每层外墙的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
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现场检查
8、各楼层疏散楼梯入口处、明显位置应当设置本层的楼层显示、安全疏散指
示图,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现场检查
9、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在显著位
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现场检查
抽查测试
灭火、
应急
救援
设施
管理
1、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4米。现场检查
2、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当施划标识、标线并设置禁止占用的
标识。不得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防火间距等设置停车泊位、
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不得在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操作面设置妨
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管线、装饰物、树木等障碍物。
现场检查
3、户外装饰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不得妨碍人员逃生、排烟和灭火救
援,不得改变或破坏建筑立面防火构造。建筑外墙上的灭火救援窗、灭火救
援破拆口不得被遮挡。室内外的相应位置应当有明显标识。
现场检查
4、不得埋压、圈占、遮挡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消防水
泵接合器两侧沿道路方向各2米范围内不得有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或
停放车辆。
现场检查
消防
安全
重点
部位
管理
1、将档案室、可燃物品仓库(储藏室)、储油间、厨房、锅炉房、液化气瓶间、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容易发生火灾以及发生火灾时会严重危及人身
和财产安全的部位,以及变配电站(室)、发电机房、不间断电源室、空调机
房,通信设备机房、电子计算机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
的设备房、防排烟风机房等发生火灾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
防安全重点部位。
现场检查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标识,落实特殊防范和重点管控措施,
不得占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或在内部堆放杂物。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3、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建筑面积大于 现场检查
1000 平方米的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
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
置,同时能够将报警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排油烟管道应按防火分区设
置,并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阀。
抽查测试
4、厨房使用燃气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燃气管路的设计、施工及
燃气用具的安装,并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设置在高层建筑以及地下
建筑内的厨房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定期检查、检测和保养燃气管道及其法
兰接头、阀门,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备和用具。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5、厨房区域排油烟管道、共用水平汇集管、竖向立管、油烟净化设备、排油烟
风机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排油烟管道防火阀的自动关闭功能至少每月测
试一次。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6、不得将地下车库、人防车库擅自变更为仓库、宿舍等。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7、配电室内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电柜、配电箱应当有区别于其他配电装置的明
显标识。 现场检查
8、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空调机房、油浸变压器室的防火分隔不得被破坏,
其内部设置的防爆型灯具、事故排风机、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等应当保持完好
有效。
现场检查
用火
用电
安全
管理
★1、电气焊工、电工应当持证上岗。电工应能正确区分消防配电和非消防配
电线路,熟练掌握消防电源正常工作的操作和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技能。
查阅档案
抽查询问
★2、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时间禁止动火施工。因特殊
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
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
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
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
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
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3、办公场所(指定吸烟区除外)、活动室、档案室、宿舍不得吸烟。
★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当符合标准要求和操作规程,配
电箱(柜)不得零地并接、螺栓压接、多线铰接,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不
得带负荷拉、合闸。不得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电器或移动插排,不得私
拉乱接电气线路、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现场检查
★5、配电线路敷设在闷顶、吊顶内时,需采取穿金属导管或采取封闭式金属
槽盒保护,电源插座、照明开关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现场检查
6、电热汀取暖器、暖风机、对流式电暖器、电热膜取暖器等取暖设备的配电回
路应设置与电气取暖设备匹配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现场检查
★7、靠近可燃物的电器,应当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各种灯具距
离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得小于0.5 米。现场检查
8、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每日办公结束后,应当
切断非必要电源。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9、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不得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
消防车通道停放、充电,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或插座进行充电。现场检查
10、电动自行车应当设置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宜独立设置在室外,与建
筑保持安全距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需设置在建筑内的,应与其他部
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定时断电、充电故障自动断
电以及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等功能。
现场检查
★11、严禁携带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办公用房所在建筑内。 现场检查
消防
控制
★1、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实行
每日24 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每班不得少于2人。
查阅档案
摘要:
展开>>
收起<<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类别自查检查内容检查方法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包括县(市、区)级以上的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使用单位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查阅资料★...
温馨提示:66文库--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一直注重给大家带来优质的阅读体验;让知识分享变得简单、有价值;海量文档供您查阅下载,让您的工作简单、轻松而高效!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66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广大用户、作者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对下载的任何内容负责。
3. 广大用户、作者上传的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不承担下载资源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相关推荐
-
VIP免费2024-07-28 229
-
VIP免费2024-07-28 44
-
VIP免费2024-09-05 208
-
2024-09-07 18
-
VIP免费2024-09-23 23
-
VIP免费2024-10-08 5
-
2024-10-15 5
-
2024-10-22 13
-
VIP免费2024-10-28 12
-
2024-11-02 32
分类:行业资料
价格:1库币
属性:6 页
大小:109.5KB
格式:DOC
时间:2024-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