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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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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的公告
公告 2009年 第65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和规范各级环境保护行
主管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查和许可
作,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现
公布,请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污防 危险废物 指南 公告
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中日友
好环境保护中心。
附件: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一、目的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
《固体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第 408 号)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
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
保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为指导和规范环保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
位的审查和许可工作,制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
二、关于证明材料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可参考本《指南》附一的
要求,提交有关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许
可条件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当详实充分并合理组织,利于查阅。
三、关于审批程序及时限
(一)受理(5 个工作日内)
负责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审批
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包证明材料)后应对申请是否属于
理范围、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书面审查,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
定。
(二)专家评审(40 个工作日内
审批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
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核查。
专家组应当提交关于申请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的意见;并起
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草案或不予颁发许可证的文件。
(三)审批(20个工作日内) 审批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
,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依
法发布有关给予颁发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
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
(四)制作颁发许可证(10 个工作日内)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制作并颁发许可证;批准
日期以公告日期为准。
四、关于专家
(一)专家人数
不少于 3 名,并至少包括 1 名申请单位有关经营设施所在地
环保部门推荐的专家。专家评审应当推选 1 名专家任组长。组长
应当具有 3 年以上评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验。
(二)专家的构
应包括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专家应掌握和熟悉危险废物
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危险废物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
经验,了解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设备、分析和环境监测等相
关知识。
(三)评审要求
专家应当依据《固体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各项要求,将需要评审的内容
列出清单(有关危险废物焚烧、填埋设施的评审表可参考附二)
逐一评审。对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的,可适当简化评审内容。
(四)评审方法
1.书面评审。如审查有关环境监测报告,焚烧设施试焚烧方
案及报告,设备性能检测报告,有关消防、建筑质量等的验收报
告,竣工验收报告等。
2.现场核查。如查看有关经营情况记录,现场运行情况,
时,应对照焚烧设施作业区集水池的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查等。
(五)评审结论
1.对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许可条件,
逐一说明申请单位是否符合;对不符合的,说明理由。
为尽量减少审查的自由裁量幅度,对监测报告、检测报告、
有关验收文件能说明是否符合许可条件的,以验收报告和文件为
准;其他事项比如需要对照证明材料进行检查以及需要
场核查的,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2.明确给出是否应当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意见。 结
合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行业的现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
位进行总体评价后给出是否应当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意
见;对建议不予颁发许可证,说明理由。对列入《全国危险
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的,
予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六)安全要求 现场核查应注意安全,做
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关于焚烧、填埋及
利用设施的审查要点
(一)关于危险废物焚烧设施
对从事危险废物焚烧的申请单位,应当通过试焚烧来核查焚
准》和地方相关标准。
申请单位应当记录试焚烧运行工况、污染排放等证明焚烧设
施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地方相关标准的数据,
并向审批部门提交相关报告。试焚烧有关规范和指南另行规定。
(二)关于危险废物填埋设施
对从事危险废物填埋的申请单位应当通过核查危险废物填
埋设记录监理记录质量等建
关文件来判断填埋设施是否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三)关于危险废物利用设施
对从事危险废利用申请单位,应当重审查是否符合
设项目环境保有关定;危险废物贮存器和施是否符《危
险废物贮存污控制准》;相关危险废处理设备、设施(
反应罐)是否全,础是否牢固,结构否具有足够强度,
关连接处是否封,防腐蚀措是否合理承压设是否安全
废水、废气污物是达标排放;固体废、危险废物是否得
妥善置等
六、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内容
(一)危险废经营可证的内容应包括“危险废经营
可证正文(样式附三和附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件”
两部分。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一份,副本
可为多份。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本应当保存于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
在地,以备环保部门检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可供危险废
物经营单位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签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
和处置合同,以及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等手续时使用。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文应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编号。如十位编号:第一、二位数 字
为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第三、四位
数字为省辖市级行政区划代码;第五、六位数字为县级政府行政
区划代码;其余四位数字为流水号。行政区划代码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可参见国家统计局网站)。
2.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机关,并加盖公章。
3.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日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有效期限(标注起止日期)初次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日
期。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5.核准的危险废物经营方式。主要有:收集;收集、贮存、
利用;收集、贮存、处置;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6.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将危险废物类别尽可能确定到具的危险废物,从事含汞
处置险废列明管(HW29 含汞废
物)”,而不是笼统地写“HW29 含汞废物”。
7.许可经营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的年经营规
模。
8.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地址,并应注明其经度
和纬度。可对各设施进行编号以利于规范化管理。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附件应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许可条件。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以及合理的
管理要求作为许可条件。 许可条件至少包括:持证单位应当遵
《固体法》《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许可条件,
利用获得许可的设施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的经营活
动。严格执行险废分析、转移联单、营情况记录簿、意
事故应急预案、人员培训、内部监督管理与检查等制度。贮存、
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及其烟气、废水和噪声等污染物排放
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暂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可按照
最佳可行技术原则确定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在发生违反许可条
的情形时,应当采取合理的步骤和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排放,防 止
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按照环境监测方案开展环境监测,
并定期向许可机关上报环境监测结果。定期向许可机关报告危险
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所有报告应当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等。
2.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及利用设施、危险废物经
营类别及规模明细表。应注明每个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贮存、
用和处置设施及其主要参数,年经营规模,所能经营的危险废物
类别;并尽可能注明利用和处置设施的运行工况如:注明焚烧
设施的进料速率和进料的化学成分限值(如氯含量小于 5%,汞
含量小于 100mg/kg 等)。
3.环境监测方案。即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污染物排放及
环境质量自行监测的方案。环境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
频率和监测点位等。环境监测方案要综合平衡保护环境和人体健
康的需要、环境监督管理的需要以及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
确定;要确保取样及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
七、监督检查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所在地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属地监管。审批
部门应当组织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性检查一次,
督性监测一次。
八、许可的费用
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批经费应当列入
审批部门的预算,由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摘要: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公告公告2009年第65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和规范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查和许可工作,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现予公布,请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执行。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二○○九年十二月十日主题词:环保污防危险废物指南公告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一、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和《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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