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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安全文库】29厂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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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2024-06-30 0 0 46.38KB 20 页 1库币 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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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
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长期经验的总结,可
说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任何忽视安全的行
都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
② 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
一切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首先必须确保安全。不具备安全条件或达不到
全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③ 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
④ 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责任人的责任
2、《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本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负有生产经营指挥权
领导人员,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以及其他主要的生产经营领导人员。
由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生产经营单位中处于决策者、指挥者的重要地位,
此,其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为了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
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确保证安全生产,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措施加以支持,这就要求生产经营单
在安全生产条件方面必须有相应的资金投入。因此,本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安
全生产必需资金的投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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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
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
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
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5.《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
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作业。”
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这是《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的根本要求。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承担者就是从业人员,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具体生产
经营活动安全了,整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就得到了保障。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
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也是贯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主”方针的必 经安全生产教育和训的从业人员
上岗作业,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追究生产经营单位的法责任。
6.《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危险因的生产经
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的安全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单位在有较大险因的生产经营或者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相应的明
的安全警示标,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义务,也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的重要内容。其的是提警告作业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使时刻清醒认识所处
的危险,提高注,加强自身安全保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7.《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
仓库不得员工宿舍建筑物内,并应当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等危险性很大爆炸
火灾等事故,员工宿舍筑物内是常危险的。一发生事故,往造成
重的人身伤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条规定,员工也应当提高自我保
识,拒绝产经营单位提供的违反要求的宿舍并有权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还当保持安全
距离。所安全距离,是指在这个距离之外,即使生事故,也不损害宿舍内员工的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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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生产经营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紧急疏散要求、、保持畅通出口
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
8.《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合国家
或者行业标准动防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动防用品是指在动过程中能动者的人身用,使劳动者免遭减轻
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各种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动防用品,不得不提供,也不得货币或其他物
替代应当配备动防用品。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用品,必须
国家标准者行业标准这是保证动防用品真正到防作用,切从业人员人
安全的前提。
9.《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伤社会保险,为
从业人员缴纳保险。”
安全生产管理,能够尽能地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由于生产经营活动本
具有的,生产安全事故是不可能避免的。为维护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遇
的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国了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工伤社会保险实际上是一社会
互助机制,过这机制,可以分散意外工险,保障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
的从业人员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损失减轻到最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加工伤社会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这是一项强
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
10.《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
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事故扩大减少
人员伤亡损失,并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关人员,包括有关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
,应当立即本单位负责报告,不得拖延,以便本单位负责人能及时组织抢救,并
有关部门报告
二《劳动法》相关内容
)劳时间
1、8 小时工作制度:“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 8 小工作不超过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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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周休息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动者每少休息。”
3、班限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后可以
时间,一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殊原因需要长工时间的,在保障者身体
的条件下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是每不得超过 36 时
)女职工及未成年特殊劳动保
1、职工动保
1和工作岗位保
据女职工生理特点,国家制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种类,主要有以下几
① 矿山下、人工锻打、人工装卸冷藏强烈振动的工作;
② 国家规定的第四级力劳度的动;
③ 建筑业脚手架组装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架线作业;
次数以上超过二十负重每
二十五公斤的工作。
2)女职工经期禁忌劳
对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动和国家规定的第力劳作业的职工,
经期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公假
3)妊娠期和哺乳期的职工保
① 国家规定的第三力劳度的工作;
② 生产或使、二氧化硫等工作,以及超过生防剂量量限值
射性工作。
物、一度超过国家标准
内工作;
职工妊娠七以上,应予每间休息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于九十的产
5)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内应照其在每
乳时间为三十,可乳时间合并使用。
2、 未成年动保
针对未成年已满,未十八的生理特点,工作时间和工作方面要
进行特殊
1不得安成年工从事矿山下、有、国家规定的第四级度的
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动;
2不得安爆破等危险作业;
3不得安、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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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一进行一
三《消防法》相关内容
基本规定
1、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结合”的方针,坚持专群众相结合的
行防安全责任制;
2、任何人都有维护防安全、保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
成年公民都有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3、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防设施、,不得埋压
圈占消,不得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
5、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便
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责任
1、有下行为一的,处以警告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1)违反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爆危险物品所的;
2)违使用明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吸烟使用明的;
3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4故意阻碍消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5)拒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6)起火灾造成严损失的。
2、火灾后,为掩饰起火原责任,故意破坏现场造现场
不构犯罪的,处警告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四《职业病防治法》相关内容
职业,是指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者在职
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有物质而引
)劳动者有的职业生保权利
1、得职业生教育、培训;
2、得职业健康检、职业康复等职业服务;
3、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后果和应当的职业
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要求的职业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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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法规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批评检举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进行有职业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工作提和建
职业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1、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地依法承担职业医疗卫生机构
进行职业
2、职业病病人依法国家规定的职业
1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
2)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给当岗位津贴
4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
5有权用人单位提要求;
(6动者断患有职业用人单位有依法伤社会保险的,其
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工伤保险条例》相关内容
保险补偿容包括对职工医疗救治、经济补偿、职业康复对工
遗属的经济补
伤认定的条件
1、保险条》明确了工,规定职工有一列情形一的,应当定为工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所内,因工作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前后在工作所内,从事工作有关的预备收尾工作,
伤害的;
3工作时间和工作所内,因行工作职责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的;
5因工作外,由于工作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不明的;
(6)在上、下中,到机动事故伤害的;
(7)、法规规定应当定为工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一的,视为工
1在工作时间和工岗位,或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的;
2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利益活动中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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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工、因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伤复发的。
保险
1、工伤医疗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伤医疗。其内容为:
1)治疗或职业所需要挂号住院医疗费、就
2职工,照当地因差伙食补助标准70%住院伙食
补助费
伤医疗后仍需治疗的,伤医疗
2、工津贴待
职工在工医疗发工资,按月发放工津贴。其标准相当于工
本人前 12 个月平均入。工伤医疗津贴
受伤残待
)伤残待
伤医疗或者后工职工,津贴而转受伤残待
残待包括:
1)伤残抚恤
2伤护
3在职补助
4职工康复
5因工
(6)特殊情况下的
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事故发生地以上人政府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负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关人员可以直事故发生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处理
1、不放过”:事故因和责任不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员到处理不放
过;人员到教育不放过;有提和整措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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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行为一的,依法追究法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资金、产,或者有关证、资的;
4)拒绝受调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的;
5在事故中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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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一 基本概念
1.1 安全
顾名思义,安全为“无缺全”,安全意味着不危险,这是传统识。
照系安全工程的理和安全是生产系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危险伤害。安
全包括安全条件和安全: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职业或设备、设施损害
环境的条件,是指安全条件;不因人、机、环境的相作用导致失效、人员伤害
或其他损失,是安全状况
安全危险是一对对的术无论是安全是危险都是相对的。
1.2 危险
不安全就意味着危险,危险是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
。危险容导致事故。
1.3隐患
安全生产事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
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事故和重事故隐患。一隐患,是指和整改难较小
后能够立即改排隐患事故隐患,是指危改难较大,应当全或者
业,并经过一时间理方能隐患,或者因外影响使生产经
营单位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理工作全面负责。
1.4 事故
事故是造成伤害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1.5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发生人身伤亡
损失等生产事故,制危险、有,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
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
什么要对者在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以保呢?为在动过程中存在
各种不安全、生的因不加以保护会发生工事故和职业危,矿作业
可能发生爆炸冒顶水灾火灾等事故,工厂可能发生机器绞碾
爆炸以及物质的危;建筑施工可能发生高空、物体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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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可能发伤害淹溺事故,这害劳动者的安全健康造成
生命产的重大损失
1.6安全生产的基本要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包括人、物、环境、管理,在这几个方面中,任意环出现隐患
均会产生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状态发因影响可能化成生产安全事故。因此
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应重好人、物、环境、管理这几方面的工作。
1.7安全、危险、隐患及事故的证关系
在生产过程中,果不存隐患那么就不危险,生产过程就是安全的,否
存在隐患就有危险,就不安全;并当危险状态在一定的发因素(发事件
作用下,就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所以,从证关系可:安全危险的相在于
是否了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发生,关也在于是否制或了事故隐患
2、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这是建国以来安全生产工
作经验的总结,是血的教训的义是:在组织和指挥生产,首先在到和提
在安全上有什么问题,有针对究好预措施;当其他工作和安全生产发生矛盾
要求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条件,对事故要坚持预防为主,把事萌芽状态
于未
安全生产方针中,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基,预防为主实现安全生产的有
理是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措施。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的方针,就是要牢牢把握安全生工作的主动权,
各类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任务,坚持关,重,把主
放在隐患事故、减少伤上。个重行业和领,都要对问题薄弱
,进行专事故隐患
3、安全和生产的关系
3.1、安全和生产是一的
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生产矛盾。所矛盾,首先是生产过程中
不安全、不生因素与利进行的矛盾后是安全工作生产工作的矛盾,这些矛盾
主要为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不生因素采取措施,有影响生产,加生产
上的支,生产进度和低成本有矛盾
同时,安全工作生产工是相系的,有生产活动,安全工作就不存在;
有安全工作,生产就不能利进行。是在某些生产活动中,的安全
条件,生产根本法进行。这就是生产和安全为条件、相依存理,也就是安
产的

标签: #安全 #培训 #教育

摘要:

1厂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第一部分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1、《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长期经验的总结,可以说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①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任何忽视安全的行为,都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②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一切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首先必须确保安全。不具备安全条件或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③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④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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