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防震减灾规章制度(8页)
VIP免费
3.0
2024-07-05
0
0
21.92KB
8 页
1库币
海报
投诉举报
防震减灾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抗震减灾工作管理,落实抗震减灾措施,提高公司综合抗震减灾
能力,确保一旦发生大震或突发性地震,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把灾
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内蒙
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地震烈度、防震要求及企业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制定了抗震减灾工作任务,组织机构,职责要求和奖惩制度,适
用于公司的抗震减灾工作管理。
第三条 抗震减灾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常抓不懈”,各项措施要
与安全生产、减灾救灾措施相结合,与公司生产、建设规划相结合,并结合公
司
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企业综合抗震能力(即工程的抗震能力,救灾设施的应震
能力,职工震时的应变能力),在遭遇抗震设防烈度 7 度以内的突发性地震时,
工程基本不破坏,不发生严重次生灾害,能维持或很快恢复生产,职工生活基
本正常。在遭遇超过企业设防烈度(8 度以上)的突发性地震时,如果工程遭到
严重破坏,也要防止严重次生灾害(火灾、水灾、爆炸、溢毒、放射性物质辐
射)的发生或有效地防止次生灾害的蔓延,为迅速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第四条 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必须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负责做 好抗震减灾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抗震减灾的法律、法规、条例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积极
采取先进的抗震减灾技术,坚持不懈和有 效地提高职工抗震减灾综合素质,全
面增强公司防止和减轻地震减灾的综合能力。
第五条 公司所属职能部室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公司抗震减灾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全公司职工应自觉遵守公司抗震减灾各项管理制度并负有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公司抗震减灾任务分震前预防、震时应急救灾和震后(即解除强余震预
报)恢复重建三个阶段,以震前预防为主。
第七条 震前预防工作
(一)编制、实施和修订公司抗震减灾规划;
(二)建立以现行生产体制为基础的综合抗震防御体系,制定公司各级职能部门、
生产岗位和各专业指挥系统(生产系统、工程系统、医疗救护系统、通讯系统、
治安保卫系统、生活服务系统、交通运输系统、宣传教育系统、消防灭火系统、
行政管理系统)的抗震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培养一支抗震减灾技术队伍和管理
队伍;
(三)制定公司和二级单位抗震减灾对策和应急措施;
(四)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应按现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设计,满足本地
抗震设防的要求。对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 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
蚀
性物质大量泄露或者其它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进
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
(五)保证救灾设施(消防器材和设备、备用电源、通讯、救护、抢修器材和设备、
道路等)处于随时可启用的完备状态;
(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地震及抗震减灾知识;
(七)制定关键要害岗位震时操作要领和避震措施,确定职工避难场地和合理疏
散路线;
(八)制定震时生产、建设、生活物质调配及运输预案;
(九)开展科学研究,解决公司减轻震害损失的难题;
(十)做好抗震防灾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适时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各种类型
的抗震减灾学术交流会,了解国内外最新抗震减灾信息,掌握新的抗震减灾手
段,
提高公司综合抗震防灾能力。
第八条 震时应急救灾工作
(一)地震发生后,按地震应急反应实施方案,公司抗震减灾体制中的各级领导
及工作人员应立即主动到岗,实施指挥和救灾工作;
(二)保证通讯设施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三)及时、准确实施震时安全生产或安全停车预案,以及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或
控制次生灾害蔓延的紧急处置措施;
(四)根据灾情及时启动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交通管制、治安保卫、
抢险抢修和物质供应等应急预案,努力保证人员和 生产安全,维持好社会秩序;
(五)及时实施防余震的紧急措施,在地震部门解除强余震预报以前,组织专
业
人员对建(构)筑物进行鉴定,确认其抗震性能良好 后方可使用。对可能造成扩
大灾情、次生灾害蔓延和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部位以及可能成为恢复通讯、供
电、供水、供气和交通的关键设施应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险和抢修;
(六)做好恢复生产前工程设施的严格检查。
第九条 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妥善安置受灾人员;
(二)迅速实施震损工程临时性加固、封闭或拆除。凡经鉴定需要拆除的工程要
经公司抗震减灾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固定资产项目还要报中国国电华北分公司
审批;(三)进行灾情调查、评估、统计、核实和抗震救灾总结,并上报公司抗震
办公室; (四)在总结抗震救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发展编制恢复和重建
的规划与计划;
(五)生产系统破坏较轻的,应组织力量迅速恢复生产。破坏较重的,其恢复及
重建规划需经专家论证,报公司抗震减灾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组 织
第十条 公司抗震减灾组织应是平震结合、完整有力的综合抗震减灾组织指挥体
系。
第十一条 公司抗震减灾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组建的抗震 减灾委员会负
责。总经理任委员会主任,主管公司抗震减灾工作,生产副总经理任常务副主
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主任,各部室主任、副主任任委员。
第十二条 公司抗震减灾委员会下设常设的抗震减灾办公室(简称抗震办),负责
公司抗震减灾的规划、计划、组织协调、检查和总结工作。抗震办公室应根据
实际情况设置专职或以抗震为主的兼职岗位人员,确保抗震管理工作岗位不空、
工作不断、力度不减。
第十三条 公司抗震减灾组织体制由公司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组成。公司要成立相
应的抗震减灾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抗震减灾工作并贯彻落实公司抗震办有
关抗震减灾工作的指示、安排、计划及措施。各部室要指定专职或兼职抗震减
灾工作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抗震减灾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抗震减灾委员会下设专业抗震救灾指挥部,由相关部门行政一把
手组成,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指挥,负责完成公司抗震减灾委员会赋予的抗震
救
灾任务。设如下几个专业指挥部:生产调度指挥部(安全生产部);工程抢修指挥
部主要由工程部担任;医疗救护指挥部(计划财务部,合理争取赛罕卫生局援助);
安全保卫消 防交通指挥部(综合管理部);通讯供电供水供气指挥部(安全生产
部);物质供应储运指挥部(综合管理部);宣传人事教育指挥部(计划财务部)。
第十五条 公司抗震减灾任务实行责任制,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予以考核。
公司领导、各部室领导要对自己分管的抗震减灾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抗震减灾委员会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
中国国电华北分公司组织领导。
第四章 职 责
第十七条 公司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抗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
上级指示,坚持“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常抓不懈”的抗震减灾工作方针,把
抗
震减灾工作列入领导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第十八条 公司总经理要对公司抗震减灾工作、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
全面负责。副总经理要对公司抗震减灾、救灾的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公司副总
经理要对生产、装置、设备、工程、通讯、水暖电、生活服务、物质供应、安
全保
卫、交通运输、宣传教育培训等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抗震减灾、救灾工作负责。
第十九条 主管公司抗震减灾工作的副总经理,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一)领导公司抗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每月听取汇报,及时研 究解决有关抗震
减灾的重要问题,审批公司抗震减灾规划、计划、规定、对策、措施、经费和
破
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二)组织制订、修订和实施公司抗震减灾规划、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及其他
管理规章制度。
(三)每年年初要组织一次公司抗震减灾工作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公司抗震减灾
工作。
(四)每年年底要组织一次对公司各部室抗震减灾工作的考核、考评,并纳入公
司整体考核系列。
第二十条 抗震减灾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集团公司有关抗震减灾工作的法律、
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审核公司抗震减灾、救灾规定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负责审核公司抗震减灾工作计划、措施和救灾工作预案及应急措施。
(三)对公司震前预防准备,震时应急救灾,震后恢复重建三个时段的抗震减
灾、救灾工作全面负责。
(四)负责决策公司抗震减灾工作中的各项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抗震减灾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规划、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和总结抗震减灾工作,负责公
司抗震减灾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对公司新、改、扩建工程,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从 地震安全性评价、
工程设计、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参与检查和监督工程抗震设防的要求。对发
现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工程,要及时报告公司抗震减灾委员会进行处理,并
将处理结果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抗震办备案。
(三)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室抗震减灾工作。
(四)负责对各部室抗震减灾工作的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
(五)负责收集、整理抗震减灾、救灾资料和信息的统计保管,上报集团公司抗
震减灾工作的各种报表。
(六)负责组织对职工抗震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积极推广应用抗震减灾救灾新技术。
第二十二条 抗震减灾救灾专业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实施公司抗震减灾救灾各项规定和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施公司抗震减灾规划、对策、措施和应急预案及各项工作计划;
(三)负责本专业系统震前预防准备、震时应急救灾、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四)负责完成公司抗震减灾委员会所赋予的抗震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三条 各部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抗震减灾委员会有关决定和决议,以及上级
(二)有关抗震减灾工作的文件和指示;
(二)落实公司安排的抗震减灾工作计划,每季度向公司抗震办汇报本单位抗震
减灾工作情况;
(三)组织编制本单位《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抗震减
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每年要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或人员集中地区
组织一次《预案》的演练活动,以增强企业抗震防灾的应急能力。要根据国家
抗震减灾形势的变化、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国电华北分公司的要求以及公
司体制的变化及时修订《预案》和《规划》;
(四)根据公司抗震防灾规划,每年于十月十五日前编制好下一年度本单位抗震
减灾工作计划,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以便公司汇总上报国电华北公司公司办
公室; (五)编制本单位抗震防灾措施,编写各生产装置、重要岗位、生命线工
程和关
键设备的震时应急措施,并定期修订;
(六)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国家抗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国电华北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不断增强职工抗震防灾意识及应
变能
力;
(七)落实本单位抗震防灾措施以及重要岗位、关键设备的震时应急措施。在抗
震防灾工作中,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物质落实和措施落实;
(八)做好本单位已加固工程抗震加固措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抗震减灾工作的总结评比工作。
第二十四条 综合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制定震时供水管网系统抗震防灾和抢险应急对策及救灾工作预案,并
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震前、震时供水管网的维修抢修工作,保证公司生产和职工生活尽快
得到恢复;
(三)负责震后供水设施、设备的检查、鉴定工作。
(四)负责联络地震灾情信息,及时向公司职工、家属传达灾情,动员全公司职
工积极投入抗震减灾工作;
(五)协调各部门抗震救灾工作并及时解决困难使其顺利进行抢险救灾;
(六)震时及时向内蒙古自治区、中囯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囯国电华北分公司主管
部门汇报受灾情况,做好对外联络工作,合理争取外援或执行援外任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工会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抗震减灾实施细则检查督促公司各部门抗震减灾工作实施情况;
(二)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司职工、家属进行地震、抗震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震时协助指挥职工和家属安全疏散,同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四)震时协助经理办公室安置受灾人员和参加调查、统计伤亡人员及受灾家属
情况,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第二十六条 安生部部职责
(一)负责制订抗震减灾通讯联络系统应急对策和救灾工作预案,并负责组织演
练和实施;
(二)负责震前、震后通讯联络系统的检查、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三)负责震前、震后通讯设施的抢修,保证必要的无线通讯,使内外、上下主
要信息联络畅通。
第二十七条 工程部职责
(一)负责制订震时动力系统抗震防灾和抢险应急对策及救灾工作预案,并负责
组织实施;
(二)负责震损动力设施、设备的临时抢修、维修和拆除;
(三)负责恢复震后动力设施、设备的检查、鉴定工作。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职责
(一)编制本部门抗震防灾对策,建立抗震防灾生活物质供应体制,使职工和家
属在遭受地震袭击时能保证基本生活物质供应;
(二)确定生活区居民疏散避难场地,震时组织好疏散,设置好临时生活物质供
应点;
(三)负责组织职工住宅抗震能力的检查鉴定,并对无加固价值的危险、临建住
宅制定拆迁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对生活区干气管网、液化气设施和民用气罐定期检查,及 时进行检修、维
修,严格按照易燃易爆压力容器、管道进行管理,防止平时和震时发生泄露而
造
成次生灾害。
风场场长职责 第二十九条
(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抗震减灾的政策指示,抓好抗震减灾、救灾工作,
对本单位的生产装置和职工生命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对职工按照抗震减灾对策、应急措施和救灾工作预案进行教育,认真
组织各种抗震减灾活动,并负责检查考核;
(三)负责制订本车间的生产岗位震时应急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参与本单位工程设施、设备等抗震鉴定和检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消除各
种导致震害的不安全隐患,以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五)负责对本单位已建工程抗震加固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使抗震防灾设施经常
保持完好状态;
(六)负责实施震时安全生产和安全停车应急措施,以及采取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或控制次生灾害蔓延的紧急处置措施,确保人员和生产安全。
(七)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并及时采取防余震的紧急措施;
(八)负责组织做好恢复生产过程中对装置设备设施的检查;妥善安排受灾人员
的救护和安置。
(九)震后参加本部室灾情的调查、统计、核实、总结工作。
第五章 抗震减灾工作
第三十条 公司各部室每年九月要编制本单位抗震减灾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上报
公司抗震办,并列入公司方针目标管理。公司抗震办同时编制公司下一年度抗
震
减灾工作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抗震办。
第三十一条 公司抗震减灾委员会对公司年度抗震减灾工作计划和工作内容要有
明确的要求和指示,本着“预防为主、平震结合”的原则,安排、布置全年的
抗
震减灾工作任务。
第三十二条 公司各部室每年九月要制订本部门下一年度抗震减灾工作计划和实
施对策,并负责组织落实。
第三十三条 公司每两年要修订一次生产岗位震时应急措施,并每年有计划的组
织演习和训练。
第三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各二级单位在组织抗震减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过
程中,要认真整理工作记录卡,做好总结,每半年上报公司抗震办。
第三十五条 公司抗震减灾委员会对公司《抗震减灾规划》每五年组织修订一次,
对公司《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
第三十六条 抗震减灾规划、对策和应急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应注重实效,以震前
预防工作为主,并应与安全生产、防止各种事故和自然灾害相结合,真正做到
“预防为主、平震结合”。
第三十七条 公司各部室要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抗震减灾训练和演习,经常开展抗
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教育。
第三十八条 公司抗震减灾委员会每年要组织公司各级领导进行一至二次抗震减
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级领导抗震减灾意识。
第三十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及时整理有关各种抗震减灾工作报表和记录卡片,
每年向华北公司办公室上报备案。
第四十条 公司各部室每年要整理汇总本单位抗震减灾工作记录并编写工作总结,
上报公司抗震办。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级领导都应把抗震减灾工作置于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在计划
布置、实施、检查、总结、评比、考核各项工作的同时考核抗震减灾工作,特
别
是生产一线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抗震减灾对策和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 公司抗震减灾委员会每年年初要组织召开一次研讨会研究并决策公
司抗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章 抗震设防、抗震鉴定、抗震加固
第四十三条 工程建设的抗震减灾工作是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最积极、最有效的
手段,也是法律赋予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 责。
第四十四条 公司各主管部门按业务分工,各自对本部门业务职责范围内的抗震
设防、抗震鉴定、抗震加固工作负责,并对各部室提 出要求,布置工作并进行
督办。各部室必须按期完成公司主管业务部门交办的任务,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第四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
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如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可能发生火灾、爆
炸、剧度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露的建设工程(含设施),包括贮油、贮气、贮
存易燃易爆物质的设施等)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评价的结
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它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
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第四十六条 在委托勘察设计时,必须要求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合理采用国家地
震部门提供的地震烈度与地震动参数等基础性资料,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确定的工程建设设防烈度和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计,严格执行有关
工程建设设防的技术规定。要把地震设防的内容作为设计审查的重要内容纳入
设计审查,严格把关,对于特殊工程及超限高层建筑等均应按有关法规进行抗震
设防专项审查。
第四十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必须遵守有关施工规程、规
范,不得任意更改设计文件中有关抗震设防设计。对 不按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
震设计、不按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的要责令改正,并根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罚或报
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第四十八条 必须进行已建工程的抗震鉴定和抗震加固工作,并对加固经费给予
必要的投入。
(一)各部室所有设备(包括动力设备及水、电、等)、建(构)筑物的抗震鉴定和
抗震加固工作归口由公司设备管理部主管应对本单位的设备、建(构)筑物的抗
震鉴定和抗震加固工作负责;
(二)各部室分别按管理责任分工对上述的抗震鉴定和抗震加固工作负责;
第四十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抗震设防、抗震鉴定和抗震加固工作的监督、
检查和考核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每年十二月底前向公司抗震办提交工作总结,
公司抗震办汇总后向上级及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第七章 经 费
第五十条 公司自筹资金,以基建、技措、大修、维修、安全、宣传教育、科研
等经费渠道解决,应列入公司年度财务计划。对关系到全系统和地区的抗震减
灾重要技术及工程措施费用,申请上级抗震主管部门审批,予以拨款并做到专
款专用。华北公司补助的经费,由财务部负责保管、监督,公司综合管理部负
责管理、使用审批,审计部负责监督审计。
第五十一条 抗震减灾经费使用范围
(一)抗震加固工程、维修、管理;
(二)编制和出版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抗震减灾规划、抗震减灾工作管理规定、
工作计划、抗震减灾对策等文件;
(三)开展抗震减灾宣传教育、举办各种抗震减灾学习班,举办 抗震减灾知识答
卷等活动;
(四)参加抗震减灾知识培训,参加华北公司举办的抗震技术交流活动;
(五)抗震减灾技术资料的购置;
(六)奖励在抗震减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抗震减灾经费的使用每年
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计划和安排意见,由主管副总经理经理审批执行。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二条 抗震减灾工作的考核和评比工作与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和评比
工作同时进行,原则上年终或下一年初进行。考核和评比结果要与经济责任挂
钩,考核对象为公司所属各部室。
第五十三条 考核和评比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华北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有
关抗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情况;贯彻实施公司有关抗震减灾工作的指
示、通知、措施、规定、规划、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等情况;本单位有关抗震减
灾工作的措施、计划等的执行 情况。
第五十四条 凡在抗震防灾、救灾活动中做出成绩的部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工程抗震加固和建设中,在保证和提高质量的前提下,采用先进抗震技术
和进行技术革新、节约材料,以及提高工效、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等方面
有贡献的部室和个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奖励办法或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十五条 对落实公司抗震减灾对策、抗震减灾规划不力的单位,要给予通报
批评,情节严重的单位,要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该部室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 对损坏或破坏抗震加固设施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批
评、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在抢险救灾时,对于擅离职守、临阵逃脱、不负责任、违章违
纪、不服从统一调动和指挥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摘要:
展开>>
收起<<
防震减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抗震减灾工作管理,落实抗震减灾措施,提高公司综合抗震减灾能力,确保一旦发生大震或突发性地震,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地震烈度、防震要求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制定了抗震减灾工作任务,组织机构,职责要求和奖惩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抗震减灾工作管理。第三条抗震减灾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常抓不懈”,各项措施要与安全生产、减灾救灾措施相结合,与公司生产、建设规划相结合,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企业综合抗震能力(即工程的...
温馨提示:66文库网--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一直注重给大家带来优质的阅读体验;让知识分享变得简单、有价值;海量文档供您查阅下载,让您的工作简单、轻松而高效!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66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广大用户、作者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对下载的任何内容负责。
3. 广大用户、作者上传的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不承担下载资源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相关推荐
-
VIP免费2024-07-28 35
-
VIP免费2024-09-13 5
-
VIP免费2024-09-15 5
-
2024-09-26 8
-
VIP免费2024-09-29 8
-
VIP免费2024-09-29 2
-
VIP免费2024-10-02 2
-
VIP免费2024-10-04 2
-
2024-10-08 15
-
2024-10-16 10
分类:行业资料
价格:1库币
属性:8 页
大小:21.92KB
格式:DOCX
时间:202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