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版学校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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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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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
类别 自查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适用
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为学生提供住宿、就餐、学习等场所的中小学、幼儿园。
消防
安全
责任
落实
1、学校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书面明确逐级和岗
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部门(院系)、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查阅资料
★2、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时,学校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
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约定消防安全防范的内容。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
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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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
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当书面明确承担消防安
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
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经过专门消防培训,并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
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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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提问
4★ 、所在建筑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
任,并确定统一管理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
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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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本单位规模、火灾危险性等特点,按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32/T4444—2023,以下简称《规范》)明确的要素,制定必要的消防安全制
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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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
器材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隐患整改、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建设等消防工作所
需资金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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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消防
设施
管理
1、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进行维
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自身不具备维护保养能力的,应委托具备从业
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进行维护保养。
查阅资料
抽查测试
★2、建筑消防设施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立即维修、更换,不得擅自挪用、
损坏、拆除、停用或长期带故障运行。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
设施的,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采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维修完成后,应
当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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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3、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
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故障报告、修理和消除等有关情况。查阅资料
4、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箱、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排烟口、正压送
风口、自备发电设备等应当设置名称、位置、使用方法和应当保持的工作状态,
以及禁止占用、圈占的标识。消防泵及其管道阀门等应设置管道流向、供水范
围、阀门启闭状态等内容的标识;水泵接合器处设置供水系统名称和范围的标
识。
现场检查
5、室内消火栓箱内设备应当齐全、完好,不得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在消火
栓箱内堆放杂物。现场检查
6、书桌椅、展板、实验操作设备等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
灭火剂喷头、排烟口和送风口、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
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在防火门、防火卷帘下方及两侧各0.3 米范围内堆
放物品。
现场检查
7、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控制阀门,均应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对需要保持
常开或者常闭状态的阀门,应采取铅封、锁具固定等限位措施。
现场检查
8、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单项功能检查,每年应至少
进行一次联动检查和全面检测。 查阅资料
安全
疏散
管理
★1、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使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作为疏
散门,不得随意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得减少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宽度。 现场检查
2、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和集体宿舍的疏散走道不应设置弹簧门、旋转门、
推拉门等影响安全疏散的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不应设置卷帘门、栅栏等影
响安全疏散的设施。
现场检查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门应设置禁止锁闭、堵塞、占用等内容的标识,
常闭式防火门、电梯应设置“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常闭”、“如遇火灾严禁乘坐
电梯”等标识。
现场检查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锁闭
出口、设置障碍物,楼梯间及前室内不得设置烧水间、配电柜、可燃材料储藏
室、垃圾道、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疏散门内外1.4 米范围内不得设
置踏步。
现场检查
5、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应完好有效。采用常开式防火门
时,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关闭装置,并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现场检查
6、疏散门、疏散通道及其尽端墙面上不得有镜面反光类材料遮挡、误导人员视
线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行动的装饰物,疏散通道上空不得悬挂可能遮挡人员视线
的物体及其他可燃物。
现场检查
★7、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应完好有效,不得被遮挡。发生损
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灯光型,不得采用蓄光型。 现场检查
★8、每层外墙的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
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现场检查
9、幼儿园幼儿出入的门厅、走廊不应设置台阶,疏散楼梯严禁使用螺旋形式或
扇形踏步。现场检查
灭火、
应急
救援
设施
管理
1、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 4米。现场检查
2、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当施划标识、标线并设置禁止占用的标
识。不得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防火间距等设置停车泊位、构筑
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不得在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操作面设置妨碍消防车
作业的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树木等障碍物。
现场检查
3、户外广告牌、外装饰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不得改变或破坏建筑立面
防火构造。建筑外墙上的灭火救援窗、灭火救援破拆口不得被遮挡,室内外的相
应位置应当有明显标识。
现场检查
4、不得埋压、圈占、遮挡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消防水
泵接合器两侧沿道路方向各2米范围内不得有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或停放车
辆。
现场检查
消防
安全
重点
部位
管理
1、将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宿舍、食堂(餐厅)、图书馆、展览馆、
档案馆、会堂和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锅炉房、燃气表间调压站、储
油间、厨房、液化气瓶间、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容易发生火灾以及发生火
灾时会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以及变配电站(室)、发电机房、不间
断电源室、储能电站,制冷机房、空调机房,冷库(氨制冷储存场所),通信设
备机房、电子计算机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房、防
排烟风机房等发生火灾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现场检查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标识,落实特殊防范和重点管控措施,不得
占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或在内部堆放杂物。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3、厨房区域应当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乙级防火
门与其他部位分隔。建筑面积大于1000 平方米的食堂,厨房内排油烟罩及烹饪部
位应当设置能够联动切断燃气输送管道的自动灭火装置,并能够将报警信号反馈
至消防控制室。排油烟管道应按防火分区设置,并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阀。
现场检查
抽查测试
4、厨房使用燃气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燃气管路的设计、施工及燃
气用具的安装,并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定期检查、检测和保养燃气管道
及其法兰接头、阀门,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备和用具。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5、餐饮区域排油烟管道、共用水平汇集管、竖向立管、油烟净化设备、排油烟
风机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排油烟管道防火阀的自动关闭功能至少每月测试一
次。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6、实验室采购、储存、使用、处置易燃易爆危险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记
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登记。除实验室等教学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的场所外,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
品。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并远离热源和可燃物,避免阳光
直射,不得储存在地下室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贮存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设
置醒目安全警示标识,标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现场检查
8、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制冷机房、空调机房、油浸变压器室的防火分隔不
得被破坏,其内部设置的防爆型灯具、事故排风机、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等应当
保持完好有效。
现场检查
9、配电室内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电柜、配电箱应当有区别于其他配电装置的明显
标识。 现场检查
用火
用电
安全
管理
★1、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
岗。电工应能正确区分消防配电和其他民用配电线路,熟练掌握消防电源正常工
作的操作和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技能。
查阅档案
抽查询问
★2、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焊、
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
现场监护人,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在确认无火灾危险
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
措施。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
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3、宿舍内不应卧床吸烟和乱扔烟蒂,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器
具;使用蚊香等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会堂、礼
堂等不得使用明火表演或燃放焰火。
现场检查
★4、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敷设、维护保养应当符合标准要求和操作
规程,敷设应避开高温部位,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在有可燃物的吊顶或难
燃、可燃性墙体内敷设的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防火性能或防火保护措施。配
电箱(柜)不得零地并接、螺栓压接、多线铰接,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不得带
负荷拉、合闸。不得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电器或移动插座,不得私拉乱接电
气线路、采用插座串接等方式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现场检查
5、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热得快等大功率电气设备,每间集体宿舍均应
设置用电过载保护装置。电源插座、照明开关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现场检查
★6、靠近可燃物的电器,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各种灯具距离窗
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得小于 0.5 米。现场检查
7、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礼堂、会堂、教室使用
结束后,应当切断非必要电源。查阅档案
8、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 需临时增
加用电负荷时,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用电安全检测,检测报告应存档备查。 查阅档案
★9、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不得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
消防车通道停放、充电,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或插座进行充电。现场检查
10、教职工和学生使用电动自行车较多的场所,应当设置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
并宜独立设置在室外,与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需设置在
建筑内的,应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定时断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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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类别自查检查内容检查方法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为学生提供住宿、就餐、学习等场所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落实1、学校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书面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部门(院系)、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查阅资料★2、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时,学校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约定消防安全防范的内容。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查阅资料3、学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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