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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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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 2 课时,第一、二节用 1 课时,第三节用 1 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新 授:
第一节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 年 1 月 26 日我制定第一劳动草案》规我国保护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 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
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
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
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
生产”。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
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法正常进行,这是
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重要经验
(4) 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如果我们能事先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
把事患及在发事故前,最理以说“预为主
“安全第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一句空话
(5) 在事故发生,要在事故调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全生产
法律、法规或玩忽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事责
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法律制度
为了保障人群众的生命产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颁布了以《安
全生产法》代表的一系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故应急救援与调处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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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五项权利
(1) 知情、建
《安全生产法》 45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在的因素、防范措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
(2) 批评检举控告
《安全生产法》 46 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在的问题提
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从业人员对本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检举控告……降低其工、福利等待遇或者解与其订立的劳动同。”
(3) 拒绝
《安全生产法》第 46 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指挥和强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从业人员……拒绝指挥、强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福利等待遇
者解与其订立的劳动同。”
(4)
《安全生产法》第 47 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
作业采取可能的应急措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从业人员在前款紧
况下作业、福待遇订立
同。”
(5) 保(险)外索赔
《安全生产法》第 48 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有工
社会保险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赔偿的权利的,有权位提出赔偿要求。”
2、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章作业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 49 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位的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作规程,从管理……
(2)佩载和使用劳动防护用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 49 规定:“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正确佩载和使用劳动
防护用。”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 50 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培训,掌握本职
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处理能
(4)安全隐患报告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 50 规定:“从业人员发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
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接的人员应当
理。”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 50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的安全作业培训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证才能上岗:一是特种作业资格
证(技术等级证),二是特种作业资格(即安全生产培训合格)。一即可视为
法上岗或违法用工。
(二)《劳动法》相关知识
1994 年 7 月 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0日施行。特种作业人员要掌握的《劳动法》中的主要内容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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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54 :“用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必要的
劳动保护用,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第 55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3、第 56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安全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位管理
人员指挥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
批评检举控告。”
(三)《职业法》相关知识
特种作业人员要掌握《职业法》中以下主要内容:
1、《职业法》第 4 规定:“用人位必须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
生要求的工作环境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得职业生保护。”
2、《职业法》第 6 规定:“用人位必须参加伤社会保险。”
3、《职业法》第 13 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职业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符合国家职业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应的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无害
(4)有配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
(5)备、工具、用具等设符合劳动者生理、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它要求。”
4、《职业法》第 28 规:“任何单位和人不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
不具备职业防护条件位和人。不具备职业防护条件位和人不得接受产生职
病危害的作业。”
5、《职业法》第 30 规定:“用人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同时,应当工作
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防护施和待遇等知劳动者,
同中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6、《职业法》第 32 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位应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
果如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人承担。”
7、《职业法》第 36 规定:“劳动者有下职业生保护权利:
(1)得职业生教培训;
(2)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治服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
防护
(4)要求用人位提供符合职业要求的职业防护施和人使用的职业
防护用改善工作条件;
(5)违反职业法律、法规以及危害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6)拒绝违指挥和强进行有职业防护施的作业
(7)与用人位职业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工作提出意和建
)《工保险条例》相关知识
主要应当了解两条
1、第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各类企业、工的个体商户应当依照
例参加保险,为本位全部职工纳工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商户依照条例规定享受
保险待遇的权利。”
2、第 4 :“……用人位应当将参加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位内公示……职工
发生工时,用人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职工得到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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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从不同的方面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具有以下几方面:
(1)级以上级人民政监督管理
(2)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监督管理,包括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
生产经营单涉及安全生产的事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并及时进行监督偿还查等
(3)监督机关的监督。 
(4)对安全生产社会介机构监督
(5)社会公众监督
(6)新闻媒体监督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法》国务《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02 号令法律
法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作了明确规定,从而构成我国安全生产法律的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隐患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一事故隐患,应报告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和当
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并申请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必须坚持时准确、正、实事求是、学的则,以保
证事故调处理的顺利进行。
首先,是生经营单位内部的事故报告
规定的便于生产经营单上级报告组织抢救,以免贻误抢救
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损失
接着,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
《安全生产法》第 70 第2规定:“生产经营单责人到事故报告后……按照
关规定报告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
……
3、事故应急救援与调处理制度
(1)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的要求
① 县级以上级人民政应当有关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安全事故的应
急救援预案
② 县级以上级人民政应当责建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
③ 危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建施工位应当建急救援组
织;以上位生经营模较小时,也可以不建急救援组织应当职的应急救
人员。
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建施工位配备的有应急救援
器材备要进性维修和保要求新,保证应急救器材备的正
(1)生产安全事故的调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处理规定了以下方面的内容:
事故调处理的则:时准确、正、实事求是、学。
事故的具处理必须坚持“过”:事故性质
施不实不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到教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
过。
事故调查组组成。事故调查组组成因伤亡事故级不同不同的位、部
的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利。
4
生产安全事故的结案。
生产安全事故的统布。
4、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的责
任人必须相应的责任追究。在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时,必须贯彻“责任面前人人
精神,坚决服因人施的思想。论什么,只要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了生
产安全事故,就必须以追究,决不应就,不了了之。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既包括经营单位中对造成事故直接责任的人员,也
生产经营单中对安全生产导责任责人,还包括有关人民府及其有关部
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导责任者有职、职情的有关人员。
正确贯彻这一制度应当注意以下三问题:
(1)观上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正,实事求是,不得主观臆断
  (2)承担责任的主必须是事故责任人。这是“责任自”的法制则在责任追究制度
中的体现
  (3)必须法追究责任。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
、责任的种和处罚幅行,重则重,该轻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针对特种作业的特殊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条件作了详细而明确
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培训考核,既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也是自工作、
生产生命安全的要。
第三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业规与岗位职责
从业人员,从事种职业,在职业活动中基本的职业道德。对于特
种作业人员于其本工作的特殊性格按照岗位责任职责的要求好本职工
作,是遵职业道德的要求。
一、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1、岗、
岗就是热爱岗位,热爱的职业。三百六十行,不管从事种职业,只要
注自的全部情,全,持续努有可能出突出为业界精英
责就是按照位的职业道德要求的工作任务。岗不表现在情
上、言上,表现在工作过程中。对自所承担的工作、工的产认真责,一
,这就是责。责应当是一种自行为,它不检查,也不要同监督
事就要求自必须有,追求尽美
2、明、
明是一种内在,它表现各个方面,工作、劳动中体现人的明程度。
工人也应讲文明,明的工人就明的工;没有高的工人就生产不出高
质量的产。这不难理解,关如何做如何工人明道德观应作为
基本教内容,常
上下制度,守操作规程现代社会要求人们不管以前熟悉
作,遵必要的规则。,生产才能顺利进行,生活才能和。作为一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自觉克散漫小农生活意识,严格按制度、规程事。否则就不能
为一个合格现代工人。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特种作业人员于岗位的特殊性,理应在职业道德准方面有高要求,具内容
下:
1、安全为的道德观
5
  特种作业人员不作者本人有险,对周围的人和物都险。以,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证自的安全,要有安全为大家的道德观始终牢记:一人把
好关,大家得安全,这就是安全为的道德观
2、精益的道德观
能是否安全可,与质量切相关。一特种作业人员对自
工的产质量上、度上应有高的要求准。
3、好学上进的道德观
于特种作业具有、重要杂性的特点,特种作业员 必须学习
过学习一方面尽快掌握有的备、技术可以自进一步改备,使其到本
安全备的要求。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主要内容下:
(1)认真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从事工作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岗位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全部备和系统,掌握构造原理、行方和特
(3)在值班作业中严格安全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准
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应制,对章作业导要提出意并向有关门反
(4)严格劳动律,不到、早退,提前进岗前准备工作,值班未经批
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工作中不与工作任务关的事情,不准动与自备和
车辆
(6)检查作业环境及各备、施的安全状态,保证行、备用、备的安
全,备发生常和时,应即进行处理并及,不得态扩大。
(7)定参加组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参加安全教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
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积极与解决不安全问题
(8) 发生伤亡及未事故要保护现场即上,主动积极参加抢救援
后复习题:
1、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
  2、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观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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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全 #法规

摘要:

补充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教学重点: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2、从业人员的权利。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课时分配:本章共用2课时,第一、二节用1课时,第三节用1课时教学过程: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新授:第一节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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