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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64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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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
技 术 指 南
2020 年修订版)
2020 6
目 录
一、前言.................................................................................................... 1
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9
三、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 336
四、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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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好地保障公
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 号)基础
上,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进行修订,扩大绩效
分级行业范围,完善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
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
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的
要求,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国务
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督促。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
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
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急措施。在当前重点区域污染物排放总
量远超环境容量的情况下,一旦遇到不利气象条件,仍会出现区域
性重污染天气。按照《大气法》要求,当空气质量恶化到一定程度
时,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在地方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
涉气重点行业均应按照当地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减排。
近年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国和重点区域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均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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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各地不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结构性减排成效初步显
现;另一方面,重点区域逐步统一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各地
在统一原则下,制定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当前重
点行业深度治理取得一定进展,为更加科学、精准制定应急减排措
施,应按照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开展绩效分级,在满足当地应急减
排比例需求的同时,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鼓
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线维有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是重污染天
气应对的根本底线,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是根本途径。在制定减排
措施时,应以避免发生严重污染,减少重度污染天气为目标,明确
减排比例,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切实发挥减排效应。
二)点精应急减排措施以优先控制重污
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精准减排。对新兴产业、战略性产
业以及保障民生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尽量避免
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三)级差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
的工业企业,分类施策。在地方政府依法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基础上,减免绩效水平先进企业相应的减排措施。应确保同一区域、
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既让环保绩
效水平高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也让持续提标改造的企业看到希望,
从而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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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措施可行有据可查。操作,可核查
作为基本要求,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生产工序
(设备)为主,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应根据季节
特点指导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
三、总体要求
(一)全面推行重点行业差异化减排措施重点区域各省(市)
应按照本指南,持续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
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评为 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
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减排力度应不低于本技术指
南要求。各地也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和实际污染状况,制
定更为严格的减排措施;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可由各省(市)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行制定统一的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减
排措施。
(二)继续执行企业绩效分级在评级时,需满足
该级别指标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有一项未满足的,降级评定;当企
业涉及跨行业、跨工序时,可分行业或工序分别评定,并执行相应
应急减排措施,但企业总体绩效以所含行业或工序中绩效评级较差
的为准。一年内存在未批先建,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浓度或
排放量排放大气污染物,未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等
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构成犯罪的,不应评为 AB
B-)级和引领性企业。
(三)严格保障类企业审核程序。对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
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需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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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类的,应当严格控制数量。原则上,对于重点行业内的保障类
企业,应达到 B级及以上绩效分级或引领性指标水平,由省级相关
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非重点行业保障类企业和保
障性工程,可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保障类企业在预警期间仅
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如保障类企业超出允许生产经
营范围、保障类工程未做到绿色施工相关要求的,一经发现,应立
即移出保障清单。
(四少对企业小微涉气企业指
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组分单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无有毒有
害及恶臭气体、污染物年排放总量 100 千克以下的企业(对于季节
性生产企业,应按上述要求以日核算排放量)。在难以满足减排要
求的情况下,可按需对涉气排放工序采取相应措施;应避免对居民
供暖锅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
五)环节实施道路移动源和非道
移动源的源头管控。原则上,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工业
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
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
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
车辆进出 10 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
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重点行业参照本指南执行。拟申报 AB级和引领性企业,相应运输
管理要求需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
按照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完善监管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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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减排各省(区、市)生态环
主管部门应于每年 930 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城市的应急减排
清单态环部。各城根据际执情况对清单行一
整,并于每12 31 再次原程报送态环部将据各
城市应急排清监督污染气应减排施落情况
四、术语定义
一)是指物料不与外界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
料、密封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二)密闭储存:是指将物料储存于与环境空气隔离的建(构)
筑物、设施、器具内的作业方式。
(三)密闭输送:是指物料输送过程与环境空气隔离的作业方
式。
(四)密闭空间:是指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污染物质、作业
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所形成的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该封闭
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
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
关闭状态。
五)是指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物料、作业场所等与
周围空间阻隔的状态或作业方式,设置的门窗、盖板、检修口等配
套设施在非必要时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
(六)封闭储存:是指将物料储存于具有完整围墙(围挡)及
屋顶结构的建筑物内的作业方式,建筑物的门窗在非必要时应随时
保持关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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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半封闭储存:是指将物料储存于至少三面有围墙(围挡)
及屋顶结构的建筑物内的作业方式。
(八)封闭输送:是指在完整的围护结构内进行物料输送作业,
围护结构的门窗、盖板、检修口等配套设施在非必要时应随时保持
关闭状态。
(九)封闭车间:是指具有完整围墙(围挡)及屋顶结构的建
筑物,建筑物的门窗在非必要时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
(十)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
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在表征 VOCs 总体
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非甲烷总烃(NMHC)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十一)非甲烷总烃(NMHC指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
以碳的质量浓度计。
(十二)无组织排放:是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
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
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十三)VOCs 物料:是指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物料,
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本指南中的含 VOCs 原辅VOCs
品、含 VOCs 废料(渣、液)等术语的含义与 VOCs 物料相同。
(十四)挥发性有机液体:是指任何能向大气释放 VOCs
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机液体:
1.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 0.3kPa
2.0.3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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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20%
(十五)真实蒸气压:是指有机液体工作(储存)温度下的饱
和蒸气压(绝对压力),或者有机混合物液体气化率为零时的蒸气
压,又称泡点蒸气压,可根据 GB/T 8017 等相应测定方法换算得到。
注:在常温下工作(储存)的有机液体,其工作(储存)温度按常
年的月平均气温最大值计算。
(十六)气相平衡系统:在装载设施与储罐之间或储罐与储罐
之间设置的气体连通与平衡系统。
(十七)吸附法 VOCs 治理技术:是指利用吸附剂(活性炭、
活性碳纤维、分子筛等)吸附废气中的 VOCs 污染物,使之与废气
分离,简称吸附技术,主要包括固定床吸附技术、移动床吸附技术、
流化床吸附技术、旋转式吸附技术。
(十八)燃烧法 VOCs 治理技术:是指通过热力燃烧或催化燃
烧的方式,使废气中的 VOCs 污染物反应转化为二氧化碳、水等物
质,简称燃烧技术,主要包括热力燃烧技术TO)、蓄热燃烧技术
RTO)、催化燃烧技术(CO)、蓄热催化燃烧技术(RCO)。
十九VOCs 理技是指将废气降温至 VOCs
点以下,使 VOCs 凝结为液态,并与废气分离,简称冷凝技术。
(二十)袋式除尘技术:是指利用做成滤袋的纤维织物的过滤
作用对含尘气体进行净化。
(二十一)电袋复合式除尘技术:是指将电除尘技术和袋式除
尘技术结合的组合除尘技术。
(二十二)湿式电除尘技术:是以放电极和集尘极构成静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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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进入的含尘气体被电离,荷电的含尘微粒向集尘极运动并被捕集,
在集尘极释放电荷,并在水雾作用下冲入灰斗,排入循环水池。
(二十三)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技术:是指用石灰石、生石
灰或消石灰的乳浊液作为吸收剂吸收烟气中的二氧化硫SO2
副产石膏。
(二十四)半干法脱硫技术:是指在吸收塔中单独或共同喷入
吸收剂和水,吸收剂在吸收塔中与 SO2反应生成干粉状脱硫产物。
二十性催SCR技术是指在
催化剂的作用下,利用还原剂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NOx反应生成
氮气和水,还原剂常用氨(NH3)或尿素。
(二十六)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烟气脱硝技术:是指
一种不使用催化剂,850—1100范围内还原 NOx的方法,还原
剂常用 NH3或尿素,NH3与烟气中的 NOx反应生成氮气和水。
(二十七)低氮燃烧技术:是指采用低氮燃烧器、空气或燃料
分级燃烧、烟气再循环等方式,减少 NOx的产生。
(二十八)富氧燃烧技术:是指助燃气体含氧量大于等于 25%
的燃烧技术。
(二十九)纯氧燃烧技术:是指助燃气体含氧量大于等于 90%
的燃烧技术。
(三十)减排基数核算: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载明产能、
前一年正常生产实际产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为基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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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2020年6月目录一、前言....................................................................................................1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9三、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336四、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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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技术文献 价格:1库币 属性:367 页 大小:6.98MB 格式:PDF 时间: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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