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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2022年6月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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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021 12 24
章 总
章 噪
章 噪
章 工
章 建
章 交
章 社
章 法
章 附
章 总
条 为
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
条 本
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
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
条 噪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适用劳动
条 噪
条 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噪声污染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保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
国家实行噪声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噪
条 县
规定,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根据需
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条 国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
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条 任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
条 各
治法律法规和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强公众噪声污染
新闻媒体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公共所管理
者、业主委员会、务人、展噪声污染防治
条 国
发、成果转化广应用,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条 对
章 噪
条 国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
职责范围内,制定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关标准,加强标准
条 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
规划以及用地现,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
的适用区域将以用医疗卫生、文
、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等的建筑为主的区域,划定
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和噪声中区域
条 国
标准和国家经济、,制定国家噪声排放标准以及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未制定国家噪声排放标
准的,可以制定地方噪声排放标准经制定国家噪声排
放标准的,可以制定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地方噪声排放
标准。地方噪声排放标准应当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条 国
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
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对可产生噪声污染
的工业设、施工机、机动、铁路机车车辆市轨道
、民用航空、机动电气电子、建筑附
,根据声环境保护的要和国家经济、
规定的产使用时产生噪声的,应当在有关
生产、进销售不符合噪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等部门对生产、
进行监督使用时发
条 声
关标准应当定
条 各
规划和关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评价,
城乡区域发、改和建设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
,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和建设
噪声污染。有关环境影响篇明或者报告书中应当
条 确
和民用建筑关标准,合理划定建筑交通干线
条 未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制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及
噪声污染防治关标准,应当有关行业协会、
家和公众等的
章 噪
条 排
准以及关的环境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公共所管理者,应当建立噪声污染防
条 国
和评价规范,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规划国家声环境质量监)的设,组织展全国声
环境质量监,推进监,统一发全国声环境质量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照规定设
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监),组织展本行政区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噪声
条 建
使
入生产或者使,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建设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
验收报告社会公。未经验收不
使
条 建
关标准要合标准要
使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等地方建设噪声
照规定,并采取减少振
条 国
发和推广应用,实行噪声污染备淘汰
国务院发展改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噪声污染
录。
生产者、进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
生产、进使规定目录的设
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规定目录的
条 对
区以及噪声污染问题突出、群众的地区,级以上
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
责人,要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改情况应当
条 生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对排放噪声的单位或者所进行
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情况,提供必
不得拒绝。实施的部门、人员对现场检查
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主动
条 排
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可以排放噪声的所、设施、设
条 任
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造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应当公便
的部门应当及时理并对关信息保
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的部门应当及时
关部门并告知举报求答复有效联
条 国
条 在
,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可
以对可产生噪声的活动,作和区域的制性规
章 工
条 本
条 工
关规划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照规划要求优化
在噪声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
业,改建、建工业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工业噪
条 排
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噪声,依法取
实行排污可管理的单位,不得无排放工业噪
条 设
部门应当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噪声排
放、声环境质量改善要等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噪声
条 实
工业噪声展自行监社会公
排污单位应当照国家规定,安使用、维护
章 建

标签: #法规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第三章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四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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