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文本
下载此文档
加入vip,每篇下载不到2厘

A20210613企业违反新《安全生产法》处罚对照表

VIP免费
3.0 2024-07-19 0 0 2.95MB 40 页 1库币 海报
投诉举报
类别
违法情
义务条款 处罚条款 首次检查 逾期不到位
组织
机构
和职
1
主要负
责人未
履行安
全生产
管理职
责的
二十一条 生产经
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
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
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
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
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
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
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
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十四条 生产
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事 故 的 , 给 予 撤 职 处
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经 营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负责人。
责令限期改正,处
二万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的罚款
未改
上十
责令
停产停业整顿。
发生
给予
罪的
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
主要负
责人未
履行安
全生产
管理职
责的
二十一条 生产经
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
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
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
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
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
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
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
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
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
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
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
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
告生产安全事故。
收 入 百 分 之 一 百 的 罚
款。
2
生产经
营单位
的其他
负责人
和安全
生产管
理人员
未履行
本法规
定的安
全生产
管理职
责的
二十五条 生产经
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
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
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
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
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
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
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
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
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
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产经营单位可以设
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
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
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
 
事责任。
般事故的,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四
十的罚款;
发生
暂停
生产
上一
十以
的罚
依照
追究刑事责任。
3
未按照
规定设
置安全
生产管
理机构
二十四条 矿山、
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
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
产、经营、储存、装卸单
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第九十七条 生产
大事故的,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六
十的罚款;
停产
万元
的罚
的主
责任
或者配
安 全
生产管
理人员
理机构或者配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款规定以的其
生产经营单位,业人员
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业人员一百人以
下的,应当配专职或者
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
的;
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
生产
投入
4
决 策
构、主
要负责
人或者
人 经
营的投
资人不
依照本
法规定
保证安
全生产
所必需
的资金
投入,
使
产经营
单位不
具 备
全生产
二十三条 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
产 条 件所必需的资金投
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
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
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
证,并对由安全生产
必需的资金投入不
后果承担责任。
关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按照规定提使
全生产费用,专门
安全生产条。安全生
费用在成 本 中 据 实 列
。安全生产费用
使用督管理的具体办
法由院财政会同
应急管理部门
有关部门意见后
定。
第九十三条 生产
使
改 正 , 提 供 必 的 资
业整顿。
大事故的,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八
十的罚款;
停业整顿
5
危 行
业 、
的 生
产经营
单位未
按 照
规 定
投保安
全生产
责任保
险的
五十一条 生产经
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
保险,为业人员
家鼓生产经营
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
险;属于国家规定的
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
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
法由应急管理部
会同国院财政部门、
保险督管理机构
关行业主管部门制
定。
九条 
的 罚 款 ; 逾 期 未 改 正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别重大事故的,处
上一年年收入百分
之一百的罚款。
以下的罚款
制度
规程 6生产、
经营、
三十九条 生产、
经营、运输、储存、使
一条 生
责令限期改正,处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标签: #安全

摘要:

类别序号违法情形义务条款处罚条款首次检查逾期不到位组织机构和职责1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

展开>> 收起<<
A20210613企业违反新《安全生产法》处罚对照表.docx

共40页,预览40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66文库--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一直注重给大家带来优质的阅读体验;让知识分享变得简单、有价值;海量文档供您查阅下载,让您的工作简单、轻松而高效!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66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广大用户、作者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对下载的任何内容负责。 3. 广大用户、作者上传的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不承担下载资源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分类:管理文献 价格:1库币 属性:40 页 大小:2.95MB 格式:DOCX 时间:2024-07-19
/ 40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