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0218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格完整版(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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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序
号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果 改进措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会法
3.231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
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有权提出意见,企业或者主管
部门应当认真处理。1
工会曾经提出过自己的
意见 一般
认真学习工会法,监
督企业执行三同时制
度
2
3.24 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
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
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
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工会有权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
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
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11
工会对工人反映的一件
曾经调查过,并对工人
反映的问题提交过职工
代表大会
良好
3
3.25 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会同企业行政方面
或者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的要
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1
本企业未发生过类是事
件良好
43.26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
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 1
工会积极参与为职工修
建集资房 良好
5
3.271工会会同行政方面组织职工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
和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文化、业务素质;组织职工开展文
娱、体育活动。1
工会经常组织一些右翼
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
动
良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单位未发生过刑事案
件良好
1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序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
结果 改进措施
7
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
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
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
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
目。
遵照执行 良好
8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
期限妥善保存。
为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健康
体检,并建立了职业病健康
监护档案
良好
9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
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
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本企业选择外包队伍要严格
审查其施工的资质,拒绝采
用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
单位和个人承包任何工程
良好
10
1.4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
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
业卫生保护。
除个别单位噪声超标外,其
他场所的职业卫生指标均符
合标准
一般 采取为岗位员工
配置耳塞的措施
11 1.5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本企业建立有职业病防治责
任制,但对职业病防治的水
平一般
一般
积极采用新技
术,提高防治职
业病的整体水平
12 1.6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良好
13 3.20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
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
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附带
有安全标签、检验报告等技
良好
2
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术资料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序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
结果 改进措施
14
中华人民共
和国治安管
理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
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
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严格执行《五双管理》良好
15 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
公平、公正进行。
每次招标都遵守合同法,由
公司纪检委监督 良好
16
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
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
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
用标准。
每次招工都遵循公平公正的
原则 良好
17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本企业没有16周岁以下的员
工良好
18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
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由于其他原因偶尔造成8小
时以外加班,但以货币形式
补偿
一般
做好设备日常维
护保养和计划检
修,减少 8 小时以
外加班
19
中华人民共
和国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
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
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每次招标都由公司纪检委监
督良好
2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1.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
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
有医务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良好
3
传 染 病 防 治
法举、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序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
结果 改进措施
21
中华人民共
和国
产品质量法
2.14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
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
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
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良好
22
3.26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
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
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
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本企业生产的农用尿素、工
业甲醇均符合国家标准 良好
23
3.27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
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
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
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
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
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
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本企业生产的兰花牌尿素有
出厂检验报告、包装上有明
确标识、表明了生产日期等
基本信息,工业甲醇附带有
安全技术说明书、出偿付带
有安全标签
良好
24 3.29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没有生产明令淘汰的产品良好
4
25 3.32 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
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每季度都有质量技术监督局
抽查一次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序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结
果改进措施
26
道路交通安
全法
2.8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
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
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有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已登记
备案,并办理了临时通行证良好
27 2.19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
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有部分临时工的车辆未办理驾驶
证一般 由保卫科统一组
织办理驾驶证
28
2.22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
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
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
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厂内所有机动车辆都能坐收交通
法规,做到文明行车良好
29
妇女权益保
障法
4.22 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禁止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
女工。
本企业未发生过招工时歧视妇女
的事件,也没有招收过未满十六
岁的女工
良好
30 4.23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本企业执行《集体工资协商制度》
和《职工住房管理规定》良好
31 4.24 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本企业执行《管理干部任用和考良好
5
则,不得歧视妇女。 评制度》
32
4.25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
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
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本企业在锅炉与造气等环境较差
的岗位未安排女职工,并给予女
工享受一切国家法定的待遇
良好
33 4.26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 从未发生过类实现向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序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
结果 改进措施
34
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
第十四条(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
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目前本企业未形成符合要求
的消防设施 差制定 2008 年目标
管理方案
35
第十八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
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
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厂区内动火作业遵守《动火
安全作业规程》良好
36 中华人民共
和国防洪法
第十一条 1 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以及防汛和抗旱
相结合、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
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相协调。
编制了《防洪救险应急预案
良好
37 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
产法
2.16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
38 2.19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各车
间都配备了安全员 良好
39 2.2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
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和培训制度及安全作业证管
良好
6
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
岗作业。
理制度,从业人员均培训后
上岗,并取得相关的证件
40
2.23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
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
殊工种证件,并做到了持证
上岗
良好
41
2.24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
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
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对原建工程进行了现状评
价,有新建项目时,先进行
预评价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序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
结果 改进措施
42 安全生产许
可证条例
2.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编 号 为 :
(晋)ZWH 安许证字
[2005]0421 , 有 效 期 : 2005
年11 月28 日至2008 年11
月28 日
良好
43
7.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
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
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
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
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良好
44 9.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
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末发生死亡
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
良好
7
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45 13.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发生 良好
46 14.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
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从未发生并严格加强日常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未降低安
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生产
要求。
良好
47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
例
5.48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
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
易综合管理部门制定。
已办理危险化学品
注册工作,并取得证件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序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
结果 改进措施
48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
例
5.50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
案。
已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交公司安监部审核,审核合
格后组织演练,并保留相关
记录
良好
49
5.5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
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未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良好
8
50
19.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
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
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
安部门报告。
五氧化二钒局毒品的管理施
行“双人双管”制度 良好
51
34.2 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
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
买;
已办理准购证良好
52
34.3 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
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
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
已经办理了距毒品的准购
证,采购方为公家定点生产
企业
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序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
结果 改进措施
54 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
2.5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了岗位安全责任制 良好
55 2.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每年的安全投入为上年度销
售收入的1%良好
9
56 2.7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按要求成立了安全科,各车
间都配备了专职安全技术员 良好
57 2.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均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件 良好
58 2.9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证书。
特殊工种全部取得了操作资
格证书 良好
59 2.1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已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并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良好
60 2.14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已进行了安全评价 良好
61
2.15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辨识、确定本企业的重大危
险源。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
定的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定期检测、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检查档
案。
已辨识了重大危险源,并建
立了重大危险源档案良好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
序
号
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适用条款及内容 现状 评价
结果 改进措施
62
工伤保险条
例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
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
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并为
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良好
63 1.3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全部参加了养老、医疗、失业
保险,并为员工按期交纳各
良好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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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序号法律法规、其他要求适用条款及内容现状评价结果改进措施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3.23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有权提出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 工会曾经提出过自己的意见一般认真学习工会法,监督企业执行三同时制度23.24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工会有权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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