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567-2009 广西绿色建筑评价
VIP免费
3.0
2024-07-22
0
0
98KB
13 页
1库币
海报
投诉举报
ICS 91.040.01
P30
备案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45
DB45/T 567—2009
广西绿色建筑评价
Guangxi green building evaluation
2009-01-19 发布 2009-02-23 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5/T 567—2009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总则.................................................................................1
4 术语和定义...........................................................................2
5 基本规定.............................................................................3
6 住宅建筑.............................................................................4
7 公共建筑.............................................................................7
I
DB45/T 567—2009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写。在
技术内容上,主要参照GB/T 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结合广西地方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广西电网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朝建、彭红圃、朱惠英、李云舟、谢洁敏、何英、王有为、孙大明、张经
纬、岳军、黄秀琼、唐一兵、廖深瓶、陶尚儒、姚照华、蔡宇宇、陈新智、李华红、许维超、何少剑、
李尧尧、莫子南、庞俊韬、刘剑锋、王锋。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DB45/T 567—2009
广西绿色建筑评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的基本要求及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
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与等级划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7107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 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 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GB 19210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7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J 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DB45/ 2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45/T 39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3 总则
3.1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
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3.2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
文化等特点进行评价。
1
DB45/T 567—2009
3.3 绿色建筑规划应适应广西气候类型多样,夏长冬短,雨、热资源丰富,且雨热同季的气候特征;
同时应综合考虑基础薄弱、发展快速的经济特点与多民族聚集的人文特点。
3.4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标准,体现经济效益、社
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
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4.2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dex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4.3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
等。
4.4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4.5
再生水recycling water
污、废水经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后作回用的水。当二级处理出水满足特定回用要求,并已回用时,
二级处理出水也可称为再生水。
4.6
湿地 wetland
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水域地带,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
咸水,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m的海水水域。
4.7
人工湿地水处理系统constructed wetland for water treatment
人为地在有一定长宽比和地面坡度的洼地里将石、砂、土壤、煤渣等一种或几种介质按一定比例构
成基质作为填床料,并有选择性地植入植物的生态水处理系统。
4.8
景观环境用水 scenic environment use
指满足景观需要的环境用水,即用于营造城市景观水体和各种水景构筑物的水的总称。
4.9
杂排水 gray water
民用建筑中除粪便污水外的各种排水,如冷却排水、泳池排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
厨房排水等。
4.10
优质杂排水 high grade gray water
杂排水中污染程度较低的排水,如冷却排水、泳池排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
2
DB45/T 567—2009
4.11
可再利用材料 reusable material
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
料。
4.12
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 material
对无法进行再利用的材料通过改变物质形态,生成另一种材料,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
5 基本规定
5.1 基本要求
5.1.1 绿色建筑的评价以建筑群或建筑单体为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
栋建筑所处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5.1.2 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应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5.1.3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周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
设备和材料,并提交相应分析报告。
5.1.4 申请评价方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规划、设计、施工与运营管理阶段进行过程控制,并提
交相关文档。
5.2 评价与等级划分
5.2.1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
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5.2.2 绿色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6章住宅建筑或第7章公共建筑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
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划分按表1、表2确定。
表1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
等 级
一般项数(共56项)
优选项数
(共11项)
节地与室外环境
(共10项)
节能与能源利用
(共9项)
节水与水资源利
用
(共7项)
节材与材料资源
利用
(共11项)
室内环境质量
(共9项)
运营管理
(共10项)
★5 3 3 4 3 5 —
★★ 6 4 4 6 4 7 3
★★★ 7 6 5 7 6 8 6
表2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
等 级
一般项数(共58项)
优选项数
(共16项)
节地与室外环境
(共8项)
节能与能源利用
(共13项)
节水与水资源利
用
(共7项)
节材与材料资源
利用
(共13项)
室内环境质量
(共7项)
运营管理
(共10项)
★4 5 3 8 3 5 —
★★ 5 7 4 9 4 7 6
★★★ 6 10 5 11 5 8 11
当本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
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3
DB45/T 567—2009
5.2.3 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时方能
评为通过。
6 住宅建筑
6.1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 制 项
6.1.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6.1.2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
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6.1.3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 m2、多层不高于28 m2、中高层不高于24 m2、高层不高于15
m2。
6.1.4 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GB 50180 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
标准的要求。
6.1.5 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
植物。
6.1.6 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 m2。
6.1.7 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6.1.8 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
影响、水污染、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6.1.9 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一 般 项
6.1.10 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
6.1.11 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6.1.12 住区环境噪声符合GB 3096的规定。
6.1.13 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 ℃。
6.1.14 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
植物群落,每100 m2绿地上不少于3.5株乔木。
6.1.15 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
行距离不超过500 m。
6.1.16 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室
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50%。
6.1.17 建筑场地结合原有地形地貌设计。
6.1.18 住区内建筑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
6.1.19 住区利用底层架空和骑楼等形式改善通风环境和增加室外活动场地,底层架空面积不小于建筑
标准层面积的50%。
优 选 项
6.1.20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6.1.21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6.1.22 底层架空面积不小于建筑标准层面积的70%。
6.2 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 制 项
6.2.1 住宅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符合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和DB45/ 221的规定
6.2.2 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符合
DB45/ 221的有关规定值。
4
DB45/T 567—2009
6.2.3 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设施。
一 般 项
6.2.4 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窗墙面积比,使住宅获得良好的日照、
通风和采光,并根据需要设遮阳设施。
6.2.5 选用效率高的用能设备和系统。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集中空调系统风机
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输送能效比符合DB45/T 392的规定。
6.2.6 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比
DB45/T 392中的有关规定值高一个等级。
6.2.7 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并采取其他节能控制
措施,在有自然采光的区域设定时或光电控制。
6.2.8 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能量回收系统(装置)。
6.2.9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
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
6.2.10 建筑主要朝向在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范围内。
6.2.11 地下空间直接或间接利用出入口、天井、侧窗、天窗等部位进行自然采光通风。
6.2.12 结合建筑形体和朝向,合理选择有效的隔热措施保证夏季隔热效果。
优 选 项
6.2.13 采暖或空调能耗不高于DB45/ 221规定值的80%。
6.2.14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6.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控 制 项
6.3.1 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6.3.2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6.3.3 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8%。
6.3.4 景观用水不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景观水应设置循环供水系统。
6.3.5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一 般 项
6.3.6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
6.3.7 绿化用水、洗车用水等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
6.3.8 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6.3.9 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应
结合城市规划、住区区域环境、城市再生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水量平衡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并从水
源水质、水量稳定性等各方面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6.3.10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集蓄及利用方案。
6.3.11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0%。
6.3.12 采用专用的管道收集优质杂排水。
优 选 项
6.3.13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30%。
6.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控 制 项
6.4.1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GB 18580~GB 18588和GB 6566的要求。
6.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5
DB45/T 567—2009
一 般 项
6.4.3 施工现场500 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5%以上。
6.4.4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6.4.5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6.4.6 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
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用。
6.4.7 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材料的可再循环使用性能。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
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6.4.8 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
6.4.9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
低于30%。
6.4.10 砂浆采用预拌砂浆或干混砂浆。
6.4.11 建筑外墙采用自保温墙体材料,不使用外保温材料或内保温材料。
6.4.12 采用集约化生产的建筑材料、标准化部件和设备;建筑结构设计中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通用和标
准化的结构构件。
6.4.13 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优 选 项
6.4.14 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6.4.15 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率大于5%。
6.5 室内环境质量
控 制 项
6.5.1 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当有4个及4个以上居住空间时,至少有2个
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
6.5.2 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设置外窗,房间的采光系数不低于GB/T 50033的规定。
6.5.3 对建筑围护结构采取有效的隔声、减噪措施。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白天不
大于45 dB(A),夜间不大于35 dB(A)。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 dB,楼板的计权标准
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70 dB。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30 dB;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
25 dB,沿街时不小于30 dB。
6.5.4 居住空间能自然通风,通风开口面积在夏热冬暖和夏热冬冷地区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8%。
6.5.5 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GB 50325的规定。
一 般 项
6.5.6 居住空间开窗具有良好的视野,且避免户间居住空间的视线干扰。当1套住宅设有2个及2个以上
卫生间时,至少有1个卫生间设有外窗。
6.5.7 屋面、地面、外墙和外窗的内表面在室内温、湿度设计条件下无结露现象。
6.5.8 在自然通风条件下,房间的屋顶和东、西外墙内表面的最高温度满足GB 50176的要求。
6.5.9 设采暖或空调系统(设备)的住宅,运行时用户可根据需要对室温进行调控。
6.5.10 采用与建筑一体化可调节外遮阳装置,防止夏季太阳辐射透过窗户玻璃直接进入室内。
6.5.11 设置通风换气装置或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
6.5.12 利用场地自然条件,通过风环境模拟预测分析,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楼距、窗墙面积比和开窗
方式,使住宅主要功能空间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
6.5.13 建筑内合理设置适宜人们接近自然的开敞、半开敞空间,改善室内环境质量。
6.5.14 采用分体式空调时,合理设置和安装空调室内外机,其能效比应符合DB45/ 221的规定,并优先
选用能效比高的节能型产品设备。
优 选 项
6
DB45/T 567—2009
6.5.15 卧室、起居室(厅)使用蓄能、调湿或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功能材料。
6.6 运营管理
控 制 项
6.6.1 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管理制度。
6.6.2 住宅水、电、燃气分户、分类计量与收费。
6.6.3 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对垃圾物流进行有效控制,对废品进行分类收集,防止垃圾无序倾倒和二
次污染。
6.6.4 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并有严格的保洁清洗措施,生活垃圾袋装化存放。
6.6.5 采用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水时,制定合理的计量和收费方案。
一 般 项
6.6.6 垃圾站(间)设冲洗和排水设施。存放垃圾及时清运,不污染环境,不散发臭味。
6.6.7 智能化系统定位正确,采用的技术先进、实用、可靠,达到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
子系统与信息网络子系统的基本配置要求。
6.6.8 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有效避免
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害。
6.6.9 栽种和移植的树木成活率大于90%,植物生长状态良好。
6.6.10 物业管理部门通过IS0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6.11 垃圾分类收集率(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住户占总住户数的比例)达90%以上。
6.6.12 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
6.6.13 智能化系统可对气象数据进行分析并发布有关绿色行为的提示信息。
6.6.14 对建筑外遮阳构件和空调室外机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6.6.15 对住区室外人工水系水质进行定期监控,保持水系水质良好,并定期对水质状况进行公示。
优 选 项
6.6.16 对可生物降解垃圾进行单独收集或设置可生物降解垃圾处理房。垃圾收集或垃圾处理房设有风
道或排风、冲洗和排水设施,处理过程无二次污染。
6.6.17 利用再生水时,采用实时监控系统对再生水的水质进行监控,确保用水安全。
7 公共建筑
7.1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 制 项
7.1.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7.1.2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
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7.1.3 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不影响周围居住建筑的日
照要求。
7.1.4 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7.1.5 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各种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
的影响。
7.1.6 建筑布局应有利于组织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一 般 项
7.1.7 场地环境噪声符合GB 3096的规定。
7.1.8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低于5 m/s,不影响室外活动的舒适性和建筑通风。
7
摘要:
展开>>
收起<<
ICS91.040.01P30备案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DB45/T567—2009广西绿色建筑评价Guangxigreenbuildingevaluation2009-01-19发布2009-02-23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5/T567—2009目次前言..................................................................................II1范围........................................................................
温馨提示:66文库网--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一直注重给大家带来优质的阅读体验;让知识分享变得简单、有价值;海量文档供您查阅下载,让您的工作简单、轻松而高效!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66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广大用户、作者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对下载的任何内容负责。
3. 广大用户、作者上传的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不承担下载资源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相关推荐
-
VIP免费2024-07-28 35
-
VIP免费2024-09-13 5
-
VIP免费2024-09-15 5
-
2024-09-26 8
-
VIP免费2024-09-29 8
-
VIP免费2024-09-29 2
-
VIP免费2024-10-02 2
-
VIP免费2024-10-04 2
-
2024-10-08 15
-
2024-10-16 10
分类:法规文献
价格:1库币
属性:13 页
大小:98KB
格式:DOC
时间:2024-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