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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49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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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49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
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
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
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
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检
查,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或者报告。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
护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
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
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
()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
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
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
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
和检查期。需要查的,应当根据查要求加相应的检查项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立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
检查:
(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中出现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
的不适症状的;
(二)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第十五条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
动者离岗前 30 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 90 的在岗期
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立的劳动
同。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
如实告劳动者。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施:
(一)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离或者工作岗位;
(二)对健康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
(三)对需要查的劳动者,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查和医学观察
(四)对疑似职业病病人,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
业病诊断
(五)对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施,为劳动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
第十八条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生职业病(职业中)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
(职业中)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照有关规定妥善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者名、性、年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既往和职业病危害接触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理情况;
(四)职业病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行政法人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的理人有权查
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离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
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章。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立、并、解散产等情时,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
康检查,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职业病病人;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实施移交保管。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落实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法
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
(一)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情况;
(二)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制定和专项经费落实情况;
(三)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资料情况;
(四)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五)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建议,向劳动者行告知义务情况;
(六)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措施情况;
(七)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情况;
(八)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九)为离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如实、无偿提供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情况;
(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情况。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法人员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
法人员的业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行政法人员依法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法证
件。
安全生产行政法人员应当忠于法,严格遵守执法规范;检查单
位技术秘密、业务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为其保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查
检查单位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文件、资料。
第四章法责任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一的,告,责令正,以并3万元
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或者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
(二)未照规定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和落实专项经费的;
(三)弄虚,指使他顶替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
(四)未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要的文件、资料的;
(五)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施的;
(六)不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一的,责令正,告,以并5万元
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检查结果如实
劳动者的;
(二)未照规定在劳动者离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告,责令正,期不正的,
5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
有关人民政府照国务院规定的权责令关
(一)未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的;
(二)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相关资料,或者不提供职业病
定所需资料的。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期治理,并5万元以上 30 万元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有关人民政府照国
务院规定的权责令关
(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三)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儿有危害的作业的;
(四)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责令正,告,以并1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的,并2
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
第三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煤矿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的监工作。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了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监督
管理,保护劳动者生安全和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以及中央编《关
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工的通(央编2010104 )文件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
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各方意见的基研究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监护监管办法》)。
内容
键词:职责范
《监护监管办法》在制定过中参借鉴了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的
分内容是作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门规章,本《监护监管办法》紧紧围绕着国家关
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制定,是不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责范的,在本《监
护监管办法》中有作出规定,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资质认定、管理、处罚等。
职业健康监护的范
键词加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三十六、三十七条的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的主要内容
括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健康监护档案等 4面。《监护监管办法》
上,依据《职业健康技术规范》GBZ188)的规定,加了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
考虑前劳动者频繁,时间较大,实施离岗学随访难较大,为,《监
护监管办法》未离岗学随访纳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内容
煤矿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管
键词连续
考虑来煤矿安全监机构一负责煤矿职业卫生工作,由煤矿安全监机构实
煤矿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利于保证工作连续性,在听取省级安全监管部
门的意见时,多数安监部门建议煤矿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煤矿安全监机构负
责。《监护监管办法》规定,煤矿安全监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煤矿劳动者职业健康
监护的监管理工作。
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责任
《监护监管办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本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细化
规定、可操作性的则,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职责作出了体规定。
职业健康检查的
键词:不同阶段,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用人单位对不同阶段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的不相同,是主要是围绕着
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和护用人单位的进行的。
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其的在检查劳动者的健康况、现职业禁忌,进行
理的劳动工。检查内容是根据劳动者拟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分析该工种和岗位
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的健康影响,确定特定的健康检查项,根据检查结果,
评价劳动者是从事该工种的作业。通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防职业病
生,减少消除职业病危害易感劳动者的健康害。
2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其的在及时现劳动者的健康害。在岗期间的职
业健康检查要定期进行,根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的健康变化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关,判断劳动者是合继续从事该工种的作业。通过对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
检查,现健康害,及时治疗,减轻职业病危害果,减少劳动者的痛苦
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其的是了劳动者离工作者离工作岗位时的健康况,
分清健康害的责任,特是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检查
内容为评价劳动者在离工作岗位时的健康变化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其健康检
查的结是职业健康害的医证据,有助于明确健康害责任,保劳动者健康权益。
:上岗前,根据工种和岗位确定检查项,评价劳动者是从事相关作业;
在岗期间,定期检查,评价健康变化判断劳动者是合继续从事相关作业;离岗时,
评价劳动者健康变化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以分清责任。
制定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及保证专项经费
键词:年度计划,专项经费
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是检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国家职业卫生
标准,保证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应检检的要依据。《监护监管办法》规定,用人单位
应当根据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
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从
检查和调研现,一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检查上着很大随意性,有的用人单
甚至不安排职业病危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经费保障方面,一用人单位职业健
康检查经费无固渠道致使经费有保严重影响了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开展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选择
键词:机构,选择,省级以上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不是所有的医疗卫生机构都能承担,《监护监管办法》规定,用人
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
作。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职业健康检查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也涉及劳动者
法权益,同时还涉及到用人单位的益,所以应当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从事职
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关,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承担项工作。在日常实
中,我们也发现,一用人单位选择职业健康检查资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接触职业病
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通体检代替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符合
法规的要求,不到及时现和制职业病危害、及时保劳动者健康权益的的。
职业健康检查提供的体文件及资料
键词:如实提供,文件资料
《监护监管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
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用人
单位提供的这些资料是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劳动者健康况作出正确判断要基
,不同种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相同,用人单位有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才能确定职业健康检查的项,从对劳动者的健康况作出评价;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有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才能在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中
对用人单位提出有对性的建议。
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范
键词问题
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用人单位往往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1人为问题。一用人单位出益等面的考虑,不严格按照《职业
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的时间期,对全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
检查,安排其中的一部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甚至安排一不接触职业病危
害因素的劳动者顶替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视一特殊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如在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面,一用人单位
对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全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对已经在单位
工作,由原来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转岗的劳动者则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有一用人
单位不对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工、高处作业等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
检。
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一用人单位有在劳动者提出时对其进行离岗职业
健康检查,如劳动者不提出,则不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解除劳动同,为劳动者和
用人单位间以的职业病责任纠纷埋下了
对上述问题《监护监管办法》确了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以及应急职业健康检
查的人员范,以规范、指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所采取
键词
《监护监管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
者,离或者工作岗位;对健康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
妥善;对需要查的劳动者,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查和医学观察
疑似职业病病人,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
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施。其中前 4条是对劳动者个人采取施,第五
条是要求用人单位对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采取施。
在工作实中,用人单位容易出现问题的是,一用人单位对需要查的劳动者,
能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不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键词:档案管理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健康监护全过录资料,是地观察劳动者健康
变化,评价个体和体健康害的依据。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规定妥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
;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理情况;职业病
疗等健康资料。

标签: #管理

摘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 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二○ 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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