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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问题及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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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问题及解决方式
  “股份代持”问题是企业首发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中都
经常碰到的问题,而且往往会拖慢项目进度。在企业上市
过程中,该问题的出现可能会损害到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清
晰性,进而可能引起很多的利益纠葛和法律纠纷,所以证
监会对此一直是明令禁止的。同样,对于拟挂牌新三板的
企业来说,全国股转系统也明确要求企业清理好股权代持
问题。
  一、股权代持的原因分析
  关于股份代持的原因,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迎西
律师为我们总结出如下几点:
  (1)某些人的身份当时不适合做股东,通过代持间接
向企业投资;
  (2)实际投资者人数太多,将一个团体的股份放在一
个人身上,既保证了工商程序的简便也便于员工管理;
  (3)为了相互担保银行融资,通过代持的方式设立多
家非关联企业;
  (4)为了规避法律的某些强制性规定,采取代持形式
完成投资或交易。
  二、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及风险
  1、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
  我国《公司法》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关于股权代持的条
款,关于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主要规定在最高院的司法解
释中。《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
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
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
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
合同有效。”本文由公众号:“QE版新三板场外市场
总联盟”编辑整理,欢迎关注!该规定说明股权代持协议
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当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具体规定为:“有下情形之
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
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会公利益;
  违反法律、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公司
法解释三》对于中易引发争议的投资权益
、股东名册变更、股权处分等事项也进行了规定,
侧面认可了委托持股本身的合法性。
  2、股权代持存在的法律风险
  1)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根据
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合同
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实中的具体情
定股权代持的目的在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以合
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规避法律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股权代持协议通常认定为无效,因而易引发
法律纠纷。如,外资为规避市场的股权代持
或者以股权代持形式实贿赂等股权代持协
可能认定为无效,公司也有可能因此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名义股东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
代持协议的效力不能对意第三人,因此名义股东
公司的出资义务。如出现实际投资人违约不出资,
名义股东面临着必须出资的。在实中,也在出资
公司或意第三人要求出资的情形,
下名义股东不以代持协议对议公司或者意第三人。
,名义出资可以在出资名股东
诉讼风险
  3)税收风险。股权代持中,当条、实际股
代持协议时,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都将
临税收风险。通常而关往往对于实际投资人的
并不认可,并要求实际股东允价值计算缴
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国家务总2011
39 号对于企业个人代持股的征税问题进行了明
确。具体而,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限
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该规定完成
让收入余额实际所有人时不
再缴税而,国家务总2011 39 号文
于企业转上市公司限股的情形,对于实际生
普遍存其他代持现象仍存双得征税风险
  4)面临公司注销风种风于外
实际出资人的股权代持情形中。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外商投资企业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为规避
审批准在一些外商投资者境内自然人或法人
代为持股的情形。下,如发生纠纷,
实务,相关代持协议效力能到认可,实际出资
人不能直接股东身份,公司,
部门审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三、新三板对股权代持的态度
  在中国的多资本市场,股权代持是一直对的禁
。对上市公司而股股东以及实际制人的
营状况到股市对上市公司的千百万
身利益。
  《首发行股并上市管理法》规定,“发行
人的股权清晰,股股东和股股东、实际
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纠纷”。因而,
“股权清晰”成为证监会禁止上市公司出现代持现
论依据。同时,股权代持在新三板挂牌中也是不
《全国中企业股份转系统业务规》中明确要求挂牌
公司要“股权明晰”。《证法》及与企业上市、挂
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股权代持
一行为本身是无效的,因而监管为确保“股权清
晰”的监管审查口径,也只是要求公司对股权代持的行为
进行清理,认股权代持本身的合法性。
止因股权代持引发不要的纠纷,进而对上市公司的
理”是必须的。
  四、充分信息披露排除新三板挂牌实质性障碍
  目前新三板挂牌规要求拟挂牌公司对股权代持进行
清理,而目前的清理,本上都是采取股权转
只要企业在股权代持新三板挂牌
呢?答案定的。因为股权代持目前比较普遍
在股权代持
实际情和企业挂牌的最目的。清理不是目的,只是实
现企业上市和止股权纠纷的要手段。企业不论登陆哪
的资本市场,都应首调信息披露:只要企
业将问题说清是可行的。之所以强调信息披露
是因为即使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只要企业进行充分信息
,并采取措施把问题解
新三板挂牌的实障碍
  信息披露最主要关注以下几点:①股份代持的原因;
②股份代持的具体情况;③股份代持可能存在的后果,如
果引起争议或者诉讼是否会导致股权大幅变动甚至是实际
控制人变更;④股份代持没有及时解除的原因和障碍(比
如成本太高或者时机不够成熟);⑤股份代持解除的具体
时间和方案,以后如果存在问题,后续有什么解决措施。
  总之,通过股权代持情,同时代持的
具体方,股权代持问题是可以解的。如
了股权代持的相关情担可能出现的
同时市场投资者与者能判断这种风险
审批口径的监管来说,不会一刀切地
样的情形。当动披露监管的
,监管也应该适当放权市场进行
资本市场更加透明、放。
摘要:

股权代持问题及解决方式  “股份代持”问题是企业首发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中都会经常碰到的问题,而且往往会拖慢项目进度。在企业上市过程中,该问题的出现可能会损害到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清晰性,进而可能引起很多的利益纠葛和法律纠纷,所以证监会对此一直是明令禁止的。同样,对于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来说,全国股转系统也明确要求企业清理好股权代持问题。  一、股权代持的原因分析  关于股份代持的原因,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迎西律师为我们总结出如下几点:  (1)某些人的身份当时不适合做股东,通过代持间接向企业投资;  (2)实际投资者人数太多,将一个团体的股份放在一个人身上,既保证了工商程序的简便也便于员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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