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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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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1987 615 日国务院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破坏、丢失、非法转让和非法使用,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
的安全,促进核能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管制的核材料是:
()铀—235,含铀—235 的材料和制品;
()铀—233,含铀—233 的材料和制品;
()钚—239,含钚—239 的材料和制品;
()氚,含氚的材料和制品;
()锂—6,含锂—6的材料和制品;
()其他需要管制的核材料。
交给军队的核制品的管制办法由国防部门制定。
第三条 国家对核材料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 核材料管制的基本要求是:
()保证符合国家利益及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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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全;
()保证国家对核材料的控制,在必要时国家可以征收
所有核材料。
 使
第二条所列核材料的部门和单位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二章 监督管理职责
 
在核材料管制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拟订核材料管制法规;
()监督民用核材料管制法规的实施;
()核准核材料许可证。
 
管制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实施全国核材料管制;
()负责审查、颁发核材料许可证;
()拟订核材料管制规章制度;
()负责全国核材料帐务系统的建立和检查。
 
材料的安全监督和核准核材料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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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核材料管制办法
 
申请核材料许可证:
()累计的调入量或生产量大于或等于 0.01 有效公斤
的铀、含铀材料和制品(以铀的有效公斤量计)
()任何量的钚—239、含钚—239 的材料和制品;
()3.7×1013
(1000 居里)的氚、含氚材料和制品(以氚量计)
()累计的调入量或生产量大于或等于 1公斤的浓缩锂
含浓缩锂材料和制品(以锂—6量计)
办理许可证,但必须向核工业部办理核材料登记手续。
可免予登记,其品种和数量限额由核工业部规定。
第十条 核材料许可证的申请程序是:
()核材料许可证申请单位向核工业部提交许可证申请
书以及申请单位的上级领导部门的审核批准文件;
()核工业部审查并报国家核安全局或国防科学技术工
业委员会核准;
()核工业部颁发核材料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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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核材料,严格交接手续,建立帐目与
报告制度,保证帐物相符。
系统,应用批准的分析测量方法和标准,达到规定的衡算
误差要求,保持核材料收支平衡。
 
导下,对生产、使用、贮存和处置核材料的场所,建立严
格的安全保卫制度,采用可靠的安全防范施,严防盗
破坏、火灾等事的发生。
 
运单位负责与有部门制定运输保卫方
施。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部门要
保核材料运输途中安全。
 
文件、料的安全保涉及国家的文件
料,要国家保规定,准级,制定严格的
制度,防止失泄密窃密
定进行审查。
 
和非法使用的事件,当事单位必须立
材料,并报告其上级领导部门、核工业部、国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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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业委员会和国家核安全局。对核材料被盗、破坏、
丢失等事件,必须迅速报告当地公安机
第四章 许可证持有单位及其上级领导部门的责任
第十六条 核材料许可证持有单位的责任是: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对所持有的核材料负全面安全责任,直至核材料安
全责任合法转移为止;
()管理和监督。
 
当给所属持有单位以必要的支持和督促检查,并
责任。
第五章 奖励和处
 
人,由国家核安全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或核工
业部给予表扬奖励
 
国家核安全局可情节轻重,给予告、限
许可证的处许可证的处核工业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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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或事核材料生产、使用、贮存和处
置的;
()按照规定报告或报有事实和料的;
()拒绝监督检查的;
()按照规定管理,造成的。
 
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但是,对
定应当立行。对处逾期又
的,由国家核安全局申请人民法院行。
 
重后果的,或者盗
破坏本条例管制的核材料,构成犯罪的,由
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的含
()“浓缩锂6素原子百分含量大于
天然锂的;
()“铀的有效公斤——指铀(包括加铀、天然铀、
贫化)按如下方法计算的有效公斤:
1于铀235 原子分含不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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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斤为单位的铀的实以铀—235 素原子百
含量的平方。
2于铀235 素原分含小于 1%
0.5%的铀,以公斤为单位的铀的实际重0.0001
3对于铀—235 素原子百分含量不大于 0.5%
铀,以公斤为单位的铀的实际重0.00005
4对于铀—233,其有效公斤计算方法与铀—235
 
例的实施则由国家核安全局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
会、核工业部制定。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摘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1987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核材料的安全与合法利用,防止被盗、破坏、丢失、非法转让和非法使用,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促进核能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管制的核材料是:(一)铀—235,含铀—235的材料和制品;(二)铀—233,含铀—233的材料和制品;(三)钚—239,含钚—239的材料和制品;(四)氚,含氚的材料和制品;(五)锂—6,含锂—6的材料和制品;(六)其他需要管制的核材料。铀矿石及其初级产品,不属于本条例管制范围。已移交给军队的核制品的管制办法由国防部门制定。第三条 国家对核材料实行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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