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行政保护条例
VIP免费
3.0
2024-08-21
0
0
20.66KB
6 页
3.6库币
海报
投诉举报
1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
(1992 年12 月12 日国务院批准 1992 年12 月19 日国家医
药管理局令第 12 号发布 自 1993 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对外国药品
独占权人的合法权益给予行政保护,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药品,是指人用药品。
第三条 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有关药品行政保护双边
条约或者协定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都可
以依照本条例申请药品行政保护。
第四条 国务院药品生产经营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查药
品行政保护的申请,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药品给予行政保护,
对申请人颁发药品行政保护证书。
2
第二章 行政保护的申请
第五条 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1993 年1月1日前依照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其独占权不
受保护的;
(二) 1986 年1月1日至 1993 年1月1日期间,获得禁止他
人在申请人所在国制造、使用或者销售的独占权的;
(三) 提出行政保护申请日前尚未在中国销售的。
第六条 药品行政保护的申请权属于该药品独占权人。
第七条 外国药品独占权人申请行政保护,应当委托国务
院药品生产经营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报送下列文件的中文、外文对照本:
(一) 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
(二) 申请人所在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申请人享有该
药品独占权的文件副本;
(三) 申请人所在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制造或者销售
该药品的文件副本;
(四) 申请人与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取得药品制造或者
销售许可的中国企业法人(包括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
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正式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制造或者销售该药品
的合同副本。
第九条 外国药品独占权人在申请药品行政保护之前或者
之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向国
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该药品在中国境内制造或者销售许
可的手续。
第三章 行政保护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 国务院药品生产经营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行政保
护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并分别情况作出
以下处理:
(一) 申请文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并予以公告;
(二) 申请文件不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要求申请人限
期补正;过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第十一条 国务院药品生产经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
申请文件之日起,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自
收到补正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完毕。因特殊情况不能在
标签: #行政
摘要:
展开>>
收起<<
1药品行政保护条例(1992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2年12月19日国家医药管理局令第12号发布 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对外国药品独占权人的合法权益给予行政保护,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药品,是指人用药品。第三条 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有关药品行政保护双边条约或者协定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都可以依照本条例申请药品行政保护。第四条 国务院药品生产经营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查药品行政保护的申请,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药品给予行政保护,对申请人颁发药品行政保护证书。2第二章 行政保护的申请第五条 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应当...
温馨提示:66文库网--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一直注重给大家带来优质的阅读体验;让知识分享变得简单、有价值;海量文档供您查阅下载,让您的工作简单、轻松而高效!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66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广大用户、作者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对下载的任何内容负责。
3. 广大用户、作者上传的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不承担下载资源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相关推荐
-
VIP免费2024-04-06 34
-
VIP免费2024-04-07 78
-
VIP免费2024-04-07 53
-
VIP免费2024-07-15 21
-
VIP免费2024-07-28 18
-
VIP免费2024-07-28 9
-
VIP免费2024-07-28 21
-
VIP免费2024-07-28 15
-
VIP免费2024-07-28 337
-
VIP免费2024-09-13 7
分类:法规文献
价格:3.6库币
属性:6 页
大小:20.66KB
格式:DOCX
时间:202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