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
VIP免费
3.0
2024-08-21
0
0
24.53KB
10 页
3.6库币
海报
投诉举报
1
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
(国家统计局制定 1980 年11 月17 日国务院批转)
一、为了使统计报表制度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需要,而又不致过多地加重基层单位的负担,防止滥发统
计报表,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报表要由各级统计部门统一
管理的指示,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二、统计报表,不论是定期性的(包括进度统计)或一次
性的(包括类似统计报表的调查提纲),都必须由各级统计部
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严格控制。
三、制发统计报表必须兼顾需要与可能。调查方案的
选择,要注意以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尽可
能好的调查效果。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必需,而基
层单位和统计部门又确能执行的,方可制发。所制发的报
表必须作到:
(1)简明扼要,不烦琐,防止重复、矛盾。
(2)采取多种调查方法反映情况。凡一次性调查能够解
决问题的,就不要搞定期报表;凡抽样调查、重点调查、
典型调查能够解决问题的,就不要搞全面统计报表。
(3)精简报告次数。凡月报可以满足需要的,就不要搞
2
1
旬、日报表;凡年报可以满足需要的,就不要搞月、季报
表;凡可三、五年统计一次的,就不要搞年报。
(4)充分发挥现有统计资料的作用。凡可以从有关部门
搜集到资料的,或者可用现有资料加工整理的,就不要再
向基层单位制发统计报表。
(5)要有详细的调查方案,明确规定调查目的、调查方
法、统计范围、分类目录、指标解释、计算方法、编报单
位、完成期限、受表机关等,以利填报。
(6)要事先经过调查和必要的试点,防止脱离实际,并
在实践中不断改进。
四、统计报表的制发权限及审批程序:
(1)全国性的社会经济情况基本统计报表(包括基层表和
综合表),由国家统计局制订,并统一下达,或者由国家统
计局与有关业务部门联合制订下达。重要的统计报表,应
报请国务院批准下达。发往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
产队的报表,尤应严格控制。凡国家统计局已经统一下达
或与有关业务部门联合下达的报表和指标,各级业务部门
都不得重复制发;因特殊需要必须补充某些报表或指标时
须经同级政府统计部门核准。
(2)国务院各业务部门制订的专业统计报表,是对国家
统计局制订的社会经济情况基本统计报表的必要补充,必
须由各该部门的综合统计机构统一组织、统一审查、统一
3
2
管理,坚决改变一个部门内各职能机构自行制发统计报表
的现象。发到本部门直属和本系统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
的统计报表,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下达,并送国家统计局
备案;发到非本系统所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统计报表
由主办部门负责人签署,送国家统计局核批。
(3)省、市、自治区统计局制订的地区性的统计报表,
应报国家统计局备案。重要的统计报表,应报请省、市、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下达。
(4)省、市、自治区各业务部门制订的专业统计报表,
必须由各该部门的综合统计机构统一组织、统一审查、统
一管理。发到本部门直属和本系统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
的统计报表,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下达,并送省、市、自
治区统计局备案;发到非本系统所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
的统计报表,由主办部门负责人签署,送省、市、自治区
统计局核批。
(5)专、市、县统计部门与业务部门制订和审批统计报
表的程序,由省、市、自治区统计局根据各该地区的具体
情况拟订,报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下达,并送国
家统计局备案。
(6)国务院各部门和省、市、自治区领导机关设立的中
心工作办公室、各种临时办公室,一般不要直接发统计报
表,工作上必需的统计资料,可向有关部门搜集整理。如
4
3
果确实需要制发少数统计报表,应按上述规定报经同级政
府统计部门进行审批。
(7)人民团体、科研机关制发统计报表的审批程序,亦
按上述规定办理。
五、各级业务部门制发的专业统计报表,其报表内容、
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完成期限等,不得与各级政府统计
部门制发的有关统计报表相矛盾,并应避免重复。
国家统计局制订的或者与有关业务部门联合制订的全
国性的社会经济情况基本统计报表所规定的统计概念、范
围、方法、分类、表式、编号等,各地政府统计部门和各
业务部门不得擅自修改变动,以利于全国统一实施。如确
需作某些增减变动时,应经国家统计局核准。
六、经批准或备案的统计报表,必须在报表的右上角
标明制表机关、批准机关或者备案机关以及批准文号,以
便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批报表,必须认真负责,严
格掌握。对送批和报请备案的统计报表,如有不符合本规
定第三条至第六条的,各级政府统计部门有权通知制表机
关修改或者废止。
八、凡经批准下达的统计报表,有关单位都应认真按
照各项规定填报。如有意见,可向制表机关反映,但在未
修改变动前,仍应按原规定执行。
5
4
凡未按本规定审批和备案,未在报表右上角标明制表
机关、批准机关或者备案机关以及批准文号的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可拒绝填报,并予揭发检举。
各级领导机关和政府统计部门,对于违反本规定滥发
报表的单位,必须认真检查,严肃处理,并制止未经批准
的报表的继续执行。
凡滥发统计报表给基层造成损失的,各级政府统计部
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九、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业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和清理
统计报表,凡是已经过时的和不适用的统计报表、指标等
都应该及时废止或者修订。每年检查和清理完毕,应将清
理结果报告上一级政府统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
十、国务院各业务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统计局应
根据本规定的原则,拟订实施细则,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附:
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报表管理的
报告》和《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
(一九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报表管理的报
告》和《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现发给你们,
6
5
望认真贯彻执行。
统计报表是了解国民经济情况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
现在统计报表多、乱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如不及时加以
制止,势必泛滥成灾,这一点必须引起各级领导机关的密
切注意。报表繁多,不仅使基层单位负担过重,造成人力
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容易助长官僚主义作风。
为了克服报表多、乱,减轻基层负担,保证党和国家
必需的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地上报,对于那些重复、烦琐、
互相矛盾,或者不符合新的情况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需要
的报表和指标,必须认真加以精简。任何统计调查都要注
意用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尽可能好的调查
效果。为此,国务院重申:统计报表要由各级统计部门统
一管理,严禁滥发报表,并责成国家统计局负责全国统计
报表的管理工作,各地统计部门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
计机构也要把本地区、本部门的统计报表切实管起来。
现在,统计部门力量薄弱,同他们担负的任务很不适
应。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落实国务院一九七九年十月二
十日《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加强对统
计工作的领导,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包括管理
报表的人员,以利工作的开展。
7
6
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报表管理的报告
(一九八○年十一月三日)
多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统计工作受
到严重削弱,一些合理的规章制度遭到破坏,因而统计报
表多、乱的情况,至今在不少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最近
又有发展之势,主要表现在:
(一)发往基层的统计表格越来越多,指标越来越细,
加重了基层负担。一九七九年统计报表,除了国家统计局
制发的一百六十七种以外,国务院六十四个部门下达的统
计报表达二千六百三十三种。这些表格发到各地后,层层
加码,因此发到基层特别是农村人民公社的报表更多更繁。
据河北省调查,有的县向农村发的报表多达一百三十余种,
五千多个项目。辽宁省有的地方发往人民公社的各种报表
二百零四种,四千九百多个项目,其中经国家统计局和各
级政府统计部门批准的只占百分之十五,其余百分之八十
五都是各部门自行制发的。
8
7
(二)各部门制发报表,自成体系,各搞一套,致使
统计报表指标相互重复矛盾。例如许多工业企业要同时填
报两、三套大同小异的经济技术指标月报,一套是政府统
计部门发的,另一套是国务院有关工业部门发的,还有一
套是根据本地要求另搞的。同样,农村人民公社也要填两
套大同小异的农业统计年报,一套是政府统计部门发的,
另一套是农、林、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发的。这些大同小
异的报表,指标重复,计算方法和口径不尽统一,报送期
限前后不一,严重增加了基层工作量。
(三)有些单位用电话向下边要数字很多,不仅次数
频繁,而且急如星火。如有的县用电话向社、队要早稻的
生产进度数字,从备耕、栽插到收获,就达九十多次,平
均一、两天就要报一次。有的县在大部分农作物尚未抽穗
的情况下,就要求下边预计产量。群众很有意见,批评这
种做法是:“禾未插到田,进度报在前,禾穗未长成,估
产就先行!”
(四)有些报表的指标十分烦琐,脱离实际。有的公
社向生产大队布置了“灭鼠情况调查表”,要求上报:发
给耗子药多少,有耗子洞多少,药死耗子多少等等,根本
无法填报。
9
8
统计报表多、乱,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
费,妨碍正常的统计工作开展,影响党和国家必需的统计
资料的准确和及时提供,并带来数出多门的恶果。
造成统计报表多、乱的原因,主要是林彪、“四人
帮”的严重干扰,统一管理和统计报表的规章制度受到破
坏,统计机构大大削弱,管理报表人员被撤减。同时,有
些机关习惯于靠发报表来了解情况,不认真研究所发的报
表是否切合实际,也是造成报表多、乱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了加强统计报表的管理,有效地克服报表多、乱,
减轻基层负担,经我局与各省、市、自治区统计局和国务
院各部门协商,拟订了《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
拟请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在今冬和明年内
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对现行的统计报表制度进行清
理整顿,坚决废除一切不必要的重复、烦琐的,或者与新
的情况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不适应的统计报表和指标。国
家统计局对下达的报表,也要听取各方意见,总结实践的
经验,进行清理和整顿。各地区、各部门清理的结果,请
函告国家统计局,以便汇总上报国务院。今后每年都要对
统计报表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贯
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
充实统计人员,包括配备统计报表管理人员,改变目前许
10
9
多地区统计部门力量薄弱、无人管理报表的不正常状态。
以上报告,如可行,请连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报
表管理的暂行规定》,批转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
部门贯彻执行。
标签: #管理
摘要:
展开>>
收起<<
1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国家统计局制定 1980年11月17日国务院批转)一、为了使统计报表制度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而又不致过多地加重基层单位的负担,防止滥发统计报表,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报表要由各级统计部门统一管理的指示,特制订本暂行规定。二、统计报表,不论是定期性的(包括进度统计)或一次性的(包括类似统计报表的调查提纲),都必须由各级统计部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严格控制。三、制发统计报表必须兼顾需要与可能。调查方案的选择,要注意以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尽可能好的调查效果。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必需,而基层单位和统计部门又确能执行的,方可制发。所制发的报表必须作到:...
温馨提示:66文库网--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一直注重给大家带来优质的阅读体验;让知识分享变得简单、有价值;海量文档供您查阅下载,让您的工作简单、轻松而高效!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66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广大用户、作者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对下载的任何内容负责。
3. 广大用户、作者上传的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不承担下载资源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相关推荐
-
VIP免费2024-04-06 31
-
VIP免费2024-04-07 73
-
VIP免费2024-04-07 49
-
VIP免费2024-07-15 15
-
VIP免费2024-07-28 7
-
VIP免费2024-07-28 8
-
VIP免费2024-07-28 13
-
VIP免费2024-07-28 7
-
VIP免费2024-07-28 18
-
VIP免费2024-07-28 11
分类:法规文献
价格:3.6库币
属性:10 页
大小:24.53KB
格式:DOCX
时间:202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