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要点清单(试行)》等4个清单(川应急〔2023〕131号)
VIP免费
3.0
2024-05-24
3
0
506.15KB
48 页
1库币
海报
投诉举报
—1—
四川省
应急管理厅
文件
川应急〔
2023〕131
号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要点清单(试行)》等
4
个清单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
为提高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查和行政许可质效,从源
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法制统一,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和行政许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我
厅制定了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要点清单
(
试行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清单
(
试行
)》《
危
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发证现场核查要点清单
(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现场
—2—
核查要点清单(试行)》
4
个清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
真贯彻执行。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对清单加以补充,并采用信息化、大
数据等方式开展清单使用、精准执法、统计分析等,提高清单应
用成效。上述清单为应急管理行政许可内部工作规范,不得在任
何法律文书中引用。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应急管理厅
报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
年
8
月
18 日
—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要点清单
(试行)
序号
内容
审查
专业
审查要点
审查依据
审查意见
牵头审查
专家签名
1
安全
评价
机构及
人员
资质
安全
(1)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业务范
围包含项目所属行业,且在有效
期内,符合国家、应急管理部门
规定的要求。
应急〔
2022〕52
号第
6.2.2
条(
1)
(2)
评价报告编制人员的资质
、
专业配备等符合《安全评价检测
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
部
1
号令)的要求:项目负责人
应当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及以
上安全评价师资格,项目组成员
应具有化工工艺、化工机械、电
气、安全专业各
2
名及以上,自
动化专业
1
名及以上。
应急管理部令
第
1
号第十七条、
附件
1
(3)
评价报告应附有项目负责
人、项目组成员、报告审核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
姓名、专业、资格证书号、从业
登记编号及本人签名(原件)。
参加现场审查的评价人员提供安
全评价师资格证复印件备查。
应急管理部令
第
1
号第二十二条
(4)
评价报告应附有项目负责
人及负责现场勘验人员到现场勘
验的照片。
应急管理部令
第
1
号第十八条
2
安全
评价
报告
结构及
格式
安全
(5)
评价报告应符合
《
危险化学
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
和
《
危
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
防控指南
(
试行
)》6.3.1
条的要
求,不存在重大缺陷、漏项。
应急〔
2022〕52
号 第
6.2.2
条
(2
)、第
6.3.1
条
—4—
序号
内容
审查
专业
审查要点
审查依据
审查意见
牵头审查
专家签名
(6)
评价报告封二
、
综合评价结
论、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情况页
加盖评价机构公章,并用评价机
构公章对评价报告进行封页。
安监总危化
〔2007 〕255
号
第
9.3.5
条
3
前言、
概述及
建设项
目
概况
安全
(7)
简述企业概况、项目由来
、
性质、主要建设内容和涉及
“
两
重点一重大
”
的情况
;
明确建设项
目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
安监总危化
〔2007〕255
号
;
应急〔
2022〕52
号第
6.3.1
条
(8)
明确安全评价范围
,
简述安
全评价的工作经过。
安监总危化
〔2007 〕255
号
第
9.1.1
条
(9)
明确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
规模,应与项目备案文件或投资
主管部门核准文件内容一致。
应急〔
2022〕52
号第
6.2.2
条
(3)
(10)
说明项目的地理位置、用
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属
于现有企业新
、
改
、
扩建项目的
,
还应描述现有企业的基本情况;
改、扩建项目应列表说明项目建
设前后平面布局
、
建
(
构
)
筑物
、
设备设施等变化的对比情况。依
托现有企业生产、储存条件的,
应明确说明。
安监总危化
〔2007 〕255
号
第
6.1.2
条
4
产业
政策
安
全、
工艺
(11)
项目产业政策应符合国
家、省以及地方政府产业政策和
化工园区产业规划的要求。严格
控制属于
“
两高一低
”
产能、东
部化工落后简单产能转移复制、
其他地区列入
“
关停并转
”
目录
的化工项目。
应急〔
2022〕52
号第
5.1
条
(1)、
第
5.3.1
条
5
选址
总图
(12)
除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
套建设的化工项目外,新建、扩
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省政府认定
的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化工
园区。
应急〔
2022 〕52
号第
6.3.5
条
(1);
川应急规〔
2023〕
2
号第一、(四
)
条
—5—
序号
内容
审查
专业
审查要点
审查依据
审查意见
牵头审查
专家签名
(13)
新建、扩建项目严禁在长
江、嘉陵江干流和一级、二级支
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选址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
国长江保护法
》;
《四川省嘉陵江
流域生态环境保
护条例》第十七
条;
应急〔
2022〕52
号第
6.3.5
条
(4)
(14)
项目选址应符合当地国土
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化工园区
总体规划,项目选址与国家相关
标准的符合性应有明确的分析评
价结论。
应急〔
2022〕52
号第
6.3.5
条
6
自然
条件
总图
(15)
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包
括地震、地质、水文、气象等)
对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应全
面正确
,
有明确的分析评价结论
。
自然条件对项目有影响的,应提
出对策措施。
应急〔
2022〕52
号第
6.3.6
条
(5)
7
周边
环境
总图
(16)
项目周边的企业
、
居住区
、
道路、铁路、江河、重要设施等
与项目相对位置应表述清楚;建
设项目与企业已有生产、储存装
置间的关系应表述清楚;应明确
项目建(构)筑物与周边关系之
间的实际距离,判定与规范要求
距离的符合性,不符合规范标准
的应提出明确对策措施,以确保
安全风险可控。
应急〔
2022〕52
号第
6.3.5
条
(2)
(5)
(17)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
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
域的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第
十九条;
应急〔
2022〕52
号第
6.3.5
条
(5)
—6—
序号
内容
审查
专业
审查要点
审查依据
审查意见
牵头审查
专家签名
的规定,应有明确的分析评价结
论,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应提出明
确对策措施。
(18)
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
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确定方法》要求选择适用的方法
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当定量
风险评价法确定的外部安全防护
距离不符合要求时,建设单位应
修改设计方案或采取相应的降低
风险措施
,
确保个人风险满足
《
危
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
险基准》要求,社会风险降低到
可接受区域。不符合要求的建设
项目一律不得建设。
应急〔
2022〕52
号第
6.3.5
条
(6)
(19)
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
围内禁止布置劳动密集型企业及
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外部安全防
护距离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非危
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第二类、第三
类防护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
出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
措施建议。
应急〔
2022〕52
号第
6.3.5
条
(8)
安全
(20)
进行项目与周边危险源相
互影响的多米诺效应分析,确定
多米诺效应影响半径,给出可能
受多米诺效应影响的危险源清
单,提出消除、降低、管控安全
风险的措施建议。
应急〔
2022〕52
号第
6.3.5
条
(7)
8
总平面
布置及
建
(
构
)
筑物
总图
(21)
功能分区合理,按生产、
辅助、公用、仓储、生产管理及
生活服务设施的功能分区集中布
置。
应急〔
2022〕52
号第
6.3.7
条
(1)
—7—
序号
内容
审查
专业
审查要点
审查依据
审查意见
牵头审查
专家签名
(22)
项目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
置应表述清楚,明确建(构)筑
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设计距离及规
范要求距离符合性,应符合《建
筑防火通用规范》《石油化工企
业设计防火标准》《精细化工企
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
设计规范》《石油化工工厂布置
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涉及利旧建(构)筑物的,应对
其安全可靠性进行分析并提出针
对性措施建议。
应急〔
2022〕52
号第
6.3.7
条
(2)
(23)
应明确主要装置、设施、
建(构)筑物与上下游生产装置
的关系,明确厂内物流交通、消
防通道
、
管廊等布置情况符合性
。
应急〔
2022〕52
号第
6.3.7
条
(2)
(24)
控制室
、
机柜间布置合理
,
按照《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设计
标准》要求明确新建有人值守建
筑物是否需要抗爆设计,明确爆
炸冲击波计算结果及高毒气体泄
漏源对控制室等有人值守建筑物
的影响及安全对策措施。
应急〔
2022〕52
号第
7.3.9
条
(4)
9
原辅材
料、产
品、中
间产
品、副
产物
工艺
(25)
新建项目应符合四川省及
地方及园区危险化学品
“
禁限控
”
目录,应表述清楚、判定准确。
应急〔
2022〕52
号第
5.3.1
条
(26)
列表说明原辅材料、中间
产品、副产物(品)、产品的名
称、规格、年产量(使用量)、
最大储存量、储存地点、储存方
式
、
运输方式等内容
;
涉及仓库
、
罐区储存的,应明确周转天数及
合理性
;
中间产品
、
副产物
(
品
)、
应急〔
2022〕52
号第
6.3.1
条
(2)
a)
—8—
序号
内容
审查
专业
审查要点
审查依据
审查意见
牵头审查
专家签名
产品等明确其是否需要对外销
售。
(27)
列明原辅材料
、
中间产品
、
副产物(品)、产品的理化性能
指标,混合物和有保密要求的物
料需注明是否列入《危险化学品
目录》及其理化特性。对危险特
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是否按照
国家相关要求委托具有国家规定
资质的机构对其进行危险性鉴
定,或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应急〔
2022〕52
号第
6.3.1
条
(2)
a);
原国家安监总局
令 第
53
号 第 二
十一条
(28)
危险化学品辨识应全面、
准确,明确化学品的物理性质、
化学性质、危险性类别;物料危
险、有害因素辨识应辨识危险化
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特
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
剧毒化学品
、
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
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等。
应急〔
2022〕52
号第
6.3.1
条
(2)
b)
10
工艺及
安全可
靠性
工艺
(29)
准确表述每个产品主要工
艺流程、反应方程式、工艺流程
示意图、物料平衡图或物料平衡
表。
应急〔
2022〕52
号第
6.3.2
条
(1)
(30)
引进国外技术和国内转让
技术,应进行国内外同类项目技
术比选,说明技术来源、技术先
进性和差距、技术转让、以往的
安全业绩等情况,应选择安全、
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工
艺技术安全可靠性分析应有结
论。禁止选用本质安全水平低、
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的
工艺技术。
应急〔
2022〕52
号 第
6.3.2
条
(3)、(7)
—9—
序号
内容
审查
专业
审查要点
审查依据
审查意见
牵头审查
专家签名
(31)
涉及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
工艺的,应按规定经过省级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
论证。
应急〔
2022〕52
号第
6.3.3
条
(32)
对是否采用国家明令淘汰
的工艺有明确分析结论,严禁使
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
应急〔
2022〕52
号第
6.3.2
条
(3)
(33)
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建
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
行)》要求应开展反应安全风险
评估的项目,应清楚表述开展情
况及评估报告结论,并结合反应
工艺危险度等级、反应安全风险
评估报告的建议措施提出相应对
策措施
。
其中
,
涉及硝化
、
氯化
、
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
细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应进行有关
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
风险评估,并对相关原料、中间
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
性测试(说明)和蒸馏、干燥、
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
应急〔
2022〕52
号第
6.3.4
条
(34)
对项目涉及的重点监管的
危险化工工艺辨识全面、准确。
应急〔
2022〕52
号第
6.3.1
条
(2)
d)
(35)
对项目的危险化学品重大
危险源辨识、分级结果正确,列
明重大危险源单元名称。
应急〔
2022〕52
号第
6.3.1
条
(2)
d)
11
设备情
况及关
键设备
的安全
设备
(36)
对是否采用国家明令淘汰
的设备、是否属于实验设备、是
否属于工业化试验装置有明确结
论。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
应急〔
2022〕52
号 第
6.3.8
条
(2
)、第
6.3.2
条(
4)
—10—
序号
内容
审查
专业
审查要点
审查依据
审查意见
牵头审查
专家签名
可靠性
分析
后设备,严禁将实验设备作为生
产设备使用,严禁未经许可将工
业化试验装置作为工业化生产装
置使用。
(37)
主要设备一览表设备齐
全、信息准确,至少注明关键设
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
质
、
操作参数
、
设计参数等参数
,
特种设备在备注中明确或单独列
表注明,不得遗漏重要设备。
应急〔
2022〕52
号 第
6.3.8
条
(1)、
第
6.3.1
条(
2)f)
(38)
选择的主要装置、设备或
者设施与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
存过程的匹配性应有明确的分析
评价结论,不匹配的应提出对策
措施。
应急〔
2022〕52
号第
6.3.1
条
(2)
f)
(39)
新建项目原则上不得使用
利旧设备,利旧特种设备应当按
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检验合
格,评价报告需对利旧设备安全
可靠性有明确结论。
应急〔
2022〕52
号第
6.3.8
条
(3)
12
供电、
电讯、
自动控
制系统
电气
仪表
(40)
明确二级及以上用电负
荷、供电方案及可靠性等情况。
应急〔
2022〕52
号 第
6.2.2
条
(10)
(41)
明确爆炸危险区域及对主
要运输道路的影响;对电气防爆
选型提出要求。
安监总危化
〔2007 〕255
号
第
9.2
条
(42)
明确控制室
(
包括机柜间
、
外操人员休息室等)设置情况,
说明全厂的自动化控制水平,明
确
DCS、SIS/ESD、GDS
及成套
设
备
PLC
等自动控制系统方案及
主要仪表选型、仪表气源和
UPS
电源情况。
应急〔
2022〕52
号第
6.2.2
条
(9)
(43)
涉及硝化
、
氯化
、
氟化
、
重
氮化
、
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
应急〔
2022〕52
号第
6.3.2
条
(9)
标签: #安全
摘要:
展开>>
收起<<
—1—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文件川应急〔2023〕131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要点清单(试行)》等4个清单的通知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为提高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查和行政许可质效,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法制统一,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行政许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我厅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要点清单(试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清单(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发证现场核查要点清单(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现场—2—核查要点清单(试行)》4个清单,现印发你...
温馨提示:66文库网--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一直注重给大家带来优质的阅读体验;让知识分享变得简单、有价值;海量文档供您查阅下载,让您的工作简单、轻松而高效!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66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广大用户、作者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对下载的任何内容负责。
3. 广大用户、作者上传的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不承担下载资源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相关推荐
-
VIP免费2024-07-28 35
-
VIP免费2024-09-13 4
-
VIP免费2024-09-15 10
-
VIP免费2024-09-15 5
-
VIP免费2024-09-15 11
-
2024-09-26 7
-
VIP免费2024-09-29 8
-
VIP免费2024-10-04 2
-
2024-10-08 12
-
2024-10-16 6
分类:行业资料
价格:1库币
属性:48 页
大小:506.15KB
格式:PDF
时间:2024-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