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布局与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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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
(布局与建筑)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4 年 3 月
-1-
目 录
1.建筑防火 ………………………………………………………………………………………………… 2
2.布局结构 …………………………………………………………………………………………………13
3.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 ……………………………………………………………………………………31
4.暖通和照明 ………………………………………………………………………………………………43
5.建筑物抗震 ………………………………………………………………………………………………51
6.建筑物使用 ………………………………………………………………………………………………54
-2-
建筑防火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监督检查事项
主要防范措施
标准依据
易发生的事
故类型
执法依据
处罚条款
1
防爆和承重
防爆和承重结
构不满足要
求,造成的人
员伤亡
建筑中有可燃气
体、蒸气、粉尘、
纤维爆炸危险性
的场所或部位,应
采取防爆措施;当
采用泄压、减压、
结构抗爆或防爆
措施时,应保证建
筑主要承重结构
在燃烧爆炸产生
的压强作用下仍
能发挥承载功能。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2.1.7 条
坍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生
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
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
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
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
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
风、防晒、调温、防火、
灭火、防爆、泄压、防毒、
中和、防潮、防雷、防静
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
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
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
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
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
的正常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八十条第一款 生产、储存、使
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
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
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
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
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
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
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
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
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
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2
防止发生静电或
静电积累
防止发生静电
或静电积累的
措施不满足要
求,造成的人
员伤亡
在有可燃气体、蒸
气、粉尘、纤维爆
炸危险性的环境
内,可能产生静电
的设备和管道均
应具有防止发生
静电或静电积累
的性能。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2.1.8 条
火灾
其他爆炸
-3-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监督检查事项
主要防范措施
标准依据
易发生的事
故类型
执法依据
处罚条款
3
防止可燃气体集
聚
未采取防止可
燃气体集聚措
施,造成的人
员伤亡
建筑中散发较空
气轻的可燃气体、
蒸气的场所或部
位,应采取防止可
燃气体、蒸气在室
内积聚的措施;散
发较空气重的可
燃气体、蒸气或有
粉尘、纤维爆炸危
险性的场所或部
位,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楼地面应具有
不发火花的性能,
使用绝缘材料铺
设的整体楼地面
面层应具有防止
发生静电的性能;
2 散发可燃粉尘、
纤维场所的内表
面应平整、光滑,
易于清扫;
3 场所内设置地
沟时,应采取措施
防止可燃气体、蒸
气、粉尘、纤维在
地沟内积聚,并防
止火灾通过地沟
与相邻场所的连
通处蔓延。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2.1.9 条
火灾
其他爆炸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生
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
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
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
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
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
风、防晒、调温、防火、
灭火、防爆、泄压、防毒、
中和、防潮、防雷、防静
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
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
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
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
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
的正常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八十条第一款 生产、储存、使
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
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
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
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
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
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
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
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
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
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4-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监督检查事项
主要防范措施
标准依据
易发生的事
故类型
执法依据
处罚条款
4
防火墙
防火墙构造不
符合要求,造
成的人员伤亡
防火墙应直接设
置在建筑的基础
或具有相应耐火
性能的框架、梁等
承重结构上,并应
从楼地面基层隔
断至结构梁、楼板
或屋面板的底面。
防火墙与建筑外
墙、屋顶相交处,
防火墙上的门、窗
等开口,应采取防
止火灾蔓延至防
火墙另一侧的措
施。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1.1 条
坍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生
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
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
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
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
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
风、防晒、调温、防火、
灭火、防爆、泄压、防毒、
中和、防潮、防雷、防静
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
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
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
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
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
的正常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八十条第一款 生产、储存、使
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
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
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
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
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
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
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
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
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
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防火墙任一侧的
建筑结构或构件
以及物体受火作
用发生破坏或倒
塌并作用到防火
墙时,防火墙应仍
能阻止火灾蔓延
至防火墙的另一
侧。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1.2 条
坍塌
防火墙耐火极
限不满足要
求,造成的人
员伤亡
防火墙的耐火极
限不应低于 3.00
h。甲、乙类厂房
和甲、乙、丙类仓
库内的防火墙,耐
火极限不应低于
4.00 h。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1.3 条
坍塌
-5-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监督检查事项
主要防范措施
标准依据
易发生的事
故类型
执法依据
处罚条款
5
防火隔墙与幕墙
防火隔墙设置
不规范,造成
的人员伤亡
防火隔墙应从楼
地面基层隔断至
梁、楼板或屋面板
的底面基层,防火
隔墙上的门、窗等
开口应采取防止
火灾蔓延至防火
隔墙另一侧的措
施。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2.1 条
火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生
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
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
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
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
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
风、防晒、调温、防火、
灭火、防爆、泄压、防毒、
中和、防潮、防雷、防静
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
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
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
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
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
的正常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八十条第一款 生产、储存、使
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
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
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
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
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
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
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
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
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
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防火封堵不规
范,造成的人
员伤亡
住宅分户墙、住宅
单元之间的墙体、
防火隔墙与建筑
外墙、楼板、屋顶
相交处,应采取防
止火灾蔓延至另
一侧的防火封堵
措施。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2.2 条
火灾
防止火灾蔓延
的实体分隔结
构不符合要
求,造成的人
员伤亡
建筑外墙上、下层
开口之间应采取
防止火灾沿外墙
开口蔓延至建筑
其他楼层内的措
施。在建筑外墙上
水平或竖向相邻
开口之间用于防
止火灾蔓延的墙
体、隔板或防火挑
檐等实体分隔结
构,其耐火性能均
不应低于该建筑
外墙的耐火性能
要求。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2.3 条
火灾
-6-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监督检查事项
主要防范措施
标准依据
易发生的事
故类型
执法依据
处罚条款
5
防火隔墙与幕墙
建筑幕墙空腔
等未采取防火
封堵措施,造
成的人员伤亡
建筑幕墙应在每
层楼板外沿处采
取防止火灾通过
幕墙空腔等构造
竖向蔓延的措施。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2.4 条
火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生
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
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
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
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
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
风、防晒、调温、防火、
灭火、防爆、泄压、防毒、
中和、防潮、防雷、防静
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
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
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
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
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
的正常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八十条第一款 生产、储存、使
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
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
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
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
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
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
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
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
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
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6
竖井、管线防火
和防火封堵
电梯井内敷设
甲乙丙类液体
管道,造成的
人员伤亡
电梯井应独立设
置,电梯井内不应
敷设或穿过可燃
气体或甲、乙、丙
类液体管道及与
电梯运行无关的
电线或电缆等。电
梯层门的耐火完
整性不应低于
2.00 h。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3.1 条
火灾
竖井、管道井
等耐火极限不
满足要求,造
成的人员伤亡
电气竖井、管道
井、排烟或通风
道、垃圾井等竖井
应分别独立设置,
井壁的耐火极限
均不应低于 1.00
h 。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3.2 条
火灾
其他竖井耐火
极限不满足要
求,造成的人
员伤亡
其他竖井应在每
层楼板处采取防
火分隔措施,且防
火分隔组件的耐
火性能不应低于
楼板的耐火性能
要求。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3.3 条
火灾
-7-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监督检查事项
主要防范措施
标准依据
易发生的事
故类型
执法依据
处罚条款
6
竖井、管线防火
和防火封堵
电气线路和各
类管道穿墙、
楼板等处防火
封堵不规范,
造成的人员伤
亡
电气线路和各类
管道穿过防火墙、
防火隔墙、竖井井
壁、建筑变形缝处
和楼板处的孔隙
应采取防火封堵
措施。防火封堵组
件的耐火性能不
应低于防火分隔
部位的耐火性能
要求。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3.4 条
火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生
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
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
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
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
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
风、防晒、调温、防火、
灭火、防爆、泄压、防毒、
中和、防潮、防雷、防静
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
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
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
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
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
的正常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八十条第一款 生产、储存、使
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
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
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
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
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
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
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
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
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
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通风、排烟管
道穿墙处未采
取防火蔓延措
施,造成的人
员伤亡
通风和空气调节
系统的管道、防烟
与排烟系统的管
道穿过防火墙、防
火隔墙、楼板、建
筑变形缝处,建筑
内未按防火分区
独立设置的通风
和空气调节系统
中的竖向风管与
每层水平风管交
接的水平管段处,
均应采取防止火
灾通过管道蔓延
至其他防火分隔
区域的措施。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3.5 条
火灾
-8-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监督检查事项
主要防范措施
标准依据
易发生的事
故类型
执法依据
处罚条款
7
防火门、防火窗、
防火卷帘和防火
玻璃墙
防火门、窗等
不符合要求,
造成的人员伤
亡
防火门、防火窗应
具有自动关闭的
功能,在关闭后应
具有烟密闭的性
能。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4.1 条
火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生
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
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
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
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
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
风、防晒、调温、防火、
灭火、防爆、泄压、防毒、
中和、防潮、防雷、防静
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
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
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
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
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
的正常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八十条第一款 生产、储存、使
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
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
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
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
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
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
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
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
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
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防火门耐火等
级不符合要
求,造成的人
员伤亡
下列部位的门应
为甲级防火门:
1 设置在防火墙
上的门、疏散走道
在防火分区处设
置的门;
2 设置在耐火极
限要求不低于
3.00 h 的防火隔墙
上的门;
3 电梯间、疏散楼
梯间与汽车库连
通的门;
4 室内开向避难
走道前室的门、避
难间的疏散门;
5 多层乙类仓库
和地下、半地下及
多、高层丙类仓库
中从库房通向疏
散走道或疏散楼
梯间的门。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4.2 条
火灾
-9-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监督检查事项
主要防范措施
标准依据
易发生的事
故类型
执法依据
处罚条款
7
防火门、防火窗、
防火卷帘和防火
玻璃墙
防火门耐火等
级不符合要
求,造成的人
员伤亡
除建筑直通室外
和屋面的门可采
用普通门外,下列
部位的门的耐火
性能不应低于乙
级防火门的要求,
且其中建筑高度
大于 100 m 的建筑
相应部位的门应
为甲级防火门:
1 甲、乙类厂房,
多层丙类厂房,人
员密集的公共建
筑和其他高层工
业与民用建筑中
封闭楼梯间的门;
2 防烟楼梯间及
其前室的门;
3 消防电梯前室
或合用前室的门;
4 前室开向避难
走道的门;
5 地下、半地下及
多、高层丁类仓库
中从库房通向疏
散走道或疏散楼
梯的门;
6 歌舞娱乐放映
游艺场所中的房
间疏散门;
7 从室内通向室
外疏散楼梯的疏
散门;
《建筑防火通
用规范》 (GB
55037 -2022)
第 6.4.3 条
火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生
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
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
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
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
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
风、防晒、调温、防火、
灭火、防爆、泄压、防毒、
中和、防潮、防雷、防静
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
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
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
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
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
的正常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八十条第一款 生产、储存、使
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
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
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
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
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
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
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
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
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
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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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布局与建筑)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3月-1-目录1.建筑防火…………………………………………………………………………………………………22.布局结构…………………………………………………………………………………………………133.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314.暖通和照明………………………………………………………………………………………………435.建筑物抗震………………………………………………………………………………………………516.建筑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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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法规文献
价格:1库币
属性:58 页
大小:451.48KB
格式:PDF
时间:202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