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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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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10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
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
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
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
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
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
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
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
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能操作。上岗位和变的工人
不能任主值班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责人、值班长、
修、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
第一条 停送系应指定专人进行。指定人员要求停送值班人员有不予
理。系的用工作停送申请单、停送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系的时间内容
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停送
电。
第二条 在手续后,严禁电气装或线路进行任工作。
第三条 用电话联停送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
,准无能操作。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发生事故录音带应保
至事故案。
第四条 执行工作进行检修、试工作,工作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理工作
、工作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五条 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值班不经经批准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
源开关,事后必须立即向上报告并将详细况记录值班志上
第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七条 工作临时线路,应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经
力、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为 15 天,特需延长使用手续
但最长不得超过 1 月。
第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过一工作日者可办
线路手续在工作完立即由安装人员拆除
第二临时线路的一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应用
沿墙合格瓷瓶固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应不低于 2.5 米,室不低于 4.5 米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制,一分路应装保护设装在
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支架必须有良好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
设备、管线距离应不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
路应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火灾危险的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一条 工单位在工计划时,应将施现场用电的技术据和要求详细说明
并绘出图纸,经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安装。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进线电
。安装完共同合格电。在工过程中,工单位指专人责电气安全工
作。
第二二条 现场严禁设 1kV 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爆炸火灾危险,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
火灾危险所电力装设计规GBJ232—82《电气装安装工程工与验收规执行。
第二三条 电气线路的设应按本章第二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四条 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设备
的电线应多股铜芯橡套软GB3783—83手持的管理、使用、和维修安
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
,应同时把线绝缘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现场的一切电气设
施拆除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
第二六条 接地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用电力装接地设计规》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七条 电气装的保护笥接地置可共同的或分接地
第二八条 接地的设计必须符合求:
1.接地阻值符合电气装保护的要长期有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和对地泄漏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4.变配电所的接地尽量降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体、气的金属道做接地线蛇皮管、用的
金属网外皮做接地线。
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
的部分。
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应有接地螺栓
8.设的接地线涂黑漆接地线入建筑物内口和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
接地符合“”
9.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不能装设关、熔断器及其他断开点
第二九条 不和不电压的电气设备,有规定使用一接地体,
接地符合其最小值的要
第三条 在中性点接接地的低压电力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零保护。在
性点非接接地的低压电力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保护。由同发电机,
变压器或段母线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用一种接地方式
第三一条 下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有规定,均应接地接零
1.电机、变压器、关设备、照明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外壳
2.电器设备及
3.配电
4.互感器的二次绕
5.室配电装金属钢筋混凝土构钢筋,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
金属门。
6.电金属外皮,电力电线端盒外壳,电气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线
钢索及电动起重机不带电的
7.装有线的电力线路
8.在沥青地面的厂民区小接地路电系统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
9.安装在电力线路关,电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支架
10.制电外皮装或非金属的 12屏蔽线。
第三二条 接地的各连接点,必须虚焊用电器设备的保护
接地)线必须多股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要。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
螺栓连接防止锈蚀串接金属构件道做接地线,应在
串接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使成为一的电气路。
第三三条 接地接地,应符合规定
1.接地路电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不应过 0.5
2.小接地路电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不应过 10
3.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不应4容量 100 k VA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
接地不应过 10
4.低压线路线一重接地接地不应于 10 在电力设备接地
阻允许达到 10 的电力中,所有重接地并联不应于 10
5.防电的接地置可与防电气设备的接地置共同其接地阻值,应
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电的接地一处接地体的接地阻值,不应
于 100
本条列入部分按本节第二六条所指设计规执行。
第三四条 电力设备的过电压保护装的设计应按GBJ64—83和部标 JBJ680 中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五条 室高压配电装应装设直保护装,一般采线。
(线)接地其接地过 10
第三六条 装有(线)的照明灯塔的电线,必须用直入地下的带金属
外皮的电穿入金属管中的导线。金属下的长度在 10 以下,不35Kv
以下配电装接地网及低压配电装连接不应设在行人经常通过的地方
其接地路或出入口的距离不应3 米则应采取均压措施
第三七条 变配电所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少近区雷击闪络。变配电所沿全线
线的 35Kv 空线,在变电所的进线,与 35Kv 进线应按设计规规定装设相应的
线或器等,35kv有变压器的变电所的每组线35kv配电所应按重要和进线路
,在路进线线,按规定规装设器。
35 kv变电所的 310kv配电装,应在每组线和空进线装设器。
他 310kv配电装在任一路进线装设或管器。
第三八条 与空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关设备的防施:
1.310kv配电变压器器或用三相保护。
2.35/0.4kv配电变压器高低压均应用器保护。
3.310kv 柱上断路器、负荷开关、离开关应用或管器或保护。
运行而带电的关设备的两侧均应装设防
4.在多雷区,配电变压器的低压侧亦应设一器或击穿保险器。
第三九条 与空电力线路直接连接旋转电机应根据电机容量当地雷话动的强
和对运行的要,按设计规装设防保护装
第四建筑物的防求:
1.第、二建筑物应有防直、防应和防波侵措施
2.第三建筑物应有防直和防波侵措施
3.建筑物接地符合2—1 所列数值
2—1 工业建筑物的防雷接地阻值

建筑标准,按GBJ5783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一条 其他雷措施
1.不于第一、二、工业建筑物的厂或生区内其他建筑物,为防止沿
空线,在进处或接户杆上将绝缘子铁脚冲击接地应不30
2.易燃易爆物中的,应采取的防雷措施
3.严禁在(线)的线、广播线及低压空线等。
第四二条 新项目的接地过电压保护、必须按批准的正
工。安装与验收标准应按GBJ232—82《电气安装工程工与验收规》执行。
原有接地、过电压保护、防符合本节要
第四三条 对于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建立健全有关技术、管理资料。
,应及图纸、资料,使实际
第四四条 接地过电压保护、应定期进行检量接地阻值
,应及图纸、资料,使实际
第四四条 接地过电压保护、应定期进行检量接地阻值并将结
果记录档。
第六节 电气安全用的管理
第四五条 电气安全用具包基本级安全用辅助绝缘安全用和一防护用
第四六条 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习正确使用各安全用法与检是否的基
知识。应根据操作任务用必要不电气设备定电压的安全用
第四七条 所用各种绝缘安全用均应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应检所用安全用是否
试验合格同时进行
第四八条 安全用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燥通风处,保持清,防止潮湿
第四九条 绝缘安全用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和期应符合2—2 列数值
2—2 电气绝缘安全用的试验标准和

第七节 易燃易爆场民用电管理
第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国家规定的爆炸火灾危险所分级标准,
、级,、级和 GBJ5883进行该场所电气装的设计、安装。
第五一条 易燃易爆危险所的电气装安装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工。
防电器设备的级别、别在外壳上的标和在名牌国家检验单位发的防
合格证号应齐全、
第五二条 易燃易爆危险所电气装的安装与验收,应严GBJ232—82《电气
的安装工程工与验收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技术文和资料。
第五三条 对于易燃易爆危险所的电气装应加强维修保和定期检修、试工作,
持良好的技术。严禁带病运行。
第五四条 本节处,应参照安全部门和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节 电气事故处理
第五五条 电气事故处理的原则快消事故制事故的扩大人身危险和
使国家财少受损并尽快恢复电。
第五六条 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断开源抢救触电者,应保护事故现场报告
关领导和地方有关部门及级主管部门。
第五七条 电系统发生事故值班员必须位,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积极
理事故。在事故、处理完到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交班人应在工作交班人为主处理事故。
高压系统发生重事故,报告当地电管部门。
第五八条 要按三不的原则,认真处理事故。对事故责任者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节 电气防
第五九条 电气防安部防查手第九有关规定执行。
第节 安全标
第六条 安全标使用的色和格式内容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
82《安全标》的有关规定。
第六一条 标根据用分为禁止、提醒许可非金属
料制。用金属料制的安全标不能在导电体接近导电部分。
第六二条 安全标处所及和使用法见2—3
2—3安全标的使用法及

第三章 电系统的设计与安装
本章适用于 60kv及以下电系统的设计与安装。
第一节 变配电所所建筑物
第六三条 变配电所应与其他建筑物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变配电所和爆炸危险
所的距离,应于事故时爆炸性合物可达到的距离,一下不应30其他变配电
所,采取效措施上述距离可
第六四条 变配电所不应设在空气污秽水的地区剧烈
所和下设
第六五条 半露变配电所,不应设在附近易燃物中的
级为四级的建筑物
第六六条 通往变配电所的路应畅通,所必须有足够的安全
第六七条 变配电所建筑物等级见3—1。
3—1 变配电所建筑物等级

第六八条 间内部变电所的变压器不应设在三、四级等级或火灾危险乙类
的生产厂内;如设在二级等级的厂内时,厂采取部防火措施
第六九条 变配电所的建筑物筑物应按当地地大烈度设计,特别重要的变
电所应适高。
第七条 变配电所(室)的门、符合规定
1.通往的门应向外开,设备附属的门应向附属间开,高低压室
的门应低压室,要配电室的门应能个方向开
2.变压器室、电器室和关室的门应非易燃料制。门路应畅通
3.变压器室的通风窗非易燃料制作。其内加装于 10×10 金属
4.变配电所(室)内其他应按使用特装设金属网于 10×10
)或金属窗纱应有防止灰砂侵措施
第七一条 通往的电管等处均应设有防止小动物下水
措施
第七二条 充油电器设备应根据安装位充油等条,设必须的档贮油
第二节 高低压配电装
第七三条 配电装绝缘等级应符合电力系统的定电压和环境的要
第七四条 配电装中在路器和离开关),必须装设可靠的安全
。电侧刀和配电装置网门(或安全遮栏门)应装设安全
第七五条 高压配电装应配备必要的绝缘视,接地负荷路等电保护装
相应的灯光音响号装
第七六条 配电装路相序排应一导体的各相应按规定色,线一般只
相别。配电装号。各种开关的”“合”
第七七条 高低压配电装和各项安全净距符合 GBJ53—83《工业与用 10kv及以下
变电所设计规GBJ54—83《低压配电装及线路设计规GBJ5983《工业与35kv变电
所设计规GBJ6083《工业与35kv高压配电装设计规JBJ680《工厂电力设计技术
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
第七八条 户外高压配电装带电部分的上面或下,严禁照明通讯号等空线
过。户外高压配电装必须有保证人身安全的操作、
第七九条 高压配电装最小度应符合3—2 数值
3—2 高压配电装最小度(净距 mm

第八户内高压配电装中总为 60 公斤以下的电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和单台断
路器,一应安装在两侧隔板内;为 60600 公斤,应安装在有防
内;量超过 600 公斤,应安装在单的防爆间内
第八一条 户内高压配电装的检度为 1 及以上时,各
应用,应装设电缆头防护隔板应设在检修临时拆
的保护
第八二条 低压配电装度应不于下列数值:
1.配电屏前通为 1.5 米
2.配电屏前通2 米
3.道:为 1
双置共为 1.5 米
4.力配电箱前通为 1.2 米
第八三条 低压配电装导电体与各部分的安全净距符合求:
1.跨越屏前通导电部分高度不应低于 2.5 米
2.导电体的高度低于 2.3 米时应加护,护后高度不应低于 1.9
第八四条 配电装中相部分的定电压不同时,应按高的定电压确定安全
第八五条 配电装不应有与配电装无关的管、线路过。
第三节 电力线路
第八六条 空线路的路位、高度、导线、应从保证安全的要求出
发,运行、维修、试验等各项
线路应沿道路平行设,尽量道起重机或汽车重机频繁活地区和各
仓库等。应尽可其他施交叉跨越建筑物
第八七条 空线路严禁跨越爆炸火灾危险的所。当接近上述场空线路
该场所的水平距离应不高度的 1.5Q1 级爆炸危险所的最小水平距离得小
30
第八八条 空线路严禁跨越屋顶易燃料的建筑物。对其他建筑物如必须跨越时
空线路的导线在算弧垂下与其他建筑物距离
35KV线路 不应4.0
610KV线路 不应3.0
IKV以下线路 不应2.5 米
第八九条 空线路导线、绝缘金具和机械强度安全系以及空线路导线与
地面距离,与建筑物的水平距离,与树木直、水平距离,与各种架空管线的平行、交叉
距离等,均应符合 GBJ6183《工业与35KV及以下空线路设计规规定的数值应考
大弧垂大风偏
第九空线路的导线不应用单线及合金线。不同金属或不同截面的导线
在档距内联接
第九一条 电线路的设计应符合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试行)中的有关规
定。电设应按《电气装国家标准DO11(35KV及以下电设)的规定执行。
第九二条 电经应种损坏以保证安全运行,在技术、经济
的路线。缆型号应根据环境方式和用电设备特时间允许
流量设处的介质度和方式进行校正,路电热稳
第九三条 直起点转折处、预留间接头沿线一定距离
永久的电
第九四条 在有易燃气、体管道内严禁设电在电道内设和
内明设电缆时,不应有黄麻其他可延燃被层
第九五条 电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有防火墙。电在进入建筑物和变电所
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防门应用非易燃料制作
第九六条 电设电其他管线、建筑物的安全净距和必要的防护
措施必须符合 JBJ680 和国家标准集 DO11 的规定。
第九七条 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电线路的设计、缆附,必须按 GBJ58
83爆炸火灾危险所电力装设计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节 电保护、备电
第九八条 变配电所的电力装应根据电压等级、容量运行方式和用电负荷性等设
相应的电保护和电保护和应能路故障,保证人身安全与
故障设备、线路的损坏故障必要的号。
电保护和的设计必须符合 GBJ62—83《工业与用电力装电保护和
设计规》的规定。
第九九条 保护装应装设能准确保护装成部分作情灯光音响号。
对有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号应发至值班室。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号应发至总值班室。
第一 oo 备发电机的装设,必须符合求:
1.备发电机与的电压、、相必须一
2.不并网备发电机应有可靠,切保障在断开后,
发电机并入本单位的路。
3.容量可并网备发电机应按电业系统的规定理。
4.备电退运行,应设有断开点
5.备发电应配齐各电保护、号装和安全防护设
第一 o一条 有双路电的高压配电装,应有可靠的防止两回同时的安全
第一 o二条 电保护和必须有可靠的操作制电,以保证在故障电保护
可靠作。
第五节 电系统电气装的安装与验收
第一 o三条 电气装的安装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工。
第一 o四条 一切设备器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行技术标准,应有合格证和技术文
第一 o五条 电气装的安装工与验收,应严GBJ232—82《电气装安装工程
与验收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 o六条 电气装工程交接试验的标准应按 GBJ232—82《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
规定的试验项目和标准执行。电气设备和防接地的试验项目和标准应符合设计
规定。
第一 o七条 电气装安装工程交接试验的技术资料和文,按 GBJ232—82“
范”执行。
电气装安装完工后,必须理正式移交手续才运行。
第四章 电系统的运行与维修
第一节 一规定
第一 o八条 容量560KVA及有路高压的用电单位配变电所应有专人
容量560KVA及以下的用电单位(特别重要的单位除外值班与检修相结合
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视检。)
第一 o九条 对任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工作人员应予以制,并报告人的主管领
导。
第一一 o条 应建立健全各技术档案以及运行、检修、试中的各项记录妥善
第一一一条 在高压电气设备工作,必须遵守下各项规定。
1.填写工作系单,口、电命令必须记录录音
2.至应有人在一工作,指定护人。
3.必须备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各项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一一二条 工作主管领导指定的专人发。工作发人不能项工作的
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发工作
第二节 运行
第一一三条 值班人员值班时,不从事修理和其他值班无关的工作。
第一一四条 无高压设备带电与值班员不移开遮栏进行工作。有必
移开遮栏,必须到批准护人在,保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一一五条 变配电装视,应符合求:
1.凡有人值班的变配电所,每班视一,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每周视一
视应在用电高时间进行。月一灯巡视。
2.有下,应进行特视或数;
恶劣大风雷雨浓雾冰雹冰冻
新运行或修理后运行时;
满负荷超负荷时;
电压变在正负 5%上时
3.变配电所责人、主管技术人员应经进行视检视,并做好记录
4.视高压设备和线路,不线路设备带电与均应视为带电,不得靠近或触及设备
和线路。
第一一六条 操作必须遵守下规定
1.操作必须根据电力度或主管技术人员的命令执行。操作应严执行操作
度,操作票只填写操作任务。
2.操作必须人执行,中技术等级对设备熟悉者作护。单人值班
变配电所可靠单操作可由一人执行。
单人值班时,操作根据发人口述填写执行。
第一一七条 凡在厂(生的单位必须在向动力部门系,供动
地区度等有关资料,经同意方可施工。
第一一八条 力部门应向施工单位责人度、安全净距
中应的事项;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工中的安全工作。
第一一九条 厂区地面所设下电的标、指等任人不准移动,凡批准
工单位,在工完后必须将地面平整,标牌恢复通知主管单位到现场
共同验收。
第一二 o下电缆沿线的地面上不准,严禁倾倒垃圾及有体,禁
止在下电缆上面进行任何建筑
第一二一条 空线路的运行管理。
1.新运行的空线路,在经过第一次大后,应对进行
2.空线路的防,应与空线路同时进行视检
3.处于污秽地区空线路,应根据污秽性及等级,进行定期理和反污秽技术措施
4.在树木生长节,应加强对空线路视检,修,保证线路与树木的安
净距符合规程规定。
5.空线路在过负荷或气较大,应检导线弧垂交叉跨越距离接头触情
第一二二条 空线的视检查:
1.空线路应定期视和检其周期应根据运行地区环境及重要
定,一下,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月至,10KV及以下空线路,度至
2.根据空线路所承受负荷绝缘污秽,应适进行视。
第一二三条 35KV及以下高压空线路,应定期绝缘绝缘期根据
境状以 12年为同时导线连接点触电
第一二四条 对电气设备应确专人责日的维护保工作。应定期进行和检
第三节 电气试验
第一二五条 加电气试验人员,必须熟悉所用试验设备、仪器的能和使用法,必须
熟练掌握试验法、程和标准。
第一二六条 试验用的设备、仪器须经有关部门试验检定合格,精度等级必须符合试验项
目的要
第一二七条 定的试验所应设必要的安全防护遮栏安全灯光音响
和安全
在电气设备安装地点进行试验,试验设备、和试验连接线的置临时
遮栏挂“高压危险设备试验应有专人守。
第一二八条 试验之前,应主管技术人员定试验案,划出试验线
安全措施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工作发人发工作试验执行。
第一二九条 试验工作责人应全体试验人员详细说明试验任务、项目、标准、安全
事项,置每个试验人员的任务和应的责任,并记录
第一三 o条 试验过程中的各项操作应严按安全操作规程和试验程进行。
第一三一条 全部试验结束工作责人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试验记录经整理后
档。
第五章 低压配电装用电器
第一节 低压配电电器和线路
第一三二条 低压配电装及线路的设计,应按GBJ53—83《低压配电装及线路设
计规》执行。
第一三三条 安装在共场所的电气装必须用保护式结
第一三四条 断开路电的电器,应尽量在正线方式下能可靠断开可
产生的大短路电
第一三五条 配电线路应根据线路,装设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应达到
第一三六条 电气装和线路的电气连接点必须良好连接可靠。应绝缘的部分

标签: #安全

摘要: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年10月7日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76号文颁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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