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文本
下载此文档
加入vip,每篇下载不到2厘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现场对照检查表(内附检查、处罚依据)

VIP免费
3.0 2024-05-26 1 0 62.95KB 15 页 1库币 海报
投诉举报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现场检查表 1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标准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1.
人 员 培 训
情况
查培训记录
和现场询问
作业人员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4.5.1 条“在含硫化氢
油气田进行施工作业和
油气生产前,所有生产
作业人员应接受有资质
的培训机构硫化氢防护
的培训。对临时人员和其
他非定期派遣人员进行
硫化氢防护知识的教
育。
生产作业人员未接
受有资质的培训机
构的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
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
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部门
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
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
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产经单位使用被遣劳者的应当被派
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
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
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
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
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
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
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
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
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硫 化 氢 监
测 系 统 安
装情况
现场检查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4.5.2 条“含硫化氢生
产作业现场应安装硫化
氢监测系统,进行硫化
含硫化氢生产作业
现场未安装硫化氢
监测系统,进行硫
化氢监测
《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
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
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使用。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15
号令,77 号令修订)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标准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氢监测。含硫化氢作业环
境应配备固定式和携带
式硫化氢监测仪;重点
监测区应设置醒目的标
志、硫化氢监测探头、
警器;硫化氢监测仪应
定期校验,并进行检
定”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
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
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万元
以上 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
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000 元以上 1
元以下的罚款:
(一) 违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
理规定作业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
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
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节严
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
的,依照法有关规定追究刑
任:
一)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
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标准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
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的,责
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依照
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
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标准的;”
1.
防 护 装 备
配备情况
现场检查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4.5.3 条“含硫化氢环
境中生产作业时应配备
防护装备。钻井过程,
油(气)、
作业程,以及集输站
处理天然气
等含硫化氢作业环境应
配备正
配的的
机;配备的硫化氢防
护装置应实人员管
理,并处
进行检修和险作业
时,应携带硫化氢监测
仪和正呼 吸
含硫化氢环境中生
产作业时未配备防
护装备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
中,应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使
品。
《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
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
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使用。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15
号令,77 号令修订)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万元
以上 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
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000 元以上 1
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
理规定作业的;
摘要: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现场检查表1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标准违法行为违法条款处罚依据1.硫化氢防护人员培训情况查培训记录和现场询问作业人员《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第4.5.1条“在含硫化氢油气田进行施工作业和油气生产前,所有生产作业人员应接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硫化氢防护的培训。对临时人员和其他非定期派遣人员进行硫化氢防护知识的教育。”生产作业人员未接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展开>> 收起<<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现场对照检查表(内附检查、处罚依据).doc

共15页,预览15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66文库网--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一直注重给大家带来优质的阅读体验;让知识分享变得简单、有价值;海量文档供您查阅下载,让您的工作简单、轻松而高效!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66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广大用户、作者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对下载的任何内容负责。 3. 广大用户、作者上传的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不承担下载资源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分类:行业资料 价格:1库币 属性:15 页 大小:62.95KB 格式:DOC 时间:2024-05-26
/ 15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