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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令8号《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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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
许可程序规定
  《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
定》已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予公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施行1993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 月 28 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研究堆安全许可证件
申请和颁发规定》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部长干杰
  2019 年 8 月 26 日
  (此件社会公开
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
  目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请与受
  第三章 审查与决
  第四章 变更与延
  第五章 附则
第一
  第一条 为规范民用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
等核设施安全许可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中华共和政许》《华人和国用核
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内,民
核动、研、核循环施(统称设施
址、、运退役全许事项可程,适
定。
  核转让更营位和移等的审批准
本规定。
  三条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是指
  (核电核热、核汽供等核力厂
  (核动以外究堆实验临界置等
应堆下统究堆根据在危大到可划
类、Ⅱ类、Ⅲ类研究堆
  (核燃产、、贮和后设施核燃
设施
  核配套的放废物理、设施安全
当在主体核设施的安全许可中一并办理许可手续。
  第四条 核设施营运单位申请核设施安全许可,以及办理
设施许可更、,应依照定,国家
局审查批准。
第二申请与受
  第五条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具备保障核设施安全运行
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
  (有满安全的组管理和质保证
管理、岗位责任等制度
  (二)有规定数量、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具备设施相适的安价、源配
务能力;
  (四)具备必要的核安全技术支撑和持续改进能力;
  (五)具备应急响应能力和核损害赔偿财务保障能力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核设施场址选择的
求完设施的安估论,并足核全技
要求下,家核提交施场选择
核设址安查符安全后,
设施场址选择审查意见
  第七条 核设施建造,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国家核安
建造申请,并提交下列料:
  (一)核设施建造申
  (二)初步安全
  (三)环境响评件;
  (四)质量保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核营运施建可证
施安关的的建(安者基混凝
照核建造证规和条事相
造活动。
  核营运提交施建申请
定的安全关于
的,征得家核局同核设运单
核设施建造进展情按照国家核安全局的要补充提交
  核设施建造许可证的期不得超
  第八条情形之一的,核设施营运单位可以一并
家核提交设施选择申请施建
国家全局发核建造可证核设
场址选择审查意见
  (一)选场建核设施为Ⅲ类研究堆的;
  (在现建研堆,研究场址
要求场址核设过安术评
到国家核安全局的批准的;
  (在现燃料核燃循环
铀纯浓缩制造设施)的
  (由工或者、并工厂首次
移动力装其场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的批准的
  第九条,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
核安全局提出运行申请,并提交
  (一)核设施运行申
  (二)最终安全
  (三)质量保证
  (四)应急预案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核营运施运可证
应当核设行许规定条件
及装料后和运行等活动
  第十条 核设施营运单位在核设施运行申请时,本
规定安全下列或者
,可核安后,设施
单位核设调试国家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补充提交
  (一)维修适用Ⅲ类研究堆及核燃料循环设施)
  (在役用Ⅲ研究核燃环设
);
  (三)装适用Ⅲ类研究堆及核燃料循环设
);
  (前检适用类研及核料循
设施);
  (五)实验和应用大用研究堆外的核设施)
  (六)核设施装前调
  第十一条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设施运行许可证后,应
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条件运行核设施。
  核营运应当批准纲所
等要完成试试。核营运位应
试试成后月内家核全局
交调
  国安全设施以及料后
活动,可以设,并在运行许
  十二 核设施运行许可证的有寿期
  运可证内,设施单位按照
施进全评评价根据施具
法规的变况确年。结果
国家核安全局审查
  第十三条 研究的核燃料循环设施,根据设施潜
度,施营位可核安局申
并办理核设施安全许可事项
  第十四条 转让核设施的,核设施让单位应当符合
规定五条规定的条件,重新申请核设施安全许可。
  规定的核设施安全许可申请,由持有核设施安全许可
的核营运和核共同核安
请,
  (一)转让核设施的申请
  (二)核设单位质量保证
  (三)核设单位应急
  (四)其他要申的事项。
  设施运单,依的规
  第十五条 国家核安全局审查可转让核设施变更核
施营位的设施更后核设
运单位颁发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并同时注销原核设施安全
可证
  核让单后的施营单位
营运在核安全务,
营运在申施安许可
设施单位更后设施单位
国家核安全局审查免除务和承诺外。
  第十六条 迁移核设施的,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国家核
全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
  (一)核设施迁移申
  (二)场址的选址安全分
  (三)场址的环响报告书
  (四)场址的应预案
  (五)核设施迁移活动的质量保证
  (六)核设施安全分关内修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料。
  迁设施取得核安局批,核营运
可开行核设施迁移活动
  核迁移中存设施设施运单
情形的,适用本规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止运行后,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制定
闭期安全全的进行管理
闭期安全退役、技人员
,并接受国家核安全局的监查。
  第十八条 核设施退役,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国家核
全局提出退役申请,并提交下列
  (一)核设施退役申
  (二)退役安全
  (三)环境响评件;
  (四)质量保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国安全设施单位发退。核
运单位应当按照退役批退役活动
  第十九条 国家核安全局按照规定核设施安全许可申请
进行审查不齐
次告请单的全
合法或者单位照要
补正申请的,应当核设施安全许可申请。
  国安全者不设施许可,应
面凭核设全许申请技术查的
当一申请位技查的
审查
  第二十条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设施安全许可申请
性、。核安全申请编写
形式,应当符下规定:
  (一)格和内满足国家核安全局相应的要求;
  (二)应当具有总目篇幅长的,应当有目录
  (文字使放大
直接阅读
  (四)对所使、符应当说明
  (国家的内
注明
第三审查与决
  第二十一条 国家核安全局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
安全许可申请组织安全技术审查
  技查内申请法规符合、分
算结果复核、结果审核等。
  技包括审查、技
专家咨询等。
  国安全据核类和程度技术
作出的安设施单位当按家核全局
要求国家全局术审必要
相关资料予以说明
  技术审查时间不计入作出核设施安许可
  第二十二条 国家核安全局组织安全技术审查时,应当
许可请单系的术支位进审评
支持应当评价实性
责。
  国安全进行大安
咨询核安全专员会
  第二十三条 国家核安全局满足核安全要求的核设施安
许可,在审查起二日内
予许定,足核要求应当
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国安全批核建造运行申请及核
更核营运申请应当关部
核设民政府征询意

标签: #安全 #研究

摘要:

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  《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已于2019年7月11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31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2006年1月28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研究堆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规定》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  2019年8月26日  (此件社会公开)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三章审查与决定  第四章变更与延续  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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