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尾矿库
VIP免费
3.0
2024-10-02
2
0
51.5KB
10 页
1.6库币
海报
投诉举报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监局
安全标准化证书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车间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 《选矿安全规程》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尾矿库隐患自查清单----工信委
Ⅰ级隐
患
自查标
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监管部
门
资
质
证
照
尾矿库要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只能在有效期内从事生
产活动。否则不得生产运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同时
,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在提出延
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的尾矿库,可以不提
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标准化等级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
办法》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
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工作管理能力。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获得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
证书后方可从事工作。
从事尾矿库放矿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工作需
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法》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
培训管理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隐患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及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责任;
(三)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班组和班组长的责任;
(五)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
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档备查。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要有详细的档案记录。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够成事故隐患
的要采取可靠防泛治理错施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本着定时间、定人员、定负
责人三定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2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事故隐
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并逐级
建立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四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
和监控责任制,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制订具体的管理目标并督促落实。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
法》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培训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
,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
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
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基础管理
从业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培训时间培训内
容
矿山企业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
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
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在上岗前还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
培训教育。
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
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
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
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
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 工作环境
及危险因素;(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
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
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
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非煤矿山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
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
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档
案
特种作业人员培
训
矿山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
规定》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
摘要:
展开>>
收起<<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监局安全标准化证书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车间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选矿安全规程》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尾矿库隐患自查清单----工信委Ⅰ级隐患自查标准Ⅱ级隐患自查标准Ⅲ级隐患自查标准Ⅳ级隐患自查标准监管部门资质证照尾矿库要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只能在有效期内从事生产活动。否则不得生产运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企业应...
温馨提示:66文库--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一直注重给大家带来优质的阅读体验;让知识分享变得简单、有价值;海量文档供您查阅下载,让您的工作简单、轻松而高效!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66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广大用户、作者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对下载的任何内容负责。
3. 广大用户、作者上传的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不承担下载资源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相关推荐
-
VIP免费2024-07-28 230
-
VIP免费2024-07-28 45
-
VIP免费2024-09-05 209
-
2024-09-07 18
-
VIP免费2024-09-23 23
-
VIP免费2024-10-08 5
-
2024-10-15 5
-
2024-10-22 13
-
VIP免费2024-10-28 12
-
2024-11-02 32
分类:行业资料
价格:1.6库币
属性:10 页
大小:51.5KB
格式:XLS
时间:202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