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303-2023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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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303—2023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
技术指南
Guideline on available techniqu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or
condiment and fermented product manufacturing industry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3-08-25 发布 2023-11-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HJ1303—2023
i
目 次
前 言.....................................................................................................................................................................ⅱ
1适用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行业生产与污染物的产生...............................................................................................................................3
5污染预防技术...................................................................................................................................................7
6污染治理技术...................................................................................................................................................9
7环境管理措施.................................................................................................................................................13
8污染防治可行技术.........................................................................................................................................1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典型调味品、发酵制品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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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
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质量,推动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工商大学、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中国调味品协会、清华大学。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3 年8月2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3 年11 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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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及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
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
参考。
本标准不适用于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含发酵工艺)生产和调味品料酒制造中的基酒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9430 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431 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2 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871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9800.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 1部分:总则
HJ 575 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577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578 氧化沟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579 膜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6 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7 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8 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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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HJ 2009 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10 膜生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13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14 生物滤池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0 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 2026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30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34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
HJ 2047 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 第 23 号)
《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 第 1号)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24 号)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环办综合〔2021〕32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 condiment and fermented product manufacturing industry
GB/T 4754—2017 中规定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C146),指从事味精、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
以及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的工业。
3.2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available techniqu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根据我国一定时期内环境需求和经济水平,在污染防治过程中综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
术和环境管理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规模应用的技术。
3.3
味精制造 manufacturing of monosodium glutamate
以淀粉或糖蜜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提取、结晶等工艺生产谷氨酸钠含量在 80%及以上的鲜味
剂的生产活动。
3.4
酱油制造 manufacturing of soy sauce
以大豆和(或)脱脂大豆、小麦和(或)小麦粉和(或)麦麸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
有特殊色、香、味的酱油产品的生产活动。
3.5
酿造酱制造 manufacturing of brewing sauce
以谷物和(或)豆类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而制成的酿造酱产品的生产活动。
3.6
食醋制造 manufacturing of vinegar
以单独或混合使用各种含有淀粉、糖的物料或食用酒精,经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的食醋产品的生产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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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7
赖氨酸制造 manufacturing of lysine
以玉米(淀粉)等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提取和精制等过程生产赖氨酸产品的生产活动。
3.8
柠檬酸制造 manufacturing of citric acid
以玉米(淀粉)、薯干(淀粉)和小麦(淀粉)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糖化、发酵、提取和精制等过
程生产柠檬酸产品的生产活动。
3.9
酵母及酵母衍生制品制造 manufacturing of yeast and yeast derivate products
以糖蜜或淀粉水解糖为主要原料,采用通风发酵培养、分离、过滤等工序生产的湿酵母微生物和干
燥生产的干酵母微生物制品的生产活动;和以酵母为主要原料,经自溶或酶解、分离或不分离、浓缩或
干燥等工艺制成的酵母衍生制品的生产活动。
3.10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concentrated 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for condiment and fermented product manufacturing industry
专门为两家及两家以上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企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4 行业生产与污染物的产生
4.1 味精制造
4.1.1 生产工艺
4.1.1.1 味精生产分为糖化、发酵、分离提取和精制工段。
a) 糖化工段包括淀粉液化、糖化、过滤和浓缩工序;
b) 发酵工段包括谷氨酸生产菌的育种和扩大培养、连消灭菌和发酵工序;
c) 分离提取工段包括浓缩、等电调节、结晶析出和分离工序;
d) 精制工段包括中和、脱色、结晶、分离、烘干和筛分工序。
4.1.1.2 味精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参见附录图 A.1。
4.1.2 水污染物
4.1.2.1 高浓度废水来源于分离谷氨酸后的发酵废母液,废水产生量约为 7 m3/t~15 m3/t 味精,废水
化学需氧量(CODCr)浓度为 30000 mg/L~150000 mg/L、氨氮浓度为 5000 mg/L~30000 mg/L、硫酸盐
浓度为 3000 mg/L~6000 mg/L、pH 值为 3~5,通常需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浓缩产生的污冷凝水应进
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4.1.2.2 中低浓度废水来源于污冷凝水、洗罐水、洗滤布水、颗粒活性炭柱的冲洗废水等,应进入厂
(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4.1.2.3 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的废水产生量约为 20 m3/t~50 m3/t 味精,废水 pH 值为 4.3~7.5、
CODCr 浓度为 1000 mg/L~3000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为 500 mg/L~1800 mg/L、氨氮浓
度为 150 mg/L~400 mg/L、总氮浓度为 150 mg/L~500 mg/L、总磷浓度为 10 mg/L~50 mg/L、悬浮物
(SS)浓度为 200 mg/L~800 mg/L。
4.1.3 大气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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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产品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发酵废母液采用喷浆造粒制取复合肥产生的颗粒物
与恶臭污染物,发酵、分离提取工段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及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污
染物。喷浆造粒的颗粒物浓度为 400 mg/Nm3~2000 mg/Nm3,臭气浓度为 50000~200000(无量纲)。
4.1.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糖液过滤工序产生的糖渣,脱色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4.1.5 噪声
噪声由离心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泵、搅拌电机等设备运转及发酵罐灭菌放空等产生,源强为
55 dB(A)~110 dB(A)。
4.2 酱油、酿造酱和食醋制造
4.2.1 生产工艺
4.2.1.1 酱油生产工艺可分为原料蒸煮、制曲、制醪(醅)、发酵、浸出/压榨、澄清/过滤、调配、
灭菌和灌装工序。
4.2.1.2 酿造酱生产工艺可分为原料蒸煮、制曲、制醪(醅)、发酵、调配和包装工序。
4.2.1.3 食醋生产工艺可分为原料蒸煮、酒醪发酵、醋酸发酵、熏醅/陈醅、淋醋、过滤、调配、灭菌、
陈酿和灌装工序。
4.2.1.4 酱油、酿造酱与食醋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分别参见附录图 A.2、图 A.3 和图 A.4。
4.2.2 水污染物
4.2.2.1 废水来源于蒸煮设施、物料运送设备、曲室及曲盘、分离设备、贮存容器的清洗和灌装洗瓶
等。
4.2.2.2 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的废水产生量约为 3 m3/t~5 m3/t 产品,废水 pH 值为 4~10、CODCr
浓度为 1500 mg/L~6000 mg/L、BOD5浓度为 500 mg/L~3000 mg/L、氨氮浓度为 50 mg/L~100 mg/L、
总氮浓度为 70 mg/L~120 mg/L、总磷浓度 5 mg/L~15 mg/L、SS 浓度为 200 mg/L~800 mg/L、色度(稀
释倍数)为 150~500。
4.2.3 大气污染物
废气主要为蒸料、制曲、发酵、浸出/压榨和灌装等生产工序、酱醋渣(糟)堆放场及污水处理过
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恶臭污染物,以及部分排污单位将污水处理过程废气收集产生的有组织排放恶臭污
染物。
4.2.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酱油和食醋压榨过滤工序产生的酱醋渣(糟)和废硅藻土,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产生
的污泥等。
4.2.5 噪声
噪声主要由电机、泵、空压机等机械设备产生,源强为 55 dB(A)~110 dB(A)。
4.3 赖氨酸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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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生产工艺
4.3.1.1 赖氨酸生产包括含量约 70%的赖氨酸(简称“70 赖氨酸”)生产和含量约 98.5%的赖氨酸(简
称“98 赖氨酸”)生产。赖氨酸生产工艺可分为糖化、发酵和分离精制工段。
a) 糖化工段包括淀粉液化、糖化、过滤和浓缩工序;
b) 发酵工段包括赖氨酸生产菌的育种和扩大培养、连消灭菌和发酵工序;
c) 分离精制工段分为 70 赖氨酸的分离精制工段和 98 赖氨酸的分离精制工段:
1)70 赖氨酸的分离精制工段包括浓缩、造粒和烘干工序;
2)98 赖氨酸的分离精制工段包括膜过滤、等电分离、离子交换、浓缩、结晶和烘干工序。
4.3.1.2 70 赖氨酸和 98 赖氨酸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分别参见附录图 A.5 和图 A.6。
4.3.2 水污染物
4.3.2.1 高浓度废水来源于分离 98 赖氨酸后的发酵废母液,废水产生量约为 8 m3/t~16 m3/t 产品(98
赖氨酸),废水 CODCr 浓度为 150000 mg/L~250000 mg/L、氨氮浓度为 4000 mg/L~8000 mg/L、硫酸
盐浓度为 3000 mg/L~6000 mg/L、pH 值为 3~5,通常需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浓缩产生的污冷凝水应
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4.3.2.2 中低浓度废水包括污冷凝水、洗罐水、洗滤布水、陶瓷膜清洗水、离子交换树脂清洗水等,
应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4.3.2.3 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的废水产生量约为 35 m3/t~50 m3/t 产品,废水 pH 值为 4~5、CODCr
浓度为 1000 mg/L~3000 mg/L、BOD5浓度为 500 mg/L~1800 mg/L、氨氮浓度为 150 mg/L~400 mg/L、
总氮浓度为 150 mg/L~500 mg/L、总磷浓度为 10 mg/L~50 mg/L、SS 浓度为 200 mg/L~800 mg/L。
4.3.3 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产品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发酵废母液采用喷浆造粒制取复合肥产生的颗粒物
与恶臭污染物,发酵、分离提取工段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及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污
染物。喷浆造粒的颗粒物浓度为 400 mg/Nm3~2000 mg/Nm3,臭气浓度为 50000~200000(无量纲)。
4.3.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糖液过滤工序产生的糖渣、离子交换工序的废树脂以及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4.3.5 噪声
噪声由离心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泵、搅拌电机等设备运转及发酵罐灭菌放空等产生,源强为
55 dB(A)~110 dB(A)。
4.4 柠檬酸制造
4.4.1 生产工艺
4.4.1.1 柠檬酸生产工艺可分为糖化、发酵、分离提取和精制工段。
a) 糖化工段分为原材料粉碎、淀粉液化、糖化、过滤工序;
b) 发酵工段分为柠檬酸生产菌的育种和扩大培养、实消灭菌和发酵工序;
c) 分离提取工段分为过滤、柠檬酸提取、脱色和离子交换工序;
d) 精制工段分为浓缩、过滤、结晶分离和烘干筛分工序。
4.4.1.2 柠檬酸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参见附录图 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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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水污染物
4.4.2.1 高浓度废水来源于分离废糖水,废水产生量约为 10 m3/t~15 m3/t 产品,废水 CODCr 浓度为
16000 mg/L~25000 mg/L、BOD5浓度为 8000 mg/L~13000 mg/L、氨氮浓度为 150 mg/L~200 mg/L、
总氮浓度为 250 mg/L~400 mg/L、总磷浓度为 50 mg/L~150 mg/L,应单独收集进入厂(区)内污水处
理站厌氧生物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再与其他中低浓度废水混合进入好氧生物处理系统。
4.4.2.2 中低浓度废水包括洗罐水、离子交换废水、脱色废水、污冷凝水等,应进入厂(区)内污水
处理站处理。
4.4.2.3 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的废水产生量为 15 m3/t~25 m3/t 产品,进入好氧生物处理系统的
废水 CODCr 浓度为 1000 mg/L~2000 mg/L、BOD5浓度为 200 mg/L~400 mg/L、氨氮浓度为 100 mg/L~
150 mg/L、总氮浓度为 150 mg/L~200 mg/L、总磷浓度为 10 mg/L~50 mg/L。
4.4.3 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粉碎工序、柠檬酸产品、玉米淀粉渣、菌丝体副产品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颗粒物浓度不大于 200 mg/Nm3),石灰石堆场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发酵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
恶臭污染物,及污水处理过程废气收集产生的有组织排放恶臭污染物。
4.4.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糖液过滤工序产生的玉米淀粉渣、发酵液过滤工序产生的菌丝渣、氢钙法提取工序
产生的废石膏、离子交换工序产生的废树脂、脱色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4.4.5 噪声
噪声由粉碎机、离心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泵、搅拌电机等设备运转及发酵罐灭菌放空等产生,
源强为 55 dB(A)~110 dB(A)。
4.5 酵母及酵母衍生制品制造
4.5.1 生产工艺
4.5.1.1 酵母生产工艺可分为糖蜜预处理、发酵、分离、过滤和干燥工序。
4.5.1.2 酵母衍生制品生产可分为自溶或酶解、分离或不分离、浓缩或干燥工序。
4.5.1.3 酵母及酵母衍生制品生产工艺流程和主要产污环节参见附录图 A.8。
4.5.2 水污染物
4.5.2.1 高浓度废水来源于以糖蜜为原料的酵母生产发酵完成后分离的发酵母液,废水产生量为
18 m3/t~30 m3/t 干酵母,废水 CODCr 浓度为 100000 mg/L~110000 mg/L、总氮浓度为 2000 mg/L~
5000 mg/L、pH 值为 4~6.5,需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浓缩产生的污冷凝水应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
站处理。
4.5.2.2 中低浓度废水包括酵母乳压滤水、糖蜜预处理过程设备及管道清洗水、洗罐水、污冷凝水、
设备及管道清洗水等,应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4.5.2.3 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的酵母废水产生量为 60 m3/t~100 m3/t 干酵母,酵母衍生制品生
产(不含酵母生产)的废水产生量为 12 m3/t~30 m3/t 产品,综合废水 pH 值为 5.5~8.5、CODCr 浓度为
1500 mg/L~6000 mg/L、氨氮浓度为 60 mg/L~150 mg/L、总氮浓度为 80 mg/L~250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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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发酵工序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为 3000~4000(无量纲),
挥发性有机物(VOCs)浓度(以非甲烷总烃计)为 80 mg/Nm3~200 mg/Nm3;酵母及酵母衍生制品产
品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颗粒物浓度为 100 mg/Nm3~200 mg/Nm3;发酵母液采用浓缩喷雾干燥制取
有机肥产生的颗粒物和恶臭污染物,颗粒物浓度为 100 mg/Nm3~200 mg/Nm3,臭气浓度为 3000~10000
(无量纲);以及污水处理过程废气收集产生的有组织排放恶臭污染物。
4.5.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糖蜜预处理产生的废糖渣、酵母酶解产生的废渣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4.5.5 噪声
噪声由离心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泵、搅拌电机等设备运转及发酵罐灭菌放空等产生,源强为
55 dB(A)~110 dB(A)。
4.6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调味品、发酵制品中其他行业(如调味油、调味料、调味汁和复合调味品、食品用酶制剂等)在生
产过程中也会产生少量污染物,主要包括排污单位部分设备及场地清洗产生的少量废水和冷却水,颗粒
或粉末状产品干燥产生的颗粒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排污单位通用及专业机械设备、公用
设施运转产生的噪声,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渣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物。
5 污染预防技术
5.1 味精生产污染预防技术
5.1.1 浓缩等电结晶技术
适用于味精生产的谷氨酸分离提取工段。该技术将发酵液浓缩至谷氨酸含量达 30%~35%左右,再
加入硫酸调节 pH 值到等电点 3.22,通过控制温度进行连续等电分离提取谷氨酸。与传统等电离交工艺
相比,该技术可减少约 60%的高浓度废水。
5.1.2 喷浆造粒制取复合肥技术
适用于氨基酸发酵废母液和高浓废水的综合利用。该技术将发酵废母液经蒸发浓缩后通过喷浆造粒
工艺制备成颗粒状复合肥产品。发酵废母液也可通过混凝气浮工艺提取菌体制备蛋白饲料,或通过先浓
缩结晶制备硫酸铵肥料后再进行喷浆造粒制取复合肥。该技术可使发酵废母液全部转化为复合肥,废水
中的污染物浓度降低约 90%,废水产生量降低 50%~60%。蒸发浓缩过程产生的污冷凝水应进入厂(区)
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喷浆造粒产生的废气需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5.1.3 浓缩制备液态有机肥技术
适用于氨基酸发酵废母液和高浓废水的综合利用。该技术将发酵废母液蒸发浓缩后,按肥料产品技
术指标要求配料制成悬浮液后,直接作为液态肥产品。该技术可使发酵废母液全部转化为复合肥,降低
废水产生量 50%~60%,废水中污染物浓度降低约 90%,解决了喷浆造粒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问题,但对
肥料存储和运输要求较高。蒸发浓缩过程产生的污冷凝水应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标签: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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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1303—202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Guidelineonavailabletechniquesofpol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lforcondimentandfermentedproductmanufacturingindustry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2023-08-25发布2023-11-01实施生态环境部 发 布HJ1303—2023i目次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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