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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APA 06-2019 铝合金圆铸锭熔铸防爆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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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H 09
T/NAPA
佛山市南海区铝型材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NAPA 06-2019
铝合金圆铸锭熔铸防爆安全技术规范
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elting and casting of aluminum alloy ingot
2019 - 07 -15 发布
2019 - 07 -18 实施
佛山市南海区铝型材行业协会
发布
T/NAPA 062019
I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一般要求 .......................................................................... 3
5 厂房建设要 ...................................................................... 4
6 主要生产设备设置要求 .............................................................. 5
7 辅助设备、设施设置要 ............................................................ 7
8 应急设施设置要求 .................................................................. 8
9 疏散设施设置要求 .................................................................. 8
10 安全标识设置要求 ................................................................. 9
11 主要生产设备安全操作要求 ......................................................... 9
12 辅助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 ...................................................... 11
13 安全生产管理和培训原则............................................................13
14 应急措施制定原则 ................................................................ 13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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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提出,佛山市南海区铝型材行业协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东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佛山市南海
区应急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铝型材行业协会、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昌铝厂有
公司、广东伟业铝厂有限公司、广东广亚铝业有限公司、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嘉贤、李景威、林雪琴、陈俭、阮涛涛、唐性宇、曾阳阳、冯扬明、徐江、
郑光为、陈东、李勇辉、袁智、冯少真、陈清光、邝翠兰。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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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铝合金圆铸锭熔铸防爆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从铝合金圆铸锭熔铸防爆安全设施设置和安全操作两方面,规定了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
厂房建设、主要生产设备设置、辅助设备设施设置应急设施设置、疏散设施设置、安全标识设置、
要生产设备安全操作要求、辅助设备安全操作要求和应急措施制定原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铝合金圆铸锭熔铸防爆的生产设施设置、施工、安装、生产和检修中的安全管理,
合金扁铸锭熔铸防爆可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T 5082 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5768.1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1部分:总则
GB 5768.2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 5768.4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4部分:作业区
GB 5768.5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5部分: 限制速度
GB 5768.6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6部分:铁路道口
GB/T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1分:总则
GB/T 8918 要用途钢丝
GB 11984 氯气安全规程
GB 13495.1 防安全标志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
GB/T 16762 般用途钢丝绳吊索特性和技术条件
GB 1794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30078 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安全生产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20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AQ 3014 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JB/T 7688.5 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5分:铸造起重机
YS/T 12 铝及铝合金火焰熔炼炉、保温炉技术条件
《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质检办特〔200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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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铝液 aluminium liquid
指高温熔融铝熔体。
3.2
爆炸危险区域 explosive dangerous zone
指正常生产或应急泄放时高温铝液可能出现的范围。为熔炼炉、铸造机、深水井、流槽、铝液应急
泄放槽、铝液应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外缘连结形成的闭合区域。
3.3
熔铸单元 melting casting unit
指熔炼炉、铸造机、深水井、流槽、铝液应急泄放槽、铝液应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等辅助装置形
成的生产单元。
3.4
防积水区 anti water area
指在爆炸危险区域及发生事故时铝液可能泄漏溅影响的范围内禁止存在非生产性积水、非生产
性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区域。防积水区为自爆炸危险区域向外延伸8 m形成的闭合区域以内范围。
3.5
应急设施单元 emergency facility unit
指在熔铸单元周边,专门为防范熔铸单元铝液泄漏喷溅引起的事故而配置的手提式灭火器、灭火
毯、灭火沙、消防铲、应急流眼钎子等应急器材组。
3.6
主水路 main water supply system
铝合金圆铸锭熔铸正常生产时的冷却水供水系统,通过工作或备用供水泵从冷却水源抽水加压供给
铸造单元冷却之用。
3.7
应急水路 emergency water supply system
用于铝合金圆铸锭熔铸主水路供水故障时提供应急铸造冷却水的供水系统,通过高位水池以自然重
力压力供给熔铸单元浇铸冷却之用。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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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位水池 High water pool
去水路出水口高于铸造平台的水池。
3.9
铸造 casting
铝熔体经过熔炼后浇入铸造平台结晶器凝固成为铝合金圆铸锭的过程。
3.10
高温铝灰 high temperature aluminum slag
铝合金圆铸锭熔铸过程中产生的未完全冷却的熔渣。
4 一般要求
4.1 产业结构要
4.1.1 不应建设和使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生产工艺及设备、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
备、直接燃煤的反射炉。
4.1.2 不应建设和使用 1万吨/以下的再生铝项目。
4.2 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一般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建设项目应符合GB 50016GB 4387GB 5768.1GB 5768.6GB 15630
GB 2893GB 13495.1GB 17945GB 50207GB 2894等标准规定。
4.3 消防设计和审批要求
厂房的消防设施设计、配备、生产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 50016GB 4387GB 5768.1GB
5768.6GB 15630GB 2893GB 13495.1GB 17945GB 50207GB 2894的有关规定。
4.4 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应完好。设备转动部位应设计安全防护装置。
4.5 电气设施要
用电设备应按规定设计电气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装置。
5 厂房建设要
5.1 平面布置
5.1.1 熔铸厂房应远离人员密集场所、民用建筑、劳动密集型车间厂房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厂区
边缘与居住区之间,宜设置卫生防护带或绿化带。
5.1.2 熔铸厂房应独立设置。生活区与熔铸厂房等生产区域应有明显分隔,熔铸厂房不应位于生活区
旁边或往来生活区的通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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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熔铸厂房内禁止设置除操作室、值班室以外的生活、办公设施,值班室不得设有卧具。地磅不
应设置在熔铸厂房内。
5.1.4 熔铸车间使用的分控制室、操作室、值班室、电气装置室宜独立设置,当必须设置在熔铸厂房
内时分控制室(含操作室值班室)劳动定员不应多于 5人,隔墙与爆炸危险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 15m
且必须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不应设在可能受铝液喷溅、高温明火直接作用的区域。对于
建筑面积大于 60 的控制室(含操作室、值班室)其疏散出口不应少于 2个。
5.1.5 高压变配电房不应设置在熔铸厂房内或贴邻。供熔铸车间专用的 10kV 以下的变、配电室当
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且符合 GB 50016 的有关规定时,可与熔铸厂房一面贴邻并应设置直
通厂房外的门。专用变、配电室和电气用房不宜采用室内接风管的机械通风管方式。
5.2 安全防护间
5.2.1 熔铸厂房周边建筑的间距应不小于 GB 50016 的有关规定。
5.2.2 熔铸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间距宜大于 25 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间距宜大于 50 m;爆炸危险区域与
民用建筑的距离必须大于 50 m爆炸危险区域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间距必须大100 m
5.2.3 熔铸厂房与其他厂房的间距宜大于 14 m。爆炸危险区域与其他工艺工位的间距必须大于 16 m
与熔铸工艺配套的工艺除外。
5.2.4 熔铸厂房周边 25 m 范围内建筑宜达到 GB 50016 中要求的三级及以上耐火等级
5.2.5 变、配电室与爆炸危险区域的距离应大于 25 m
5.3 通风换气
5.3.1 厂房应通长设置通风屋脊,屋面、侧墙应满足自然采光要求,建筑面积大5000 ㎡的厂房宜采
用自然排风措施,自然通风无法满足车间余热排放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送排风
5.3.2 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 ㎡或长度大于 40 m 的疏散走道,应设置通风设施。
5.3.3 存在需要排除比空气轻(如天然气)与空气混合的可燃气体时,吸风口上缘至顶棚平面或房顶
的距离应小于 0.1 m,因结构造成有爆炸性危险气体排出的死角处,应设置导流设施。其排风水平管全
长应顺气流方向向上坡度敷设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其进出风口不应设置在有火
花溅落、出现的地点,排放口应设置在室外安全处。
5.3.4 用于排除比空气轻(如天然气)与空气混合的可燃气体时,可燃气体管道、可燃液体管道等不
得穿越风管内腔,不应穿越通风机房和通风管道,且不应紧贴通风管道的外壁敷设。
5.4 泄爆、抗爆要求
5.4.1 熔铸厂房必须为单层建筑,禁止设置在地下、半地下。
5.4.2 在保证防水防雨的前提下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或钢框架、钢排
架结构。
5.4.3 爆炸危险区域的布置宜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熔铸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
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爆炸风险区。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
体的质量宜小60kg/㎡。
5.4.4 天窗宜采用防破碎伤人的透光材料;采用玻璃时宜采用安全玻璃。
5.5 防水要求
5.5.1 厂址标高应高出最高防洪水位(包括波浪侵袭)0.5 m 以上,地处海岸边的应高于最高潮水位
1m 以上。如无法达到,应该设置有效防护措施。
5.5.2 熔铸厂房地坪标高宜高出室外地面 0.3 m,其地面应设置向外坡度,且地面坡度宜大于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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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熔铸厂房房屋面板外缘应自爆炸危险区域向外延伸距离大于 10 m。防积水区范围内厂房房屋面
板不得存在滴、漏水。
5.5.4 熔铸厂房防水屋面板的施工设计应符GB 50207 的有关规定,屋面防水等级应高于 II 级,
有防止雨水渗漏的可靠措施。
5.5.5 爆炸危险区域正上方不宜设置存在滴、漏水隐患的设施,如通风装置、天窗、水管等,不宜敷
设上、下水管道
5.5.6 熔铸车间严禁设置以水或泡沫为介质的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若本身已设置,应将阀门锁死
并将其中介质排尽。
5.5.7 熔铸厂房内不宜设置排水明沟,防积水区内不应设置非生产性需要的低于地坪的坑、槽。生产
确需设置地沟、地坑时应有严密的防水措施,可设置高于地面大于 0.2 m 的沟边挡坎。
5.5.8 防积水区内不宜设置埋地管道和埋地电缆,如确需设置,埋地工艺管道和埋地电缆的埋设深度
应大于 0.4 m敷设在混凝土场地或道路下的管道,管顶低于混凝土表面应大于 0.2 m。管道周围应回
填大于 100 mm 厚的中性沙子或细土,穿过建筑物或填沙埋地槽时应采用耐火极限大1.0 h 的耐火材
料进行封堵。
6 主要生产设备设置要求
6.1 熔炼炉、保温炉(静置炉)设置要求
6.1.1 熔炼炉、保温炉(静置炉)的额定装料量、最高使用温度等基本性能应符合 YS/T 12 的规定。
6.1.2 应对燃烧所需的各种动力介质(包括助燃风、燃料、压缩空气等)的供应状态进行自动监控,
一旦低于设定值,应自动停止燃烧,确保燃烧安全。
6.1.3 熔炼炉、保温炉(静置炉)炉内烟气压力控制宜采用炉内压力自动控制系统。
6.1.4 对燃烧生成的烟气进行排放,应自动监控烟气排放温度,超出设定值时应可自动停止燃烧和排
放超温烟气,确保燃烧系统和烟气处理排放设施的安全。
6.1.5 熔炼炉、保温炉(静置炉)燃烧系统应配有自动点火系统及火焰检测及监控系统,使用天然气
(煤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必须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
6.1.6 炉体燃气总进管应设置安全阀以及安全放散阀,安全放散应向厂房上空排放不得朝向车间内,
且垂直距离厂房顶面应大于 4m
6.1.7 燃烧系统各类阀门动作应灵活可靠,管道应无泄漏,并安装有燃气泄漏报警器。
6.1.8 熔炼炉、保温炉(静置炉)出流口应设有专用流口砖箱及可靠的塞紧、压紧固定装置,防止出
现漏铝事故。出流口流眼钎子应有可靠的固定防脱措施,如可采用蝴蝶定位螺栓、防钢丝绳索或铁链拉
紧器等,禁止无固定防脱措施或采用吊挂或压重物等方式固定流眼钎子。
6.1.9 熔炼炉应配备超温报警控制系统,超出最高温度时应可自动停止燃烧,保护火焰炉安全。炉温
测量装置,控温和超温报警热电偶至少各一支
6.1.10 倾翻式熔炼炉或保温(静置炉)在熔炼炉或保温(静置炉连接到铸造机的流槽应安装至
少一个以上的液位监测装置。应可通过设定熔炼炉或保温炉(静置炉)连接到铸造机的流槽的液位监测
装置警戒液位通过控制倾翻速度控制液位高度同时应设置应急倾翻回位装置,当液位监测装置失效
后应可安全控制熔炼炉和保温炉(静置炉)回位。
6.1.11 熔炼炉保温炉(静置炉)炉底有设备通道的,应对熔炼炉、保温炉(静置炉)炉底安装温度
监测装置。
6.2 铸造机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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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铸造引锭座侧壁与井壁或任何井壁上的附属物至少应距离 75 mm
6.2.2 铸井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纹
6.2.3 铸造机须配备紧急照明系统以应付停电等突发故障
6.2.4 铸造机分流盘的倾翻装置应至少设置一个防止其分流盘从高位自由落下的防跌机构
6.2.5 铸造机供水系统必须有应急供水路。
6.2.6 熔铸车间内的铸造机供水水路应该采用密封管路,管路不应漏水,管路与结晶器平台的连接应
牢固、可靠连接。不应采用消防水带和消防快速接头作为供水水管。
6.2.7 铸造机主水路必须配备备用水泵,并设有水压压力表及压力报警装置。
6.2.8 冷却水池必须配备高位水池,铸造机主供水泵必须从高位水池取水
6.2.9 结晶器冷却水路宜采用超声、温差等无损水路水管方式设置进出水检测及报警装置,水流量降
低至接近安全流量值时水流量报警装置应可提供声光报警。检测与报警装置宜与应急水源控制阀联锁,
结晶盘水温异常升高、进水量异常减少或进出水流量差异常减少应可通过电动控制阀从主水路自动切换
至应急水路供水
6.2.10 铸井排水口必须根据工作时最大水量来设计,防止排水不畅推高铸井工作水位。
6.2.11 双水路进入浇铸平台的,如设置旁通阀作为应急铸造供水的,应急水源应在铸造机附近 5 m
内设置主水路与备用水路切换的控制阀,控制阀前应设置压力表。控制阀可采用电动、手动两用阀门,
控制阀如采用电动控制阀必须同时设置手动阀电动阀应采用停电自动开启的阀门。手动阀应采用带自
锁装置的蝶阀控制阀上应清晰标示所控制水源水流流向和启闭方向当主水路失效时应可迅速切换
至应急水路。主水路与备用水路应可同时切断供水。
6.2.12 铸造盘内套钢板应进行镀锌或其他防锈处理。
6.2.13 铸造井周边宜设置铝液挡坎,铸造井与熔炼炉、保温炉(静置炉)之间应设置铝液挡坎铝液
挡坎宜高于地平200mm 以上,以防止熔炼炉、保温炉(静置炉)流槽铝液进入铸井。挡坎长度应
于铸造井侧熔炼炉、保温炉(静置炉)的宽度,铝液挡坎厚度宜大于 180mm
6.2.14 采用干井铸造工艺,冷却水井中的任何碎片液面应保持至少 1m 以上水深,以减少爆炸危险。
6.2.15 结晶器石墨环内壁应光滑,圆形结晶器法兰不得漏水,喷水孔通畅
6.2.16 铸造机升降系统应保证其引锭基座垂直水平面,确保引锭基座水道畅通,严禁有隔板(网)
其他异物堵塞引锭基座网格垂直水面通道。
6.2.17 铸造引锭头基座必须是斜坡式屋脊或镂空设计,并且基座侧面与井壁之间的最小距离须保持在
75mm 以上。
6.2.18 引锭基座牵引用钢丝绳应符合 GB/T 8918 的规定
6.2.19 熔铸厂房在在铸造机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浇铸平台的溢流口处和流槽的中间必须预留能放置
1-2 个容量 0.2m³以上的应急残铝斗。
6.3 锯切机设置要求
锯切机建造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具有最终竣工图纸
6.4 均质炉设置要求
6.4.1 均质炉应由行业内专业的单位进行设计制造,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具有最
竣工图纸
6.4.2 均质炉的温度控制系统应有超温保护装置及超温报警装置。
7 辅助设备、设施设置要求

标签: #安全 #技术

摘要:

ICS13.100H09T/NAPA佛山市南海区铝型材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NAPA06-2019铝合金圆铸锭熔铸防爆安全技术规范Safety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meltingandcastingofaluminumalloyingot2019-07-15发布2019-07-18实施佛山市南海区铝型材行业协会发布T/NAPA06—2019I目次前言............................................................................II1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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