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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9.260.20
备案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AQ
AQ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Safety criterion for electrical apparatus in hazardous areas
2007-10-22 发布 2008-01-01 实施
AQ3009—2007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爆炸性物质分级分组和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分级和区域范围划分……………………………….. 5
5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6
6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6
7 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
……………………………………………………………………..17
附 录
A…………………………………………………………………………………………………………..28
附 录
B…………………………………………………………………………………………………………..29
附 录
C…………………………………………………………………………………………………………..34
附 录
D…………………………………………………………………………………………………………..41
附 录
E…………………………………………………………………………………………………………..42
I
AQ3009—2007
前 言
本标准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上海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上海防爆电气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南阳防爆电气检测
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斌、徐建平、王其坤、葛青、王军、郁文哉、卢巧、曹广辉、谢平凡。
II
AQ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或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的安全要求及检
查程序。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环境:
 ——煤矿井下;
——炸药的制造和加工场所;
——医疗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 IEC 60079-0:1998)
GB 3836.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eqv IEC 60079-7:1990)
G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4部分:本质安全型i”(eqv IEC 60079-11
1999)
GB 3836.5-2004 5p”(MOD IEC 60079-2
2001)
GB 3836.13-199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3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
(eqv IEC 60079-19:1993)
GB 3836.14-2000 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14分:危险场所分类idt IEC 60079-10
1995)
GB 3836.15-2000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idt
IEC 60079-17:2002)
GB 12476.1-2000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
(idt IEC 61241-1-1:1999)
GB 12476.2-2006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第2节: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维护(idt IEC 61241-1-2:1999)
GB/T 18380.1~18380.3-2001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idt IEC 60332)
GB/T 14823.1-1993 电气安装用特殊要求 金属导管(eqv IEC 60614-2-1:1982)
GB 16895 建物电气装
GB 50058-1992 爆炸和火危险环境电规范
IEC 60364 建物电气装
ISO4225:1994 气质量一般特词汇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1
AQ3009—2007
电气设备 electrical apparatus
系一切利用电的设备的体或部分,如发电、电、电、电、电测、节、变流用电设备和电
工程设备
3.2 
爆炸性环境 explosive atmosphere
气条件下,气体、气、薄雾或粉尘可燃物质与空混合物,燃后,燃烧将传至全部
燃烧混合物的环境。
3.3 
爆炸性气体环境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
气条件下,气体、蒸汽的可燃物质混合物,燃后,燃烧将传至
混合物的环境。
3.4 
可燃性粉尘环境 combustible dust atmosphere
气环境条件下,粉尘或的可燃性物质与空气的燃后,燃烧传至全部
物的环境。
3.5 
危险场所 hazardous area
爆炸性气体环境或可燃性粉尘环境大量期出数量足以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
和使用采取专门预措施的区域。
3.6 
非危险场所 non-hazardous area
爆炸性气体环境或可燃性粉尘环境期出数量要求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
取专门预措施的区域。
3.7 
正常运行 normal operation
设备运行符合机械和电气设要求,并且在制造规定的限制范围内运行
3.8 
隔爆外壳 flameproof enclosure
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渗透到外壳内部的可
燃性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气体或蒸汽形成的爆炸性环境的
燃。
注: 爆外壳的防爆型常称爆型,用字母“d”表
3.9 
增安型 e increased safety e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或火的电气设备进一步采取措施其安全程度,防
气设备产生危险温度、电、火的可性的防爆型
3.10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 intrinsically safe electrical apparatusi
内部的所有电路是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电路的是在标准规定条件(包括正
和规定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电火任何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路。
3.11 
正压外壳型电气设备“p pressurized enclosures electrical apparatus “p”
有正压外壳的电气设备,即该外壳内部气体的压于外部环境气压且能阻止
部爆炸性混合物的进入
2
AQ3009—2007
3.12 
油浸型电气设备“o oil-immersion electrical apparatuso
一种将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的部件整个浸或其保护中,使设备不能够点上或外
壳外面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3.13 
充砂型电气设备“q powder filling electrical apparatusq
一种外壳内充填沙粒或其它填充材料,使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传播的火焰、
外壳填充材料表面的过均不能点围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3.14 
浇封型电气设备“m encapsulation electrical apparatus “m”
一种将整台设备或部分浇封浇封剂中,在正常运行可的过可的下不能点
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3.15 
n型电气设备“n non-sparking electrical apparatus “n”
一种常运行时或标准、制造规定的条件下,不会产生引起燃的火过温度组
限制的最表面温度的电气设备。
3.16 
维护 maintenance
产品保在或恢复到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状态并实现其要求功能综合活动
3.17 
检查 inspection
为了设备运行状态安全可结论采取拆卸或局部拆卸设备,并辅以一些测试措施
进行详细检查活动
3.17.1 
目视检查 visual inspection
肉眼而不用检测设备或工具来识别明显缺损的检查,如螺栓丢失
3.17.2 
一般检查(专业)close inspection
包括检查及使用检测设备,如活梯要的方)和工具才能识别明显缺损的检查,如螺
栓松动
注: 一般检查一般不要求打开外壳或设备电。
3.17.3 
详细检查 detailed inspection
包括一般检查打开外壳和/或(用工或检测设备才能识别明显缺损的检查,
如接线端子松动
3.17.4 
初始检查 initial inspection
所有的电气设备、系统和装投入运行前的检查。
3.17.5 
定期检查 periodic inspection
所有的电气设备、系统和装置进行例行检查。
3.17.6 
连续监督 continuous supervision
3
AQ3009—2007
由在专业安装及其使用环境方面有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经常检查、管理、和维修
电气装以便的防爆性能处良好状态
3.18 
粉尘 dust
靠自身重气中小颗粒 (
ISO4225中定义的粉尘和颗粒)
3.19 
可燃性粉尘 combustible dust
与空混合后可燃烧或燃、在压下与空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粉尘。
3.20 
导电粉尘 conductive dust
阻系数等于或于1×103Ω•m的粉尘、维或飞扬物。
3.21 
粉尘层的最低点燃温度 minimum ignition temperature of a dust layer
规定度的粉尘表面上燃的表面的最温度。
3.22 
粉尘云的最低点燃温度 minimum ignition temperature of a dust cloud
气中所粉尘现点时炉子的最温度。
3.23 
防粉尘点燃 dust ignition protection
国家标准GB 12476.1规定的适用于电气设备上有避免粉尘或粉燃的所有措施,防
粉尘进入和限制表面温度)。
标准包了A型和B型两种的电气设备。这两种式具相同的保护平。
3.24 
尘密外壳 dusttight enclosure
能够阻止所有可粉尘颗粒进入的外壳。
3.25 
防尘外壳 dust-protected enclosure
能完粉尘进入进入量妨碍设备安全运行的外壳。粉尘不应堆积外壳内
产生燃危险的位上。
3.26 
最高表面温度 maximum surface temperature
气体最表面温度电气设备在允许的最不条件下运行时,其表面或任一部分可
引燃围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最温度。
粉尘最表面温度在规定的粉尘或有覆盖粉尘条件下试验,电气设备表面的任何部分所达
的最温度。
注: 温度是在试验条件下所达的。由于粉尘的隔热性,温度随粉尘度的增加而升高
3.27 
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 maximum permissible surface temperature
为了粉尘燃,在实际运行允许电气设备表面达的最温度。而的最表面温度
于粉尘的类型、层厚用的安全系数
3.28 
符号“U Usymbol
一种加在防爆合格证编号后的表明该产品为Ex元件的符号
4
AQ3009—2007
3.29 
符号“X Xsymbol
一种加在防爆合格证编号后的表其安全使用定条件的符号
3.30 
证书 certificate
用于定设备标准的要求,型试验和适试验的文件。证书以针对 Ex设备或Ex
件。
4 爆炸性物质分级、分组和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分级和区域范围划分
4.1 爆炸性物质分级与分组
4.1.1 爆炸性气体的分级、分组
4.1.1.1 爆炸性气体应按其最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并应符合
1 的规定。
表1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和最小安全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
试验安全间隙(MESG)
mm
小点燃电流比(MICR
IIA >0.9 >0.8
IIB 0.5MESG0.9 0.45MICR≤0.8
IIC <0.5 <0.45
4.1.1.2 爆炸性气体应按引燃温度分组,并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引燃温度分组
引燃温度t
T1 450<t
T2 300<t450
T3 200<t300
T4 135<t200
T5 100<t135
T6 85<t100
4.1.1.3 爆炸性气体分级分组附录 B。
4.1.2 可燃性粉尘分类和分组
4.1.2.1 可燃性粉尘的分类
可燃性粉尘性,可分为电粉尘和电粉尘两种类型。
4.1.2.2 可燃性粉尘的分组
  可燃性粉尘其最低点燃温度进行分组,体分组方爆炸性气体引燃温度分组。
可燃性粉尘的燃温度分为粉尘与空混合低点燃温度(粉尘燃温度,Tcl)和粉
低点燃温度。
粉尘低点燃温度通分为粉尘5mm的最低点燃温度(T5mm)和粉尘层厚度为12.5mm
的最低点燃温度(T12.5mm)。
4.2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分区和区域范围划分
4.2.1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爆炸性物质的物,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类。
4.2.2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区和区域范围划分
5
AQ3009—2007
4.2.2.1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区
根据爆炸性气体环境出频率持续时间危险场所分为0区、1区和2区区域级。
4.2.2.1.1 0 区
爆炸性气体环境时间在的场所。
4.2.2.1.2 1 区
在正常运行时,可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4.2.2.1.3 2 区
在正常运行时,不可爆炸性气体环境,现也偶尔并且时间在的场所。
4.2.2.2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范围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划分根据生产实际情况GB3836.14-2000和GB50058-1992进行
4.2.2.3 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分区
根据可燃性粉尘/持续时间及粉层厚度,可燃性粉尘环境可分为20区 、
21区和22区区域级。
4.2.2.3.1 20 区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经常,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混合物和/
或可能形制和的粉尘的场所及容内部。
4.2.2.3.2 21 区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混合但未20区的场所。
区域包括,与充入排放接相的场所、出粉尘和正下可产生可燃
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混合物的场所。
4.2.2.3.3 22 区
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现并且只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现堆积或可
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混合物的场所。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
划分为21区。
4.2.2.4 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区域范围划分
可燃性粉尘的区域划分可附录 C 的规定进行
5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5.1 选型原则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
a)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是安全可理。
b) 防爆电气设备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级和组选型。
5.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选型
5.2.1 根据区域类别选型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根据区域类选型应符合表3要求。
表3 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防爆类型选型表
适用爆炸危险区域 电气设备防爆型防爆标
0区 本质安全型(ia级) Exia
为0区设特殊型 Exs
1区 适用于0区的防爆型
本质安全型(ib级) Exib
爆型 Exd
增安型 Exe
6
AQ3009—2007
正压外壳型 Expx、Expy
油浸型 Exo
型 Exq
浇封型 Exm
为1区设特殊型 Exs
7
摘要:

ICS29.260.20备案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Safetycriterionforelectricalapparatusinhazardousareas2007-10-22发布2008-01-0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AQ3009—2007目次前言..................................................................................II1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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