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6514-200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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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6514-2008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漆工艺及其通风净化的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涂漆工艺及其通风净化系统的设计、安装及使用。桥梁、建筑物、大型储罐、
船舶等大型构件的室外涂漆工艺的通风净化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使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671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67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
GB 12942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GB/T 14441 涂装作业安全安全规程… 术语
GB 14443—2007 涂装作业安全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
GB 14773 涂装作业安全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
GB 15607—2008 涂装作业安全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7750 涂装作业安全安全规程… 浸涂工艺安全
GB 20101 涂装作业安全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200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41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使用于本标准。
3.1
涂漆工艺… painting process
涂装作业中涂料涂覆的整个工艺过程。包括涂料的调配、工件的输送、各种方法的涂覆、干
燥或固化、打磨和刮腻子等工序。
3.2
涂漆作业场所 location of painting operations
为涂漆作业专门设置的场地和特定的周围空间。
4 涂漆区范围
4.1 涂漆区一般应包括以下范围:
a)喷漆室(喷粉室)内部及与其相连接的排风系统内部;
b)涂漆流水线上相对封闭的内容;
c)涂料直接、刷到的其他作业场所。
4.2 除4.1 外,涂炭作业其他尚存在有危险量的易燃、可燃性蒸汽、漆雾、粉尘等区域,亦
应划入涂漆区范围。
5 涂漆工艺安全
5.1 一般要求
5.1.1 涂漆作业场所安全
5.1.1.1 涂漆作业应在涂漆作业场所,或在划定的涂漆区进行。涂漆作业场所应符合
GB7691 的有关规定。
5.1.1.2 在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建筑物和居住建筑物内不应设置涂漆作业场所。对以上建
筑物进行装修需涂漆者除外。
5.1.1.3 除桥梁等大型构件外,一般不应在露天设置涂漆作业场所,如需要设置应符合本
标准的规定。
5.1.1.4 涂漆作业场所的出入口设置应符合 GB 50016—2006 中3.7 的要求。其出入口至
少应有两个,其中出口应直接通向安全区域。
5.1.1.5 涂漆作业场所的门应向外开,其内部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 1.2m。
5.1.1.6 涂漆作业场所的厂房一般采用单层建筑或独立厂房。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宣
布置在建筑物上层。如布置在多跨厂房内,宣布置在外边跨越或同跨的顶端。
5.1.1.7 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GB 50016—2006 中3.1.1 规定执行。涂炭作业
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见表 1。
表1 涂炭作业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
类别
火灾危险性特征
项目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1闪点低于 250C的液体
甲
2爆炸下限小于 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
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到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物的无机物,极易引
起燃烧成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大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1闪点等于或大于 280C,但低于 600C的液体
2爆炸下限等于或大于 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丙类液体的雾滴
丙1闪点等于或大于 600C的液体
2可燃固体
表1(续)
生产
类别
火灾危险性特征
项目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丁
1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火花或火焰的
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1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5.1.1.8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
区内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
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 5%或丁、戊类厂房
内的油漆工段小于 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
产部分采取了有效地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时,封闭喷漆空间内保证负压,且油
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时,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
的比例不大于 20%。
5.1.1.9 涂漆作业场所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爆和安全疏散措施应根据表4确定的生
产火灾危险性类别,按GB 50016—2006 的有关规定执行。
5.1.2 涂漆作业场所卫生
5.1.2.1 涂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
许浓度不应超过表2的规定。涂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见表 2。
表2 涂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序
号
中文名 英文名 化学文摘号
(CASNa)
OELa(mg/m2) 备注
最高容
许浓度
MAC
时间加权平均
容许浓度 PC-
TWA
短时间接
触容许浓
度PC-STEL
1乙醛 ethylether 60-29.7 — 300 500 —
2二甲苯
(全部异
构体)
xylenetall
insuronce
1330-20.7;
85-47.6;
108-38-9
— 50 100 —
3二硫化碳 carlison
disullide
75-15-0 — 5 10 皮
4多次甲基
多苯基多
异氰酸酯
polymetyhlence
polyphenyl
isocyanate(PM
PPI)
57029-46-6 — 0.3 0.5 —
5三氧化
铬、铬酸
盐,重铬
酸盐(按
Cr 计)
chromium
trioxide,chro
mate,
dichromate,as
Cr
7440-47-
3(Cr)
— 0.05 — G1
6丙酮 acetone 67-64-1 — 300 450 —
7甲苯 toluene 108-88-3 — 50 100 皮
表2(续)
序
号
中文名 英文名 化学文摘号
(CASNa)
备注
最高容
许浓度
时间加权平
均容许浓度
短时间接触
容许浓度
MAC PC-TWA PC-STEL
8 1,3-丁
二烯
1.3-butsdiene 106-99-0 — 5 — —
9吡啶 pyrkline 110-86-1 — 4 — —
10 汞-金属
汞(蒸
汽)
mercury
mental(vapor)
7439-97-6 — 0.02 0.04 皮
11 汞-有机
汞化合
物(按
Hg 计)
mercuryorganic
compound,asHg
— 0.01 0.03 皮
12 环氧氯
丙烷
epichlorohydrin 106-29-1 — 1 2 皮,G2
A
13 苯胺 aniline 62-53-3 — 2 — 皮
14 环己酮 cyclohexanone 108-94-1 — 50 — 皮
15 环己烷 cyclohexane 110-82-7 — 250 — —
16 苯benzene 71-13-2 — 0 10 皮,G1
17 苯乙烯 styrene 100-42-5 — 50 100 皮,G2
B
18 氧化锌 zincoxide 1314-13-2 — 3 5 —
19 铅及其
无机化
合物
按
(Pb)
计
Leadandits
inorganic
compounds,asPb
1889-92-1
(Pb)
— G2B
(铅)
G2A
(铅的
无机化
合物)
20 铅尘 leaddust — 0.05 —
21 铅烟 leadfume — 0.03 —
22 氯苯 chlorobenzene 108-90-7 — 30 — —
23 三氯乙
烯
trichloroethylene 79-81-6 — 30 — G2A
24 丙烯酯 107-13-1 — 1 2 皮,G2
B
25 乙酸乙
酯
ethylacetate 161-78-6 — 200 300 —
26 乙酸丁
酯
butylacetate 123-86-4 — 200 300 —
27 丙醇 propylalcohol 71-23-8 — 200 300 —
28 丁醇 butylalcohol 71-36-3 — 100 — —
29 四氯化
碳
carbon
tetrachloride
56-23-5 — 15 25 皮,G2
B
30 松节油 turpentine 8006-64-2 — 300 — —
31 其他粉
尘
particlesnot
otherwise
regulated
总尘 8 此处
“其他
粉尘”
指游离
SiO2低
于10%
的粉尘
表2(续)
序号 中文名 英文名 化学文摘号
(CASNa)
OELa(mg/m2) 备注
最高容许
浓度 MAC
时间加权平
均容许浓度
PC-TWA
短时间接
触容许浓
度PC-STEL
注1:表中最高容许浓度(MAC)是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
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WTA)是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 工作日、40h 工作周的平均容许
接触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是指在遵守 PC-TWA 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浓
度。
注2:工作地点系指作业人员操作,观察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如生产操作在作
业场所许多不同地点进行。则整个场所均算为工作地点。
注3:有“皮”标记者为除经呼吸道吸收外,尚易经皮肤吸收的有毒物质。
注4:化学物质的致癌性标识按国际癌症组织(IARC)分级;作为参考性资料;
G1 确认人类致癌物(Carcinogenictohumans);
G2A可能人类致癌物(Probablycarcinogenictohumans)
G2B 可疑人类致癌物(Probablycarcinogenictohumans)
注5:未列入表 2的有毒物质容许浓度,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
5.1.2.2 涂炭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湿度,应遵守下列规定。
1)涂炭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湿度,应按车间内外温差计算。其室内外温
差的限度,应根据实际出现的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确定,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
表3 工作地点室外温差限制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0C 22 及以下 23 24 25 26 27 28 29~32 33 及以上
工作地点与室外温差/0C 10 9876543 2
2)当作业地点气温≥370C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减少接触时间。
3)涂炭作业场所应设计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内气温不应高于作业地点气温。
5.1.2.3 涂炭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工作地点的冬季采暖空气温度,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工作地点的冬季采暖空气温度
劳动温度(分级)采暖温度/0C
Ⅰ(轻)18~21
Ⅱ(中) 16~18
Ⅲ(重) 14~18
Ⅳ(过重) 12~14
5.1.2.4 涂炭作业场所的生产辅助用室,冬季采暖室温不低于表5中的规定。
表5 冬季辅助用室的温度
辅助用室名称气温/0C
厕所、盥洗室 12
食堂 18
办公室、休息室 18~20
技术资料室20~22
存衣室 18
表5 (续)
辅助用室名称气温/0C
淋浴室 18~21
更衣室 25
5.1.2.5 涂漆作业场所卫生特征级别的确定见表 6
表6 涂漆作业场所卫生特称级别
涂漆作业方式 卫生特征级别
空气喷涂、无空气喷涂作业2级
含铅、铬颜料的涂漆作业2级
有限空间的涂漆作业2级
其他方式的涂炭作业3级
5.1.2.6 涂漆作业场所噪声
5.1.2.6.1 涂漆工艺过程所用的风机、水泵、电机等各个噪声源部件及其风管,水管应采取
消声和隔振措施。
5.1.2.6.2 涂漆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 8h,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
85dB(A)。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 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
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 3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见表
7,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
表7 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日接受噪声时间/h 卫生限值/dB(A)
8 85
4 88
2 91
1
1/2
1/4 101
1/8 103
注:最高不得超过 115dB(A)。
5.1.3 电气设备防火防爆
5.1.3.1 涂漆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应安全、可靠。涂漆区内一般不设置电气设备,如必须设
置时,应符合 GB 50058 的规定。
5.1.3.2 涂漆区内爆炸性气体环境划为 1区危险区域,其通向露天的门、窗以外,水平距
离3m,垂直距离 1m 以内的空间区域划为 2区。
5.1.3.3 封闭或半封闭涂漆工艺装置内部为 1区危险区域,其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
3m,垂直距离 1m 以内的空间区域划为 2区。
5.1.3.4 与涂漆区相邻车间之间的隔墙应为不燃烧体的实体墙。隔墙上的门亦应是不燃烧
体。
5.1.3.5 用有门的隔墙与涂漆区隔开的相邻场所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见表 8。
5.1.3.6 涂漆区内爆炸性粉尘环境划为Ⅱ危险区域。
表8 与涂漆区相邻场所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涂漆区 用有门隔墙隔开的相邻场所 附注
一道有门隔墙 两道有门隔墙
(通过走廊或套间)
1区 门外水平距离 7.5m 以内
为2区
非爆炸危险区域 两道隔墙门框间距离不应小于 2m
5.1.4 涂料的储存、调配及输送
5.1.4.1 涂料的储存
5.1.4.1.1 涂料及辅料入库时,应有完整、准确、清晰地产品包装标志,检验合格证和说明
书。
5.1.4.1.2 涂漆作业场所允许存放一定量的涂料及辅料,但不应超过一个班的用量。存放
涂料的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 的不燃烧体楼板
与其他部分隔开。
5.1.4.2 涂料的调配
5.1.4.2.1 装配涂料一般应在调漆室进行,调漆室应符合 5.1.3.1、6.1.1 和6.1.4 的规定。
5.1.4.2.2 调漆室应为不燃烧,不发火的地面;室内通风换气次数 15 次/h-25 次/h;照
明及各类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调漆室应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及配置消防器材。
5.1.4.2.3 使用溶剂型涂料量较少时(一般少于 20kg),允许在涂漆区现场配制,但调
配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1.4.3 涂料的输送及处理
5.1.4.3.1 输送涂料、溶剂、稀释剂的管道应保持完好,严禁滴漏。
5.1.4.3.2 无集中供料系统时,工作结束后应将剩余的涂料及辅料送回调漆室或倒入密闭
容器中。
5.1.4.3.3 不能继续使用的涂料和辅料及其容器,应放到有明显标志的指定的废物堆放处,
按当地有关固体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集中妥善处理。
5.1.4.3.4 废弃的液体涂料和辅料严禁倒入下水道。
5.2 空气及无气喷涂
5.2.1 空气及无气喷涂应在喷漆室内进行。
5.2.2 喷漆室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 GB14444——2006 的规定。
5.2.3 喷漆室的作业场所,与相邻其他非涂漆作业场所之间,宜用不燃烧体隔墙隔开。
5.2.4 无气喷涂装置中的各个部件均应按高压管件规定进行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配套
的高压软管除经上述试验合格外,管缆布置时,其最小曲率半径宜不小于软管直径的2.5
倍。
5.2.5 无气喷涂的喷枪应配置自锁安全装置,喷涂间歇时应能将喷枪自锁。
5.2.6 压缩空气驱动无气喷涂装置的进气端应设置限压安全装置,并配置超压安全报警装
置。
5.3 静电喷涂
5.3.1 静电喷涂
5.3.1.1 静电喷涂应在静电喷涂室内进行。
5.3.1.2 静电喷涂室的安全技术应符合 GB14444—2006 和GB 12367 的有关规定。
5.3.1.3 静电喷涂室的出入口宜设置防火门,并应装有闭门器。
5.3.1.4 静电喷涂室的门宜与静电发生器的电源有门开即断电的联锁装置。
5.3.1.5 静电喷涂枪与供漆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 GB14773 的规定。
5.3.1.6 供漆管道周围 800mm 空间内,应悬挂安全标志,不应设置其他导体和电缆。
5.3.2 静电喷粉
5.3.2.1 粉末静电喷漆工艺安全应符合 GB15067—2008 的有关规定。
5.3.2.2 粉末静电喷涂应在设有机械通风和粉末回收装置的喷粉室内进行,操作者应在室
外操作。
5.3.2.3 喷粉室室内的金属构架与工件应可靠接地。
5.3.3 高压静电发生器
5.3.3.1 所有高压静电发生器应有控制保护系统,使工作系统发生故障或出现过载时自动
切断电源。
5.3.3.2 所有高压静电发生器的高压输出与高压电缆联结端,应设置限流安全装置,高压
电缆的屏蔽线应牢固地接入专用地线上。
5.3.3.3 喷漆用高压静电发生器的电源插座应为防爆专用结构,插座中的接地端与专用地
线联接,不应用零线代替地线。
5.3.3.4 喷漆用高压静电发生器宜配置具有恒场的自动控制系统,在已整定的工作条件,
如喷枪与工件间距在许可范围内变化,则其电流值宜不超过整定值的10%。
5.3.3.5 喷漆用高压静电发生器和联接电缆与粉末喷枪配套后,当电压调到最大值时,对
地短路应无火花产生。
标签: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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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6514-200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涂漆工艺及其通风净化的安全卫生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涂漆工艺及其通风净化系统的设计、安装及使用。桥梁、建筑物、大型储罐、船舶等大型构件的室外涂漆工艺的通风净化亦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使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767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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