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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493-200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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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1 总则
1.0.1 为预防人身伤害以及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
1.0.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
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可燃气体 combustible gas
指甲类气体或甲、乙 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
2.0.2 有毒气体 toxic gas
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通过肢体接触可引起急性或慢性健康的气体。本规范中有毒气体的
范围是《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 号)中所列的有毒蒸汽或有毒气体。常见的有:二氧化
氮、硫化氢、苯、氰化氢、氨、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氯乙烯、光气(碳酰氯)等。
2.0.3 释放源 source of release
指可释放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或有毒气体的位置或地点。
2.0.4 检(探)测器 detector
指由传感器和转换器组成,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浓度转换为电信号的电子单元。
2.0.5 指示报警设备 indication apparatus
指接受检(探)测器的输出信号,发出指示、报警、控制信号的电子部件。
2.0.6 检测范围 sensible range
指检(探)测器在试验条件下能够检测出被测气体的浓度范围
2.0.7 报警设定值 alarm set point
指报警器预先设定的报警浓度值。
2.0.8 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指在试验条件下,从检(探)测器接触被测气体达到稳定指示值的时间。通常,达到稳定指示值
90%的时间作为响应时间;恢复到稳定指示值 10%的时间作为恢复时间。
2.0.9 安装高度 vertical height
指检(探)测器检测口到制定参照物的垂直距离。
2.0.10 爆炸下限 lower explosion limit(LEL)
指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V%)值。
2.0.11 爆炸上限 upper explosion limit (UEL)
指可燃气体爆炸上限浓度(V%)值。
2.0.12 最高容许浓度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 (MAC
指工作地点、在一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过的有毒化的浓度。
2.0.13 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
STEL)
指一工作日内任何接触不得超过的 15 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2.0.14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 PC-
TWA)
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 8 时工作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2.0.14 直接害浓度 immediately dangerous to life or health concentration(IDLH
1
环境污染浓度达到某种危险水永久害健康,或使立即丧失
3 一规定
3.0.1 在生使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工装置储运可能发生燃气
体和有毒气体的泄漏检测时列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探)
器。
1 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可燃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 25%爆炸下限,有毒气体
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
2 有毒气体或有可燃气体有毒气,有毒气体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可燃气体
能达到 25%爆炸下限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3 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在的所,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 25%爆炸下限,有毒气体可能
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4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设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3.0.2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系统,应两级报警。一检测区域内的有毒气体、可燃气
体检(探)测器时报警时,应遵循下列则:
1 级别的报警中,有毒气体的报警先。
2 二报警先于一报警。
3.0.3 有特殊需行时员不得进入险场宜对燃气体和有毒气体
放源连续检测、指示、报警,并对报警录或打印
3.0.4 报警信号应报警器和有控制场操的指示报警设备,
且进光报警。
3.0.5 装置区域内报警器的置应根据装置面积设备及建构筑物的置、释放源的
化性和现场空动特点等考确定。现报警器可响器或报警
3.0.6 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应国家指定机构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造认证
爆性能认证认证品。
3.0.7 国家法规有要求的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应国家指定机构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
造认证品。中,防爆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国家指定机构其授权检验单
位的防爆性能认证品。
3.0.8 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所的检(探)测器,应
3.0.9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独立设置。
3.0.10 便携式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备,应装置的地条件、工艺介质
爆特性及毒性和作人数量综定。
3.0.11 工装置和储运场固定安装的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采
电源(UPS电。分散独立的有毒及经营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
检测报警系统通电源电。
3.0.12 常用可燃气体、蒸气特性见录 A;常用有毒气体、蒸气特性见录 B。
4 检(探)测点的
4.1 一般原
4.1.1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的检(探)测点,应根据气体的化性、释放源的特性、
产场置、条件、环境路线等条件,并选择气体积累便采样检测
处布置。
4.1.2 下列可能泄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主要释放源,应置检(探)测点:
1 气体压缩机和液体密封处
2
2 液体采样口和气体采样口;
3 液体液()口和放口;
4 设备和管道的法阀门组。
4.2 工装置
4.2.1 释放露天敞开式布置的设(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合下列
定:
1 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时,可燃气体(探测点与释放源的
距离不宜大于 1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2m;
2 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 (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
宜大于 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1m。
4.2.2 燃气体释放源封闭部通风不良敞开厂房每隔 15m 可设一检(探)
测器,检(探)测器距覆盖范围一释放源不宜大于 7.5m。有毒气体检测器距释放源
宜大于 1m。
4.2.3 比空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封闭部通风不良半敞开厂房内,除应在
释放源上置检探)测器外,房内最高点气体聚处设置可燃气有毒气体
(探)测器。
4.3 储运
4.3.1 液化BA类液体等生可燃气体的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检(探)测器,
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时,可燃气体(探测点与释放源的
距离不宜大于 1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2m;
2 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 (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
宜大于 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1m。
4.3.2 液化、甲 B、乙 A类液体的装,检(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鹤管铁路卸栈,在每隔个车设一(探)测器,(探)测器与装
卸车口的水平距离于 15m;
2 大鹤管铁路装置栈台设一检(探)测器;
3 汽卸站的装卸车鹤位与检(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于 15m。卸站内设有
冲罐时,检(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4.2.1 条的规定。
4.3.3 装压缩机的检(探)测器设置,应符合本规范4.2 的规定。
4.3.4 液化烃灌的检(探)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封闭半敞开灌瓶间,装口与检(探)测器的距离为 5m~7.5m;
2 半敞式储瓶库符合本规4.2.2 条规定敞开储瓶沿四周15m~30m 设
检(探)测器,当四周边长总和于 15m 时,应设一检(探)测器;
3 缓冲罐排水口或组与检(探)测器的距离,为 5m~7.5m。
4.3.5 封闭半敞氢气间,应在装口室内最高滞留气体探)
测器。
4.3.6 可能发可燃气体的装卸码头,距输油臂水平平面 15m 范围,应设一检(探)测器。
4.3.7 储存输有毒气体、有毒液体的储运,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应本规范4.2
3.0.10 条的规定设置。
4.4 其他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扩积聚场
4.4.1 加热与可燃气体释放源间,距加热炉边 5m 应设检(探)测器。当明加热
与可燃气体释放源间设有烧材料实时,墙靠近释放源的一应设检(探)测器。
4.4.2 设在爆炸危险区域 2范围的在线分析仪表间,应设可燃气体检(探)测器。
于检测比空的可燃气体,应于在线分析仪表最高点积聚可燃气体设置检测器。
3
摘要: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1总则1.0.1为预防人身伤害以及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1.0.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可燃气体combustiblegas指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2.0.2有毒气体toxicgas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通过肢体接触可引起急性或慢性健康的气体。本规范中有毒气体的范围是《高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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