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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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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2022 年 10 月 3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五章  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
  第六章  污染防治
  第七章  促进高质量发展
  第八章  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
  第九章  保障与监督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
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
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类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
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本法所称黄河流域,是指黄河干流、支流和湖泊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
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陕西省、河
南省、山东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第三条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
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
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以下简
称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全面指导、统筹协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
发展工作,审议黄河流域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等,协调跨地区跨部
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相关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黄河流域省、自治区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省级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推进
本行政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
发展相关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
其所属管理机构,依法行使流域水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为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
制相关工作提供支撑保障。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黄河
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
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黄河流域相关地方根据需要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制定、规划编制、
监督执法等方面加强协作,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黄河流域建立省际河湖长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河湖长负责河道、湖泊管理
和保护相关工作。
  第七条  国务院水行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和城农业农
、发展改革应急管理、林业原、文化和旅游标准化等主管部门按照
职责分工,建立全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防汛抗旱、水
保持、水文、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与修复、自然资源调查监
测评价、生物多样性保护、文化产保护等标准体系
  第八条  国家在黄河流域实行水资源性约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
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人和城市科
学合布局,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的现代产业体系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实
施水资源性约制度。
  第九条  国家在黄河流域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节水减排和城节水
损措施,鼓励、推广使用先进节水技术,加快形成节水生产、生活方,有
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
  第十条  国家统筹黄河干支流防洪体系,加强流域及流域防洪体系
协同,推进黄河上中下汛抗旱、防联动,构建科学综合性防洪
灾体系组织评估,有黄河流域防治洪灾害能力
  第十一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组织开
展黄河流域地、产、水流、森林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况调查,建立
资源基础数,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并向社公布黄河流域自然资
况。
  国务院生动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动及其
查,或者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项调查,建立生动资源档案
向社公布黄河流域生动资源况。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评估并向
公布黄河流域生态况。
  国务院林业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黄河流域
荒漠化、沙化调查监期向社公布调查监测结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黄河流域水调查监
向社公布调查监测结果
  第十二条  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黄河流域省
级人民政府,在已经建立的台站和监项目基础上,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水文、沙、荒漠化和沙化、水保持、自然灾害气象等监测网
络体系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
分工,完善生态环境风险报告预警机制。
  第十三条  国家加强黄河流域自然灾害防与应急准备、监预警
应急处置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体系护相关工施安全,控制、
减轻消除自然灾害引起危害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
府,建立全黄河流域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与国家发事
应急体系衔接,加强黄河流域发生态环境事应对管理。
  重干、省际或者重要控制面流量降至预警流量、水库运障、
重大水污染事等情,可能造成供水机、黄河,黄河流域管理机构
应当组织实施应急调度。
  第十四条  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咨询委员会,黄河流域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和重大科技问题
提供专业咨询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
织开展黄河流域建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相关规划等黄河流域生
影响的第三方评估、分论证等工作。
  第十五条  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黄河流域省
级人民政府,建立全黄河流域信息享系统,组织建立智慧黄河信息享平
,提高科学化水。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保持、防洪
安全以及管理执法等信息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
约利用、水沙动与调控、防沙治沙、综合利用、河流动与河床演变
保持、水文、气候、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加强协同创新
推动关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第十七条  国家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统保护黄河文化产,
黄河文化发展脉络发黄河文化精神价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
体意识
  第十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应当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
道,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支持单位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
展相关活动。
  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单位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表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
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黄河流域规划体系,发规划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
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领、指导和约作用。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和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黄河流域生
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
质量发展规划,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统筹安黄河流域农业、生态、城功能
空间,划定永久基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开发边界,优化国土空间结
布局,统领黄河流域国土空间利用任务,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涉及黄河流
域国土空间利用的项规划应当与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按
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黄河流域
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原则,依法编制黄河流
综合规划、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等,节约、保护、开发、利用水资源和
防治水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编制。
  第二十四条  国民经济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以及重
大产政策的制定,应当与黄河流域水资源条和防洪要求相适进行
学论证
  黄河流域工农业畜牧业林草业源、运输旅游、自然资
源开发等项规划和开发区、区规划等,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应当进行
规划水资源论证。未经论证或者经论证不符合水资源强制性约控制指的,
规划审机关不得批准该规划。
  第二十五条  国家黄河流域国土空间严格实行用管制。黄河流域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本行政区域黄河流
域国土空间实行分区、分类用管制。
  黄河流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土空间管制要求,依法
取得规划可。
  禁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国务院批准用永久基农田禁止擅
地进行非农业严格控制地、地、地等其他用地。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黄河流域以人工湖、人工湿
地等形式新建人景观,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监督
管理。
  第二十六条  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利
况,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制定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方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
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建、建化工区和化工项目。禁止
在黄河干流岸线和重要支流岸线的管控范围建、建、尾矿库
以提安全水、生态环境保护水为目的的除外
  干支流目录、岸线管控范围由国务院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会同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并公布
  第二十七条  黄河流域水开发,应当进行科学论证符合国家发展规划、
流域综合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黄河流域不符合生态保护
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分类整改或者采取措逐步退出
  第二十八条  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统筹防洪减淤、城供水、生态保护、
用水、水等目,建立水资源、水沙、防洪防凌综合调度体系,实施
黄河干支流控制性水工统一调度,保障流域水安全,发水资源综合效益
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沙一
化保护与修复,实行自然复为主、自然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统治理。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黄河流域国土空间
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
复工作。
  第三十条  国家加强黄河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加大黄河干流和支流源
、水源涵养区的川、高原、高原、湿地、荒漠
等的保护度。
  禁止在黄河上约古宗列曲扎陵湖、鄂陵湖、河湖等河道、湖泊
管理范围采矿渔猎等活动,持河道、湖泊态。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和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在重要生态功能
域、生态脆弱区域划定公益林,实施严格管护;需要补充灌溉的,在水资源承
载能力范围理安排灌溉用水。
  国务院林业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黄河流域省级人民
政府,加强黄河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域湿地、原保护与修复和
化、沙化地治理工作的指导。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护禁牧
沙工、沙化保护、防治等施,加强黄河流域重要生态
区域湿地、原保护与修复,开展规化防沙治沙,科学治理荒漠
化、沙化地,在河原区、内蒙古高原湖泊萎缩退化区、黄高原地沙
化区、汾渭原区等重区域实施生态修复工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加强黄河流域子午岭—山、秦岭北麓贺兰山、
白于山、中等水防区、治理区和河、河、河、伊洛河等
重要支流源区的水防治。水防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采取
物措施和工程措施。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根据
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定二十五度的禁止垦坡度。禁止
陡坡范围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黄河流
砒砂岩区、沙区、水区和沙漠入河区等生态脆弱区域保护
和治理,开展壤侵蚀和水失状评估,实施重防治工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合整治、黄高原面治理保护、适地植被等水保持重采取
面、沟坡道防护等施,加强沙区治理,开展生态流域
  国家支持在黄河流域上中开展治理。治理应当坚持规划先行、
统修复、整体保护、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一推进。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标准或者技术、管理、安全行制度。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加
险淤除险老旧升改造,建安全监预警设施,将淤
汛纳入地方防责任体系,落实管护责任,提高护水
河道
  禁止损
  第三十五条  禁止在黄河流域水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开展可能造成
的生产建活动。因国家发展战略和国民生需要建的,应当
科学论证依法理审续。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编制并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保持方
  事生产建活动造成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水防治相
标准进行治理。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山东省人
民政府,编制实施黄河海河口整治规划,布局黄河海流,加强河
治理,保障海河道通和河防洪防安全,实施河生态
水,护河生态功能
  国务院自然资源、林业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山东省
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有推进退塘还河、退
湿退田还滩,加强物种防治,少油
等活动生态统的影响
  禁止河等黄河海流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定黄河干流、重要支流控制面生
态流量和重要湖泊生态水的管控指应当并研究国务院生态环境、自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五章  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  第六章  污染防治  第七章  促进高质量发展  第八章  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  第九章  保障与监督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黄河流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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