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_T 4172-2021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验收规程
VIP免费
3.0
2024-06-05
2
0
922.2KB
16 页
1库币
海报
投诉举报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4172—2021
ICS
13.040.01
CCS
32
P 33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验收规程
Code for indoor enviroment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civil building decoration
2021-12-22 发布
2022-06-01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T 4172 -2021
II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2
5 材料和部品 ...........................................................................3
5.1 一般规定 .........................................................................3
5.2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 .................................................3
5.3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 .................................................................3
5.4 涂 料 ............................................................................4
5.5 胶 粘 剂 ..........................................................................5
5.6 水性处理剂 ......................................................................5
5.7 其他材料 ........................................................................5
5.8 材料使用 ........................................................................7
5.9 材料抽查与复验 ..................................................................7
6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9
6.1 一般规定 ........................................................................9
6.2 主控项目 .......................................................................11
6.3 一般项目 .......................................................................11
附 录 A(资料性)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环境分部(子分部)验收记录表 ..................12
库七七 www.kqqw.com 提供下载
DB32/T 4172 -2021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装饰装修发展中心、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江苏省室内
环境污染防治学会、南京林业大学、南京银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都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枫、张庆松、曹宁、范文、贾祥焱、王园园、黄海、李文、李煜、张亚玲、
毛鹏、王晟、马云飞。
库七七 www.kqqw.com 提供下载
DB32/T 4172—2021
1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验收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材料和部品、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等
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的环境质量验收。本规程不适用
于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装修工程及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交付使用后,非建筑装修产生的室内环
境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17657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 18582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1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38468 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3985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差值法
GB/T 23990 涂料中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30982 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 33372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T 23993 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8204.2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 civil building interior decoration engineering
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表面及空间
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包括初装修房、全装修房(包括有固定式家具的全装修房)两种状态。
3.2
部品 parts
库七七 www.kqqw.com 提供下载
DB32/T 4172—2021
2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部品是指根据设计通过工厂化生产,按照配套技术在装修现场组装,作为装
修工程某一部位且能满足该部位的一项或者几项主要功能的单元。如整体橱柜、整体卫浴。
3.3
装饰装修木制品 decoration woodwork
指形成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木质装修部分的各类半成品或部件。
3.4
环境测试舱 environmental test chamber
模拟室内环境测试装饰装修材料化学污染物释放量的设备。
3.5
人造木板 wood-based panels
以木材或非木材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料,加工成各种材料单元,施加(或不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
剂,组坯胶合而成的板材或成型制品。主要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及其表面装饰板等产品。
3.6
木塑制品 wood-plastic composite products
由木质纤维材料与热塑性高分子聚合物按一定比例复合成型的产品。主要包括木塑地板、木塑装饰
板、木塑门等。
3.7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量 TVOC total content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本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下,所测得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简称TVOC。
3.8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量 VOC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本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下,所测得材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简称VOC。
4 基本规定
4.1 本规程规定了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在装修设计、材料选择、材料进场检验、工程施工过程及验
收时室内环境质量的污染物控制种类和限量值、取样方法、检测标准和结果判定。
4.2 本规程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应包括氡、氨、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4.3 本规程建筑分类:
a) Ⅰ类民用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医院、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幼儿园、学校教室(含中
小
学及幼教社会培训教室)、办公室、图书馆(阅览室)等。
b) Ⅱ类民用建筑: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其他部位)、展览馆、体育馆、
健身场所、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
c) 有人值守的机房、工业建筑的办公部分等参照Ⅱ类民用建筑执行。
4.4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控制装修材料的使用量。
4.5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不应破坏原建筑物的通风设计。需要长时间关闭门窗使用的民用建筑,其
室内装修设计应采取通风换气措施,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
范》GB 50736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要求。
4.6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均应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
4.7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和释放量应按标准、规范规定进行复验,
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认可。材料复验应在使用前进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DB32/T 4172—2021
3
4.8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现场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主要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具有中文标识的出厂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的
型式检验报告、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进口材料应有商检证明。进场时应进行检查
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确认。
b)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并确认。
4.9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程序和组织
方式应根据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进行。
5 材料和部品
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假山设计应继承传统技法,融合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积极创新不同形
式。
5.1.2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部品必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包装上必须有中文标
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名称及地址等。人造板材、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等装饰材
料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5.1.3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部品在进入现场使用前应进行有害物质含量或释放量抽样
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
5.2.1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实心砌块、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
型墙体材料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 的规定。
5.2.2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所使用的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制品、无机粉黏结材料等无机非金
属装修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的规定。
5.2.3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所使用的加气混凝土和空心率(孔洞率)大于 25%的空心砖、空心砌块等
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 5.2.3 的规定。
表5.2.3 加气混凝土和空心率(孔洞率)大于 25%的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5.2.4 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
量》GB 6566 的有关规定,表面氡析出率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
控制标准》GB 50325 附录 A的规定。
5.3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
5.3.1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所用人造木板及其制品,应测定其甲醛释放量。
项 目
限量
表面氡析出率[Bq/(m2·s)]
≤ 0.015
内照射指数(IRa)
≤ 1.0
外照射指数(Iγ)
≤ 1.3
DB32/T 4172—2021
4
5.3.2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应根据其甲醛释放量限量划分为 E0、E1级。
5.3.3 当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测定甲醛释放量,并依此对人造木板进行分类时,其限量应符合表 5.3.3
的规定。
表5.3.3 环境测试舱法测定甲醛释放量分类限量
类 别
限量(mg/m3)
E0
≤0.050
E1
>0.050,≤0.124
5.3.4 当采用干燥器法测定甲醛释放量,并依此对人造木板进行分类时,其限量应符合表 5.3.4 的规定。
表5.3.4 干燥器法测定甲醛释放量分类限量
类 别
限量 (mg/L)
E0
≤0.5
E1
>0.5,≤1.5
5.3.5 环境测试舱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附录 B实
施。
5.3.6 干燥器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17657 的规定。
5.4 涂 料
5.4.1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用水性装饰板涂料、水性墙面涂料和水性墙面腻子的甲醛和 VOC 限量,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 的规定。
5.4.2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用其他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应测定甲醛和 VOC 含量,其限量应符合
表5.4.2 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 的规定。
表5.4.2 室内用其他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中甲醛和 VOC 限量
项 目
限 量
水性涂料
水性腻子
甲醛 (mg/kg)
≤50
VOC
≤120g/L
≤10g/kg
5.4.3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用溶剂型装饰板涂料的 VOC 和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限量,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 的规定;溶剂型木器涂料和腻子的 VOC 和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 的规定;
溶剂型地坪涂料的 VOC 和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
质限量》GB 38468 的规定。
5.4.4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用酚醛防锈涂料、防水涂料、防火涂料及其他溶剂型涂料,应按其规定
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 VOC 和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含量,其限量均应符合表 5.4.4 的规定;
VOC 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差值法》
DB32/T 4172—2021
5
GB/T 23985 的规定,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料中苯、甲苯、乙
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23990 的规定。
表5.4.4 室内用酚醛防锈涂料、防水涂料、防火涂料
及其他溶剂型涂料中 VOC、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限量
涂料类别
VOC (g/L)
苯(%)
甲苯+二甲苯+乙苯(%)
酚醛防锈涂料
≤270
≤0.3
—
防水涂料
≤750
≤0.2
≤40
防火涂料
≤500
≤0.1
≤10
其他溶剂型涂料
≤600
≤0.3
≤30
5.4.5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用聚氨酯类涂料和木器用聚氨酯类腻子中 VOC、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 的规
定。
5.5 胶 粘 剂
5.5.1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用水性胶粘剂的游离甲醛限量及溶剂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的苯、甲
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2 的规定。
5.5.2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用水性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的 VOC 限量,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 的规定。
5.6 水性处理剂
5.6.1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室内用水性阻燃剂(包括防火涂料)、防水剂、防腐剂、增强剂等水性处
理剂,应测定甲醛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 5.6.1 的规定。
表5.6.1 室内用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限量
项 目
限 量
甲醛(mg/kg)
≤100
5.6.2 水性处理剂中甲醛含量的测定方法,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乙酰
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23993 的有关规定。
5.7 其他材料
5.7.1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所使用的其他材料,其检测项目、限量及检测方法应符合表 5.7.1 的规定。
表5.7.1 其他材料检测项目、限量及检测方法
材料名称
检测项目
限量
检测方法
混凝土外加剂
氨
≤0.10%
GB 18588
DB32/T 4172—2021
6
材料名称
检测项目
限量
检测方法
能释放氨的阻燃剂、防火涂料、
水性建筑防水涂料
氨
≤0.50%
JG/T 415
能释放甲醛的混凝土外加剂
残留甲醛
≤500mg/kg
GB 31040
粘合木结构材料
游离甲醛
≤0.124mg/m3
GB 50325 附录 B
软包、帷幕、窗帘等
游离甲醛
≤0.124mg/m3
GB 50325 附录 B
墙纸(布)
无纺墙纸
甲醛
≤120mg/kg
GB 18585
纺织面墙纸(布)
≤60mg/kg
其他墙纸(布)
≤120mg/kg
聚氯乙烯
卷材地板
(发泡
类)
玻璃纤维基材
挥发物
≤75g/ m2
GB 18586
游离甲醛
≤0.050mg/(m2·h)
GB 50325 附录 B
其他基材
挥发物
≤35g/ m2
GB 18586
游离甲醛
≤0.050mg/(m2·h)
GB 50325 附录 B
聚氯乙烯
卷材地板
(非发泡
类)
玻璃纤维基材
挥发物
≤40g/ m2
GB 18586
游离甲醛
≤0.050mg/(m2·h)
GB 50325 附录 B
其他基材
挥发物
≤10g/ m2
GB 18586
游离甲醛
≤0.050mg/(m2·h)
GB 50325 附录 B
木塑制品地板(基材发泡)
挥发物
≤75g/ m2
GB 18586
游离甲醛
≤0.050mg/(m2·h)
GB 50325 附录 B
木塑制品地板(基材不发泡)
挥发物
≤40g/ m2
GB 18586
游离甲醛
≤0.050mg/(m2·h)
GB 50325 附录 B
橡塑类铺地材料
挥发物
≤50g/ m2
GB 18586
游离甲醛
≤0.050mg/(m2·h)
GB 50325 附录 B
地毯
VOC
≤0.500mg/(m2·h)
GB 50325 附录 B
游离甲醛
≤0.050mg/(m2·h)
地毯衬垫
VOC
≤1.000mg/(m2·h)
GB 50325 附录 B
游离甲醛
≤0.050mg/(m2·h)
墙纸
(布)胶
粘剂
壁纸胶
游离甲醛
≤100mg/kg
GB 30982
苯
≤10g/kg
GB 30982
甲苯+二甲苯
VOC
≤350g/L
GB 33372
基膜
游离甲醛
≤100mg/kg
GB 30982
苯
≤0.3g/kg
GB 30982
甲苯+二甲苯
VOC
≤120g/L
GB 33372
保温隔声垫层产品
游离甲醛
≤0.050mg/(m2·h)
GB 50325 附录 B
VOC
≤0.500mg/(m2·h)
GB 50325 附录 B
六溴环十二烷(mg/kg)
不得检出
GB/T 29785
DB32/T 4172—2021
7
5.8 材料使用
5.8.1 Ⅰ类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
性核素限量》GB 6566 规定的 A 类要求。
5.8.2 Ⅱ类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宜采用 A 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当 A 类和 B类无机非
金属装修材料混合使用时,应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中规定的公式计算,
确定每种材料的使用量。
5.8.3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所采用的的人造木板及其制品、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混凝土外
加剂、墙纸(布)、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地毯、保温隔声垫层产品等材料的有害物质释放量或含量,应
符合本规程第 5.2~5.7 条的规定。
5.8.4 进行饰面人造木板拼接施工时,除芯板为 E0、E1级外,应对其断面及无饰面部位进行密封处理。
5.8.5 进行地板铺装时,不宜将细木工板或其它人造板材作为衬板铺设在地板下面。必须使用时,应
对人造板材做相应的涂覆密封处理。
5.8.6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中,宜使用玻璃、金属、实木等无或少污染物的可再生材料。使用含有
污染物的装修材料时,应当合理控制各类材料的用量。使用人造板现场制作的木装修部分,人造板制品
的正投影面积总量不宜超过房间的面积;溶剂型涂料涂装的表面不宜超过房间面积的 1/3;装修过程中
不宜使用各种胶粘剂,如必须使用,宜选用快干型、易固化的水基型胶粘剂。
5.8.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不应采用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聚乙烯醇缩甲醛内墙涂料和树
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水包油型(O/W)多彩内墙涂料。
5.8.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不应采用聚乙烯醇缩甲醛类胶粘剂。
5.8.9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等含苯稀释剂和溶剂。
5.8.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施工现场应减少溶剂型涂料作业,减少施工现场湿作业、扬尘作业、
高噪音作业等污染性施工,不应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
5.8.11 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
5.8.12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5.8.13 民用建筑工程在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
防潮处理剂。
5.8.14 Ⅰ类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应采用溶剂型胶粘剂。
5.8.15 Ⅱ类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中地下室及不与室外直接自然通风的房间贴塑料地板时,不宜采用
溶剂型胶粘剂。
5.8.16 轻质隔墙、涂饰工程、裱糊与软包、门窗、饰面板、吊顶等装饰装修施工时,应注意防潮,避
免覆盖局部潮湿区域。
5.8.17 使用中的民用建筑进行装饰装修施工时,在没有采取有效防止污染措施情况下,不得采用溶剂
型涂料进行施工。
5.8.18 民用建筑工程中,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应选用环保性能好的保温材料,表面应封闭严密,
且不应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采用脲醛树脂泡沫材料作为保温、隔热和吸声材料。
5.9 材料抽查与复验
5.9.1 材料进场应按设计要求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对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的污染物释放量
或含量进行抽查复验。
5.9.2 装饰装修材料的污染物释放量或含量抽查复验组批应符合表 5.9.2 的规定。
摘要:
展开>>
收起<<
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4172—2021ICS13.040.01CCS32P33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验收规程Codeforindoorenviromentalqualityacceptanceofcivilbuildingdecoration2021-12-22发布2022-06-01实施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2/T4172-2021II目次前言...............................................................................III1范围..................................
温馨提示:66文库网--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一直注重给大家带来优质的阅读体验;让知识分享变得简单、有价值;海量文档供您查阅下载,让您的工作简单、轻松而高效!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66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广大用户、作者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对下载的任何内容负责。
3. 广大用户、作者上传的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不承担下载资源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相关推荐
-
VIP免费2024-07-28 35
-
VIP免费2024-09-13 4
-
VIP免费2024-09-15 5
-
VIP免费2024-09-15 11
-
2024-09-26 8
-
VIP免费2024-09-29 8
-
VIP免费2024-09-29 2
-
VIP免费2024-10-04 2
-
2024-10-08 13
-
2024-10-16 7
分类:法规文献
价格:1库币
属性:16 页
大小:922.2KB
格式:PDF
时间:202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