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令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已于2018年4月28日经生态环境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 2018年4月28日编者:2020生态16号令予以废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决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