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13年8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中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可的规定,加强对安全培训活动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作出如下修改:一、删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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