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分析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情况和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及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储存、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积极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设施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提升工作...
免费阅读全文
12.17KB 1 页 16
0
1库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