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活性炭吸附工艺规范化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的通知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活性炭吸附工艺规范化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为加强活性炭吸附工艺管理,规范活性炭吸附设施及工艺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确保安全有效可靠运行,助力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就VOCs“4+2”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活性炭吸附工艺环评文件审查新、改、扩建项目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在环评文件编制时应根据废气的来源、性质(温度、压力、组分)、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流量(风量)及生产连续性等因素综合分析选择吸附工艺的适用性和可行性。一般情况下,活性炭吸附工艺适用于间歇式生产、单体风量不大(小于30000m3/...
免费阅读全文
311.83KB 7 页 0
0
1库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