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指导意见-赣安办字〔2022〕27号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赣安办字〔2022〕27号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指导意见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为规范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压实生产班组负责人、岗位员工等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
免费阅读全文
18.35KB 4 页 1
0
1库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