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官宣2021新版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组,中央驻鲁企业和省管企业:为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关于贯彻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40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8月27日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一、总则(一)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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