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专业类别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专业类别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安办函〔2023〕61号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委〔2020〕3号)、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应急危化二〔202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四川省实际,现就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中专业类别有关事项解释如下。一、“化工类”专业指化工、化学等相关专业,包括附件1所列专业;“化工安全类”专业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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