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要制定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如何制定和修订?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十二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一、固废法对于“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哪些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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