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因地制宜地采取防范措施,做到技术选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电力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一、矿井井下;二、制造、使用或贮存火药、炸药和起爆药等的环境;三、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和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气装置区域;四、蓄电池室;五、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秆起火的物质的环境;六、水、陆、...
免费阅读全文
109KB 38 页 17
0
1库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