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惠应急〔2019〕39号)
安全生产负责人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负相应领导责任。企业领导班子应建立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每半年召开不少于1次的党委会,每季度召开不少于1次的董事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推动制度建立、督促制度执行、解决重大问题。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各岗位、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制定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全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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